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eternuo】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未成年时写下的小言情们》 作者:玛德·托伊莱特 文案: 从前有个学校,有个男同学,还有一个女同学,哦,还有一个新来的老师.......对了,嗯,老师是女孩子...... 内容标签: 欢喜冤家 情有独钟 花季雨季 搜索关键字:主角:秋晨,林静还有很多 ┃ 配角:很多,很多,很多 ┃ 其它:很多,很多,很多 =========================================================   夏日清晨   “今天是2016年6月4日,距离2016年高考仅剩下三天。大战在即,我们所有的高三学子应当……”清晨,阳光轻柔地拢住学校门口的一大簇三角梅,而空气却因广播里传来的校长激动人心的演讲而微微震颤。校园里零零碎碎地有几个迟到的学生拖着悠缓的步子背着书包走向教室。   现在是高三学生们的最后一堂课,而高一高二的学生也在上完这一堂课后布置考场,开始为期四天的小长假。教室里浮动着一层灰尘,学生们随着时间的逼近而越来越躁动。已经有学生不理会讲台上班主任老师的喋喋不休开始埋着头一门心思地收拾东西了。   “那好,同学们收拾好东西,第七组的同学留下来布置考场,其余同学可以回家了。”班主任终于在下课铃响起的时候说,颇带些因为讲话未尽而恋恋不舍的味道。   第三排的秋晨,把耳机塞进耳朵里,把练习册装进书包里,提起书包径直走了出去。   “喂!秋晨!”同一组的康晏手里拿着扫把,站在门口叫住了他,“我们组要布置考场的,你去哪儿?”   秋晨像什么也没听到似的,头也不回地向前走。   “永远都是这么自以为是!臭小子!”康晏看着那个消失在楼梯拐角的背影声音不低不高地吼了一句。   刚走出校门,就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秋晨最终还是不耐烦地回过头。   “秋晨,秋晨!”高嘉嘉抱着一摞高得挡住自己的头的书小跑过来,一面照顾着自己的书不让它们倒下,一面尽量从书本后露出自己的笑脸,模样有些滑稽。   “我的书这么多,帮我抱一些吧。”高嘉嘉停在秋晨面前,喘着气说。   “你的家长不来接你吗?”秋晨偏头看向校门口来来往往走走停停的私家车,问。   “啊……”高嘉嘉有点被问住了,但马上反应过来说,“嗯……那个,我妈妈去日本出差啦,爸爸去医院照顾生病的奶奶了!”嘉嘉一边说一边在心里暗自祷告,祈求天上的奶奶原谅自己。   “我想,”秋晨瞟了一眼高嘉嘉的表情,“你的生病的那位奶奶不会在几年前就去世了吧?”   “同学,是要回家吗?”一辆黑色的小车停在他们面前,车窗缓缓摇下,露出一张带着墨镜的笑容明净的脸。   “啊,救星来了。”秋晨一边把嘉嘉往车上推,一边朝车主说,“麻烦您送这个女孩子回家。”   嘉嘉坚守阵地,宁死不从,“秋晨,都不知道她是什么人,就把我往她的车上塞!”   听到这样的话,带墨镜的女孩子一把摘下自己的墨镜,两只眼睛笑意盈盈地看着嘉嘉说,“姐姐是这个学校的老师,新来的,喏,”她把胸前挂着的教师证举给嘉嘉看,“第一天来报道,教师证还在呢!”   嘉嘉有些疑惑地凑近看了一眼,念出了证件上面的名字,“夏薇……老师?”   “嗯。”夏薇点点头。   “这下放心了,可以走啦。”秋晨把高嘉嘉塞进车里,转身离开。   “哎!秋晨你的书呢!”   “早搬了!”远去的少年摆摆手满不在乎地说。   人来人往的马路上,秋晨用力地蹬着自行车,以最快速度往家里赶去。风吹起白色的校服衬衫,胀鼓鼓地像一只即将振翅欲飞的雪白的鸟儿。汗水从发梢沿着脸颊流下来,一条一条细小的水痕磕磕绊绊地流向年轻有力的胸膛。一只耳机滑下来,白色的线无力地瘫在身上,秋晨顾不得了,抬手看了一下手腕,手表的指针指向十一点。秋晨的心里开始着急,“晚晚……”这两个字紧紧地牵着他的心。   “怎么不开心啊?”夏薇偏头问后座的嘉嘉。这个女孩从一上车就开始气鼓鼓地不说话,夏薇从后视镜里看见了女孩子不开心的表情。   “老师啊……”嘉嘉有些无奈地说,“为什么偏偏要在那个时候出现啦,真是的……”   “怎么?”夏薇扶着方向盘,觉得好笑,“打扰了你和小男朋友的约会,埋怨老师了?”   “男朋友?”嘉嘉愣了一下,“还不是啦……”一秒后又马上纠正,“不过以后就不一定了!”说完露出这个年纪女孩子的自信明媚的笑容。   “是你暗恋的对象,那个男生?”夏薇继续问。   “嗯……暗恋么?他应该知道我喜欢他吧,如果他有正常人的判断力的话。”嘉嘉说。   “怎样的人?”   “嗯?”嘉嘉不明白。   “你的未来小男友啊,是一个怎样的人?为什么喜欢他?”   “老师你不觉得他很帅吗?”嘉嘉从后座把脑袋伸过来认真地问。   “就这样简单啊?”   “也不是啦!”嘉嘉退回自己的位置坐好,“总觉得是和别人不一样的男生。没有想出风头,也没有一天到晚都靠大声说话行为出格来吸引女孩子的注意力。虽然对人冷冷的,可其实是一个善良的人。对了,老师,你谈恋爱了吗?”   “猜一猜?”夏薇有些调皮地笑。   “老师这样年轻,又这样漂亮,就算没有男朋友,也一定有很多人追啦。”   “谢谢你的赞誉啦!好了,到了。”夏薇把车停下,“要老师帮你把书抱上去吗?”   “不用啦,妈妈会帮我抱上去的。”   “不是说妈妈去日本出差了吗?”夏薇坏笑着问。   “啊老师你全听到了?”嘉嘉有些懊丧。   “我看你们站在那里停留很久啦,就当看直播现场咯。”   “什么直播?”   “青春校园恋爱剧啊!”夏薇表情夸张地说。   高考对于高一高二这些旁观的学生来说,最重大的意义就是四天的小长假。而,假期,总是像一条鱼似的轻轻松松地从黑夜白昼里游过去。   收假回来的那一天是星期四,六月九号,每个班上的班主任见面第一句话就是对整个班上一群假期综合症患者说,“同学们,从今天起你们就是高三了!”   然而,秋晨班上的那位一天到晚喋喋不休如同老奶奶的班主任却迟迟没有出现,后排的同学正在抓紧时机进行热烈地讨论。   “听说班主任回老家奔丧啦!”一个女生拍着手语调欢快地说。   “看你这表情!能不能悲痛一点啊!”她的同桌装模作样地指责她。   “好像是新来的老师来暂时做我们的班主任哎。”一个男生说。   “唔,也不知道漂不漂亮?”另一个男生歪着头开始了畅想。   “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啊……”   秋晨觉得这些声音很烦人,就从书桌里摸出耳机,正打算塞到耳朵里,就看到一个身影走进教室。   齐肩的头发发尾微卷,向后轻轻拢着,三七分的头发遮住额头,两只眼睛笑意盈盈,一身庸常的黑色职业装硬是被她穿出了几分名牌的感觉,夏薇把教案放在桌上,向着全班说,“大家好,我是新来的老师夏薇。你们的班主任缺课的这段时间,由我暂任你们的班主任。”声音清脆,如同歌唱。   班上有一点炸开了锅。   “哎,想不到这么漂亮!”   “我开始憧憬以后的日子了……”   “眼睛这么亮是带了美瞳吧?”有女生小声地嫉妒地说。   “她的唇彩是哪个牌子的啊,颜色真好看。”   夏薇的眼光轻轻地在班上扫过,在看到秋晨的时候愣了愣,随即向着他笑了笑,眼睛在弯起来的时候更加明亮,像两颗闪烁的星子。   “哎哎,”嘉嘉惊讶地从前排转过头来,“秋晨,是那天遇见的女老师哎!真想不到这样有缘分。”   “哦。”秋晨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开始翻开课本做《陈情表》的预习。   漂亮的女老师总是有福利的,第一堂课上得很流畅,每个学生都盯着老师听得分外认真。但夏薇也注意到,第三排那个靠窗做的叫秋晨的男生,虽然一直也在认真听课可总是埋着头,不看老师也不看任何同学,那样的姿势,好像是以一种决绝的态度把自己锁起来,与世隔绝。   中午放学的时候在校门口碰到向人群里张望的嘉嘉,夏薇从后面拍了拍她的肩,“做什么呢,小姑娘?”   嘉嘉有些惊愕地回过头,“啊?是老师啊。我……等人呢。”   “该不会是你的小男朋友吧?”   “也不是啦……”嘉嘉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了头。   这时,秋晨远远地推着自行车走了出来。耳朵里不出意料地塞着耳机。   嘉嘉看见了他,赶紧理了理自己校裙上的褶子,装作不在意地样子跟迎面而来的秋晨打了个招呼,“秋晨,回家啦。”   秋晨耳机也不取,敷衍地“嗯”了一下,看见旁边的夏薇,就象征性地叫了句“老师好。”然后推着自行车消失在人流中了。   “哎,我说小姑娘,”夏薇挥手打断黏着秋晨背影的嘉嘉的眼光,“人家耳机也没取,听得到你在说什么吗?”   “听得到啦!反正我每次跟他说的都是'秋晨,回家啦!'这几个字。而且,老师,有一次我取了他的耳机想看看他到底成天到晚在听什么歌,可是塞到耳朵里才发现根本就是一片空白没有任何声音。总之,真的是很奇怪的人啊。”   “这样吗?”夏薇有些恍惚地看向远方,那个少年消失的地方,模糊地想起了一些事情。   夏天的天总是变得很快,就像今天,中午的时候还是晴空万里,到了下午放学的时候却下起了滂沱大雨。从校门开车出来,夏薇发现前面的那个骑自行车的身影很是熟悉。那个人没做任何避雨的处理,白色的校服衬衣被淋得湿透,紧紧地贴在脊背上,透出线条分明的好看的蝴蝶骨。   夏薇追上去,摇下车窗,对着他喊,“秋晨,坐老师的车走吧。这样大的雨。”   秋晨偏头看了一眼,并不理会。   “你这样淋下去会感冒的,把自行车放回学校里,老师送你回家。”   这样大的雨,骑车回家确实要费很多时间,晚晚还是一个人在家里。想到这里,秋晨停了下来。   “以后不要这样了,就算没有家长来接,也可以自己打车回家啊。”夏薇从后视镜里望着后座的被雨水淋得湿透的少年说。   秋晨没有答话,偏头看向窗外的雨。   “喏,”夏薇把干净的白色毛巾递过来,“擦一擦吧。”   秋晨接过毛巾,低低地说了声,“谢谢。”   “家住哪儿?”   秋晨说了一个地名。   “觉得老师教得怎么样?”夏薇突然问。   “嗯,很好。”   “那你怎么上课的时候都是低着头的呢?知不知道这样的姿势会让老师觉得很失败,没有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秋晨有点被噎住了,在自己的印象里,这位新来的女老师一来就成功地吸引了所有学生的注意力,成为男生女生下课后讨论的焦点。而自己和她,也仅仅是在走廊上碰到了叫声“老师好”的交集,仅此而已。   “我……您想多了。我那样做……并不是因为您教得不好,而是……习惯……习惯而已。”   “习惯?”   “嗯,习惯。”秋晨轻轻地说。   “现在的小孩子,还真是有些让人捉摸不透的习惯啊。”夏薇轻轻笑着说。   到了秋晨的家,夏薇停下车,说,“等一下。”松开安全带,拿了伞打开车门走出去,站在雨中朝车里的秋晨喊,“好了,下来吧。”   秋晨有点愣,打开车门下车,夏薇马上把手里的伞移过来,遮住他的头顶,“老师送你回去。”   两个人共用一把伞走在雨中,走得很慢,路上已经有不浅的积水,一脚踩下去就会溅起很多水花,把鞋子浸得湿透。   到了楼下,夏薇收了伞,甩了甩雨水,望着秋晨说,“自己上去吧。”   秋晨看见夏薇淋湿的半边肩膀和湿漉漉的贴在额头上的头发,终于说,“谢谢您。”声音很低但是足够让面前的人听见。   “老师该做的。”夏薇撑开伞再次走进雨中,突然又回过头来,看见秋晨还站在原地,笑了笑说,“以后,就算没有家长来接,也可以自己打车回家啊。不要再那个样子了。”   这场雨直到晚上还在下着,电视里播音员机械地播报着这个城市的哪些地方已经被淹成了一片汪洋。秋晨光着脚坐在地板上,关了所有的灯,黑暗中只有电视机屏幕投射出的淡蓝色的光。晚晚已经睡着了,小小的安静的睡颜。这所房子里只有他和妹妹两个人,爸爸妈妈在多年前的车祸中去世。秋晨偏头看向白色的饭桌,那里仍然搭着四把椅子,虽然吃饭的只有自己和晚晚两个人。   “阿晨在今天的六一儿童节又领到了三好学生的奖状。”妈妈在饭桌上向所有人宣布。爸爸和晚晚马上配合地鼓起掌来。   “阿晨真厉害!”   “哥哥真厉害!”   “为了庆祝,”妈妈摸着秋晨的脑袋说,“这周末咱们一家人去游乐园吧。话说回来阿晨还没去过游乐园吧,以前总说你太小了。”妈妈温柔地笑着。   十七岁的秋晨静静地看着,眼泪慢慢地流下来。   “以后,就算没有家长来接,也可以自己打车回家啊。不要再那个样子了。”   心里忽然响起这一个声音。秋晨闭上眼睛,慢慢地躺在了地板上。白色瓷砖的冰凉像丝绒一样拥着他,让他觉得很温暖,很安全。   今天学的是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辞》,以前很令人苦恼的背诵却因为换了语文老师一下子变得有趣起来,大家都想给新来的老师留下好印象,尤其是班上那些汗水味和荷尔蒙味十足的男生,一个二个都想通过优异的表现来吸引新来的夏薇老师的注意。   通过几周的相处,大家越来越觉出夏薇老师和其他老师的不同,她不会批评任何学生,倒是经常夸奖他们,连“你今天的发型不错啊”也可以成为她夸人的原因。发现了在语文课上看小说的女生,夏薇老师也只是轻轻地抽出那本封面花花绿绿的小说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得到的声音对那位同学说,“这么大了还看这些。”语气中带着一种亲密的嗔怪。然后夏薇老师就把书夹在自己的教案里若无其事地继续讲课,那个看小说的同学却再也不会在语文课上摆出闲书了。大家觉得夏薇老师身上好像有一种气质,男生们说那是猫,慵懒中有可爱,而女生们却觉得那是狐狸的气质,敏慧又狡黠,随时都能用一个美丽的谎让人不知所措地陷进去。夏薇老师讲课的时候,喜欢微微偏着头,柔顺的头发垂下来,头发的阴影下是白皙的额头,因为是三七分的头发,所以亮晶晶的眼睛就一只在阴影里一只在光里。   看着这样的夏薇老师,大家总是想起日本传说中介乎妖和仙中的那一种小巫女。   “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夏薇轻轻地朗诵着,看见第三排的靠窗的那个男生在一片阳光中抬起头来。眼睛里有一种一只小兽在大梦初醒后的不知所措,他不知道将自己的目光何处安放,在第一次从自己的世界里走出来后。   夏薇停下来,弯着眼睛笑了,眼光里便多了几道轻轻的涟漪,那只小兽便踩着一圈一圈的涟漪小心翼翼地走过来。   “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夏薇用自己的目光迎接着他,微笑着念着。   中午的食堂人总是最多的,夏薇端着餐盘从人群里挤出来,看见高嘉嘉在不远处站起来向自己招手。   夏薇端着餐盘走过去,在嘉嘉面前坐下,“怎么,中午不回家啊?”   “妈妈有事让我在食堂吃啦。”嘉嘉语调活泼地说。   “有开心的事?”夏薇看着嘉嘉问。   “老师,我觉得啊……”嘉嘉凑近了神神秘秘地给夏薇说,像是在交换秘密的小姑娘,“秋晨最近变了好多啊。怎么说呢,感觉整个人都变得温暖起来了,不像以前那么冷冰冰的啦。”   “说不定是你的执着打动他了?”夏薇打趣说。   “是么?”嘉嘉歪着脑袋,“如果是那就太好了。”   “对了,”夏薇细细地咽着土豆丝,问,“嘉嘉你了解秋晨吗?”   “了解啊……”嘉嘉脸上活泼的表情不见了,停下了咀嚼的动作,“秋晨他是一个人住的,这样说也不对啦,还有一个小妹妹,叫做晚晚。他的爸爸妈妈很早就去世了。那个妹妹,”嘉嘉用手指指着自己的脑袋,有些为难地说,“好像这里有问题。有一次,我在游乐园碰到秋晨了,他牵着一个小姑娘的手站在摩天轮下面静静地看着,像是一个牧师在举行一场悲伤的祭礼。那个小姑娘嘴角流下一串口水,秋晨就从衣服口袋里掏出纸巾很耐心地给她擦着。他牵着那个小姑娘的手蹲下的时候,我觉得,我好像看到了一个黑衣黑袍的少年流浪在街头,牵着自己小小的唯一的亲人。就是因为这样,才会想要靠近他,想要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默默关心着他的人的。老师,这些事,老师不要告诉别人啊。”   “不会的,不过,为什么要告诉老师呢?”   “因为,”嘉嘉看着夏薇很认真地说,“我觉得老师不是那种把别人的苦乐当作无关痛痒的用来消磨时光的谈资的人,老师是真心对每一个人好的,我相信老师。”   在听到去校长办公室的通知的时候,夏薇的心里有不好的预感。果然,在赶去办公室的时候,外面已经围了一圈人,夏薇从人群中挤进去,看见秋晨偏着头站在办公室里,校长和教导主任铁青着脸色坐在椅子上。   “校长?”夏薇走进去,小心翼翼地叫了一声。   “夏老师,你来得正好,”校长指着秋晨说,“你的学生,打了人被人家告到学校里来,现在还死不认错!开除!我们学校里不允许有这样的学生!”   “校长,秋晨不是那种一味惹事的孩子,这事调查清楚了吗?我们也不能听别人的一面之词啊。”   “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教导主任在一边冷嘲热讽地说,“这小子自己也承认了是自己先动的手,被打的人也住进了医院,医生也开出了全身多处骨折的证明,这一切不都清清楚楚了吗?所以我说啊,没父母的孩子就是没什么教养。”   “主任!”察觉到秋晨的动怒,夏薇一下握住他的捏成拳头的手,“请您说话放尊重一点!”又对校长说,”校长,打人确实不对,但我相信秋晨不会无缘无故地打人,在没弄清楚事情的始末之前,我是不会开除自己的学生的。”   说完,夏薇扔下一脸惊愕气愤的校长和教导主任,拉着秋晨的手走了出去。   两个人就这么一前一后地走着,校园里有不少指指点点的看热闹的学生和老师。秋晨看着面前那个决绝的背影,开始的害怕担忧和羞愤全都烟消云散,莫名地心安起来。   “上车。”在自己的车面前夏薇停下来,对秋晨说。   “去哪儿?”   “医院,看你脸上的伤!”   “我不去。”   “那也得先上车,我送你回家。”   有了上一次送秋晨回家的经验,这一次夏薇很娴熟地把车开了秋晨楼下。跟着秋晨进了屋,夏薇问,“家里总有些消□□水纱布创可贴之类吧?”   秋晨摇了摇头。   夏薇叹了口气,“我下楼去买。”   从附近药店里把药买了回来,坐在地板上给秋晨擦拭伤口,棉签上的药水碰到伤口的时候,少年疼得吸了一口气。   “知道疼还打架!”虽然嘴上这么责怪着,但是夏薇还是放轻了手上的动作。   秋晨不再说话。   “现在可以告诉老师了吧,为什么要打架?”   仍旧是沉默。   夏薇放下手里的棉签和药水,有些生气,“你知不知道,如果在这些事情上面,当事人选择了回避不解释,那么不论旁人多么费心费力,结果也只是枉然。”   秋晨抬起头来看住夏薇,“怎么知道会有解释?老师怎么知道我动手打人就一定有原因,不和别的人一样认为……没有父母的孩子有这样的举动都是理所当然的吗?”说这话的时候少年的眼里流露出一种委屈的情绪。   “因为……”夏薇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有人相信老师,认为老师不是那种把别人的苦乐当作无关痛痒的用来消磨时光的谈资的人,那个人认为,老师是真心对每一个人好的。所以,”夏薇轻轻地笑了,“老师要对得住这份相信。”   “谁?向老师说这些话的,到底是谁?”   夏薇笑得暧昧,“你应该知道啊,只要你细心想想,就会发现,这个世界上有那样一个人在默默地关心着你。”   秋晨不再理会,从衣袋里摸出耳机准备塞到耳朵里,却被夏薇一把握住手腕,她的眼睛紧紧地盯着他,好像一个证人在一瞬间就看穿了一个犯人的拙劣伪装,“根本没有任何声音对不对?你戴上耳机只是为了给旁人你什么也听不到的错觉对不对,那样的话,就可以自欺欺人装作听不见别人的评论别人的指点对不对?”话到了后来甚至有了咄咄逼人的气势。   秋晨缓缓地放下了捏着耳机的那只手,低了头。   “秋晨你知道吗?在我三岁的时候,我的父母就离婚了,我跟着妈妈过,可是妈妈却在一年后心脏病突发离开了,后来只好回到爸爸的身边,可是和爸爸一起生活的那个阿姨对我很不好,还经常在爸爸面前说我的坏话,后来……爸爸居然怀疑我不是他的亲生女儿,想要偷偷地拿着我的头发去做DNA鉴定。那天晚上啊,我从睡梦中迷迷糊糊地醒来,看到爸爸坐在我的床头,我问爸爸你做什么呀,他有点慌张地说来看看小囡囡睡觉啦,那一晚我睡得很香甜,醒来才知道爸爸是拿着我的头发去医院了。证明结果我当然是爸爸的孩子,可从那以后,我好像……就没有爸爸了。”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夏薇放开了握住秋晨手腕的那只手。   秋晨抬起头来,看见夏薇低着头,额头躲在头发的阴影里,眼睛低垂着,那两颗亮晶晶的光忽地黯淡了。   突然就有一种看见了同类的感觉,一只比自己伪装得高明许多但仍然露了破绽的同类。   “但是我……”他的同类又恢复了以前的那种神采奕奕的表情,“我不会因为这样就自暴自弃,我有在努力地成为一个好孩子,一个好老师,到了现在,也终于有人跟我说,觉得我是和别人不一样的老师。”   秋晨忽然明白了,她已经不再是自己的同类。   外面窸窸窣窣地起了下雨声,激起夏夜里草木的味道,少年的讲述像一支久远的曲子,每个音符后面都有隐隐的伤痛,“本来一起说好去游乐园坐摩天轮的,可是在去的路上却发生了车祸,我和妹妹活了下来,爸爸妈妈却永远离开了,然后就是在爸妈的灵堂里,家里的那些亲戚嘴上说着安慰我和妹妹的话,可是心里却认定了我和妹妹将会成为他们的累赘。因为爸爸妈妈还留下了房子和存款,所以那些亲戚表面上还是很热情地照顾着我们,我不愿离开家,妹妹被舅舅带走了,结果……被送回来的时候却说因为发高烧造成了大脑神经损伤,我看着舅舅躲闪的表情知道事情一定没有这么简单,但是我只是把妹妹拉了过来没再说什么。后来……我就一个人给妹妹做饭,哄妹妹睡觉……今天,因为出门太急没有锁好门,妹妹一个人跑了出去,中午回来的时候看见几个男生围着妹妹戏弄她,所以很生气……”   “虽然……”夏薇想了想说,“有些人是不在了,但是游乐园和摩天轮并没有消失不见了啊,这周末,我们一起去游乐园吧,带上妹妹,和老师一起去游乐园吧。到了那个时候,老师还可以告诉你,那个一直在默默关心着你的人到底是谁。”   看着夏薇明亮的眼睛,秋晨点了点头。   星期天的游乐园总是分外拥挤,嘉嘉穿着新买的蓝色的裙子,在学校里万年不变的马尾也放下来了,黑色的头发柔顺地披在肩头,在摩天轮下面看见了熟悉的身影,嘉嘉一路小跑过去,心想夏薇老师果然没有骗自己。   “秋晨啊!”嘉嘉停在秋晨面前停下来热情地打招呼。   “怎么是你?”秋晨有些诧异。   “呃……夏薇老师临时有事来不了啦,就让我代替她来。这是妹妹吧,”嘉嘉看见了被秋晨牵着的晚晚,弯下腰揉着晚晚的发顶,“真是可爱的小姑娘啊。”阳光照在她身上,皮肤白皙得近乎透明。   “到了那个时候,老师还可以告诉你,那个一直在默默关心着你的人到底是谁。”秋晨看着嘉嘉忽然想起了夏薇的话。   嘉嘉看着只是看着自己不说话的秋晨,有点害怕,心想他不会是生气了吧,刚想解释些什么,“秋晨,其实……”话还没说完就听到秋晨说,“走吧。”   嘉嘉愣了一下,马上反应过来很开心地跟在秋晨旁边。   “秋晨今天没带耳机啊。”   “嗯。”   “妹妹真的很可爱。”为了缓解尴尬故意没话找话。   “嗯。”   “秋晨啊……”   “谢谢。”嘉嘉话没出口就被秋晨打断了。   “什么?”嘉嘉有点糊涂。   秋晨停下来,站在嘉嘉面前,因为个子很高就有点居高临下的味道,“嘉嘉,谢谢你。”   “没……什么啊,”嘉嘉一时有点不好意思,“什么都没做的我,怎么会让秋晨你说出这样的话啊……”   “去坐摩天轮吧。”秋晨微笑着说。   “嗯。”嘉嘉用力地点着头。   而此时,夏薇从房间里走出来,给即将渴死的植物浇水,抬起头,不经意地就撞进了一大片阳光里,“这个时候,一定在坐摩天轮了吧。”心里这样想着,夏薇笑了起来。   窗外呀,是像三角梅一样,蓬勃生长的夏日的清晨……   东楼的和西楼的   林静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在这条走了三年的路上遭遇抢劫。   现在是晚上十点,不远处传来汽车和人群的声音,但自己走的这条小路因为道路改建而废弃,荒草丛生,昏暗不明,那两个痞子打扮的社会青年就堵在林静面前威胁地甩着手里的水果刀,林静在对方灼灼眼神的凌迫下乖乖地从书包里取出了钱包,交到他们手上,但对方仍旧迟迟地没有离去的意思,十七岁的林静抬头看见留着非主流发型戴着耳钉的二十出头的青年眼睛朝下看,那四道目光在自己校裙下的两条纤细白皙的腿上流连,她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下意识地用手向下扯着自己的校群。见此情状,两个混混相视一笑,其中一个猥琐地说,“这小丫头还挺害羞嘛。”   林静的心突然像被谁拧了一把。她抬头看了那两个混混一眼,就在那一秒下定决心,深呼一口气用肩膀撞开挡在面前的那堵人墙,用尽全身力气跑了出去。   两个混混反应过来,紧紧地跟在后面。女生的体力太弱,只一会,书包带子就被后面的人给拽住了。被逃跑行径激怒的那个混混一把把林静摔在地上,威胁的目光逼上来,”胆儿还不小嘛。“林静只能偏着头看着地面。   忽然,她看到了光。   伴着尖锐的呼啸声,一辆疾驶的摩托车开进了小巷。见到有人来,两个混混慌忙地跑了。   摩托车在她身边停下,林静感觉到了一股逼人的气息,让人不由得想躲避。   见林静迟迟不起来,车上戴头盔的人终于问,”喂,腿摔断了?“语气里没有丝毫的关心,有的只是事不关己的冷淡与作壁上观的戏谑。   林静偏头,看到了头盔下的那张脸。那无疑是一张俊美的少年的脸,只是眼睛里的漠然硬生生地切断了旁人与他说话的欲望。林静顾着膝盖撞在水泥地上的疼,摇摇摆摆地站起来,朝着那人举了一个躬,”谢谢您。"   “您?”少年闻言一笑,“我没那么老吧?”林静想开口解释您是敬称用来表示她的感激,话还没出口就看到少年不耐烦地摆摆手说,“没事了就快点走回去。”   丢下这句话,少年就发动车子再见也没说地扬长而去了,那个漠然的背影渐渐在人海中消失。   白木宇是南允高中出了名的风云人物,除了学习喝酒打架足球篮球样样第一,当然最重要的事,他长得很帅,因此,高二十三班教室总会从窗户外面飘来无数满心期待又娇羞怯怯的目光。因为,白木宇就坐在窗边。当然,白木宇是看不到这些的,因为在教室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处于冬眠状态,雷打不醒。所以那些紧张羞涩走过高二十三班窗口的女生大多数时候只能目睹白木宇漆黑沉默的头顶——带着脸上的两团红晕。   “哎,白木宇醒醒,醒醒!”后桌竟知用削尖了的铅笔的铅笔一脸兴奋地往白木宇只穿一件t恤的背上戳。   白木宇吃痛,睁开眼问,“干嘛?”   “看美女。”竟知往讲台上瞟了一眼。   是新来的转学生,正在老师的引导下作自我介绍。那是一个个子娇小的女生,巴掌大的小脸,精致的五官,脑袋后面扎一个辫子,斜斜地垂在肩膀上,辫梢绑了一只小小的蝴蝶结。她穿了一件宽大的t恤,罩着下面的短裤,露在外面的胳膊和腿的都是细细的。她朝着大家鞠了一躬,象征性地笑了笑,“大家好,我叫林静。森林的林,安静的静。”   那一瞬,空气好像静止了,只有女孩子轻柔的声音在缓缓荡漾,像成千上万只沉默的鸟儿安静地拂过叶面。   “哇!好有范啊!”竟知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不过,就是太瘦了,我还是比较喜欢丰满一点的。”   白木宇白了竟知一眼,正准备伏桌再睡,脑海中蓦然浮现那个挣扎着从地上站起来说“谢谢您”的女孩的面容,虽然天色昏暗看不太清楚,但是,他可以断定。他抬头看向讲台上静静站着仿佛遗世独立的那个女孩,断定——   是她。   感觉到有人朝自己投过来打量的目光,林静顺着看去,目光与白木宇在空中相接,她当然认出了白木宇。这一次,她轻轻点点头朝着白木宇笑了一下。可是望着自己的少年在这一笑后迅速地低下头趴在桌子上装睡。林静觉得奇怪。   “真是,大人的姿态。”把头埋在臂弯里的白木宇不屑地想。   林静的位置被安排在了白木宇的旁边,女孩子把书包里的书抽出来规规矩矩地摆在桌子上,把书包挂在椅背上,她见旁边的白木宇脑袋埋在臂弯里,“我叫林静。”她知道白木宇并没有睡着。   “听到了。”白木宇头也不抬地瓮声瓮气地回了一句。   气氛微微有些尴尬。   “同学别介意啊。”竟知凑过来说,“这家伙就这种性格。我叫竟知,”竟知对着林静笑得一脸灿烂,又瞟了瞟白木宇,“这家伙叫白木宇。”   白木宇腾地一下起来抓了一本书往竟知脑袋上砸,“你小子多什么嘴!”竟知眼快,灵巧躲过,对着白木宇嘻嘻一笑。   “白木宇!”班主任冷气森森的声音从讲台传来,“上课时间你在干什么!站出去!”   白木宇站起来,没有羞愧,也没有故意为了出风头装作不屑的样子,他把那件白体恤向下扯了扯,然后在班主任的怒视和全班同学的注视中满不在乎地走了出去。   没有任何目光可以牵绊他,林静望着白木宇的背影想,那真的是一种毫不在乎的姿势。   下了课,林静走出教室,看见白木宇靠在阳台上伸长了胳膊去摘树顶上的树叶。学校那一小块绿化地带的树木树冠已经高出白木宇他们所在的二楼了。   林静走过去,站在白木宇身后说,“对不起。“   白木宇回头,看着林静笑出声来,”对不起?你哪里对不起我了?“   “刚刚上课,如果不是我主动找你说话,就不会有后面的事了。”   “那你刚才为什么不在老师面前这些话?为什么不站起来对班主任说,老师,是我先找白木宇说话的,”看着女孩脸上惊愕的表情和手足无措的神态,白木宇的眼睛里闪过一丝阴险的得意,“你有心情在事后说对不起,却没有勇气在一开始就阻止这件事情的发生,新来的同学,难道不觉得你这种做法很懦弱吗?”   林静低下了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这个给你。”白木宇忽然把什么东西往林静手里塞,林静展开手心,是一枚小小的绿色树叶。   ”不想要可以扔掉。“少年把手插在裤兜里,满不在乎地离开。   即使成为了同桌,白木宇和林静的交集还是很少。因为上课的时候,白木宇都在睡觉,偶尔醒来,会看见林静正全神贯注专心致志地抄着黑板上老师的笔记。不过白木宇发现,林静并不喜欢与人往来,对于女孩子们热衷的明星八卦组团上厕所之类一点兴趣也没有。在下课的时候,要么低着头写作业,要么就是翻看在白木宇眼中晦涩难懂的书名一看就是外国名著的书籍。他看见林静起身在教室里行走的样子,觉得她像一只胆小的仓鼠。套在宽大校服里的小小女孩左避右闪地给打打闹闹的男生和结伴而行的女生让路。白木宇觉得那样子很滑稽。他在林静从厕所回来的时候直截了当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林静同学,你走路的样子很好笑哎。“   ”是吗?"还沉浸在书里的林静明显地心不在焉,草草地应了一声后就继续捧起书本两耳不闻窗外事了。   “真是无趣。”白木宇对着身边的书呆子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继续倒头就睡。   周三下午第二节是体育课,同学们都跑下楼去操场上课了。教室里只剩下白木宇和林静这一对同桌。白木宇趴在桌子上双目无神地无所事事,林静翻着一本外国小说。   ”喂,“白木宇主动搭话,你怎么不去上体育课?”   “白同学也没去啊。”林静淡淡地说,眼睛盯着书页。   “林同学难道认为我的体格还需要体育锻炼?”白木宇弯起胳膊摆了个秀肌肉的姿势。   林静忍不住笑了。过了两三秒,她收敛了笑容,“我生病了。所以不能上体育课。”   白木宇挑了挑眉,“什么病"   林静对上他询问的目光,”很严重的病。“   ”骗你的。“还没等白木宇说话,女孩子就明朗地笑起来,眉眼弯弯,仿佛可以驱除一切阴霾。   ”反正我也没相信。“白木宇硬着头皮辩解了一句,心里却有一种石头落地放下心来的感觉。   到底在担心些什么啊……   后来的体育课就成了惯例,教室里只有白木宇林静两个人,一个趴在桌子上发呆,一个捧着各种外国小说看,时不时地说两句话。剩下的,就是夏蝉永远不停歇的鸣唱,和窗外树木投在干净课桌上的浓重的阴影,那是流年的泼墨,正在随着有温度的轻风轻轻摆舞。   林静忽然放下书本抬起头来,用力地贪婪地嗅了嗅拂面的热风。   ” 你这样还挺好看的嘛。“一旁的白木宇忽然说。   ”起风了,我们出去吹风吧。“林静兴奋地建议,白木宇很少在这个人如其名安静斯文的女孩脸上看见这样忘记一切的笑容。说完,林静就像一只欢快的小鹿那样跑了出去。白木宇跟在她后面。   两个人正靠着阳台感受夏风拂面,身后忽然有一个怯怯的声音响起。   ”木宇学长,送给你。“一个一年级的女孩子手里拿着一个包装精美的纸盒子,递给白木宇。   白木宇嘻嘻一笑,伸手接过,”谢谢啊。“   ”木宇学长,“女孩子像是受到了极大的鼓舞,眼睛亮亮的写满期待,两颊上的红晕更加红了,”学长,我……我能不能做你女朋友啊?“   ”这个嘛,“白木宇挠挠脑袋一副思考的样子,”虽然我也很想接受你,但是,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啊。“   ”你骗人,“女孩子不依不饶,”我已经跟踪你三个月了,你根本就没有女朋友!“   白木宇在心里对眼前这个女孩子不学好玩跟踪的行为翻了个大白眼,但表面上仍是笑着说,”我没骗你,我……"白木宇看向林静,对方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白木宇伸手一揽把林静扯到自己怀中,“你看,她就是我女朋友。”   林静觉得一个惊雷在自己头顶炸开了,但是又挣不开白木宇。   “她……她哪里比我好?”女孩子喊出了国产偶像剧的经典台词。   “这个,”白木宇一本正经地说,“她成绩比你好。”   期中考试的结果下来了,有人欢喜有人忧。林静是班上的第一名,班主任对她大加赞赏,同学们也对她刮目相看。   “哎,女朋友,不错嘛。”弃考的白木宇望着手里拿着成绩单的林静说,自从上一次被学妹表白拉着林静说是自己女朋友后,白木宇对林静的称呼就再也不是客客气气的林同学,变成了涎皮赖脸的“女朋友”。   对此,林静抱着这些是小学生的无聊游戏的看法,并没有放在心上。   一下课,林静就被班主任叫去了办公室,同学们面面相觑,大家都明白这个目前处在更年期的班主任是出了名的势利眼偏爱好学生。   班主任的意思很直接,要把林静换到第一排不再和白木宇同桌,“白木宇那小子你也知道,成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老师怕他坐在你旁边影响你的学习,而且……最近班上有一些不好的传言,说你们在恋爱。”   让原本小心翼翼地想试探的班主任意外的是,站在自己面前的好学生林静既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班主任是好推推鼻梁上有些滑落的眼镜,自我安慰般地说,“老师知道你热爱学习不会做这个年龄不该做的事,只是害怕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这场谈话以林静的“老师,白同学其实人很好,如果没有他,我还考不了第一呢“而结束,然后林静就在班主任瞠目结舌的惊愕中离开了。   回到教室,从梦中醒来的白木宇懒懒问了林静一句,”老班叫你做什么。“   林静坐下来摊开练习册,看着白木宇俏皮一笑,”她让我跟你分手,“又紧接着说,”不过不用担心,我已经拒绝了。“这样笑着说,林静从笔袋里摸出签字笔开始写下韦达定理的公式。   而一旁的白木宇,突然觉得心口有东西正在暖暖地化开。   在林静的勤奋努力下,以及她口中的白同学的帮助下,林静在期末考试中又考了第一名,而且这一次不仅是全班第一名更破天荒地作为普通班的学生考了全级第一名。班主任笑出了一脸的褶子,全班同学对此行为嗤之以鼻。   但因为相处了一学期,前后左右桌都比较熟,大家嚷嚷着让林静请客,林静答应下来,问白木宇去不去。   ”我为什么要去"白木宇脸上又是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   林静偏着头想了一想,“因为,我是你女朋友啊。”   吃饭的那天,天空飘起了雪,每个人都是帽子毛衣围巾重装上阵,吃过饭,大家散去,白木宇和林静走在一起。   街道上的行人很少,房屋上都落满了雪,四周一片寂静。“其实,你不用送我的。”林静说话的时候呵出一片白气。   “别误会,”穿着黑色大衣的白木宇摆摆手,“只是顺路而已。”   林静笑着,“我居然不知道。原来我们顺路。”   “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多着呢。”   “其实,”林静忽然停下来,对走在前面的白木宇说,“我一直很想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白木宇转过头来一脸茫然。   林静开口解释,“想问你到底是怎么做到对什么都不在乎的,我第一天来到班上,你被老师罚站,走出教室的时候是那样的不在乎,后来,虽然做了同桌,渐渐地和我话多起来,但你仍是那副不在乎的态度,可以随便揽着我说是你的女朋友,可以一会笑嘻嘻地像棵迎客松一会冷若冰霜拒人于千里之外,你好像……不在乎别人怎么想你。而我就不一样了,我想成为父母面前的乖孩子,老师眼中的好学生,也希望同学们不要讨厌我。”   白木宇吹了个口哨,“像你这样的好学生,有这样的想法很正常啊。”   “那么你呢?”   ”我?“白木宇眉毛一挑,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我爸在我四岁的时候就带着别的女人跑了,后来我妈也撇下我跟别的男人跑了,我从小就跟着年迈多病的奶奶长大,所以……"   林静看上去很平静,刚想开口,白木宇就说,“骗你的。”他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势望着林静,“照你的推断,像我这样的学生,是不是有这样的经历才比较正常?可惜,让你失望了。林静,”白木宇忽然在满天的飘雪中走近林静,阴冷逼人,仿佛眼睛里都是雪花的影子,“不是每个人都像你那样,觉得人世美好渴望拥抱生活的。”他的话里,满是讽刺和不屑。   “但是,”林静倔强地看着她,“如果真的忽略周遭的一切,什么都不在乎,那么生活的意义又在哪里?总是因为又在乎的东西想要贪婪地去守护,我们才会拼命地想要活下来吧。”   白木宇走过林静,朝相反的方向走去,“那只是你。”   “喂,”林静闷闷地叫住了身后的人,”你去哪儿?不是说顺路吗?“   “骗你的。”仍旧是那样满不在乎的声音。   在漫长的寒假里,林静和白木宇都没有再联系。在开学的前夕,林静走出去散心,在那条荒废的小路上,她再一次地遇到了白木宇,只不过这一次,场面有些出人意料。   在满是乱石子的小路上,白木宇被一群人打趴在地上,对方一共有六个人,满脸挑衅地围着白木宇,还不住地往他身上踢。白木宇已经毫无还手的力气。林静哆哆嗦嗦地从兜里掏出手机,拨打了110和120。   白木宇醒来的时候正躺在常南医院的病床上,脑袋上的伤口已经缠好了纱布,他扶着额头,觉得记忆有些混沌,护士在这时走进来给他换药,看见他一脸迷惘的表情,就笑着说,“脑袋上的伤已经处理好了,不会有大碍。”   “可是,”白木宇问,“谁送我来的医院?”林静遇见他的时候白木宇已经不省人事地躺在地上了,所以对后面发生的事一无所知。   “是个小姑娘,叫林静,是她打的120,再送你来的路上,她很担心你,可是其实她自己才比较令人担心。”年轻的护士心直嘴快。   “什么意思?什么叫她比较令人担心。”白木宇突然觉得很害怕。   “你不知道吗?”小护士一边换药一边说,“她有很严重的心脏病,刚刚在送你来的路上发作了,现在何医生正在给她治疗呢。”   白木宇觉得大脑一片空白,一下子沉入无边的黑暗,忽然,黑暗里亮起了光,光里有个声音说,“因为有在乎的东西想要贪婪地去守护,我们才会拼命地想要活下来。”   见到白木宇进来的时候,林静很惊讶,她挣扎着想要从病床上坐起来,白木宇赶紧阻止了她。   “你没事吧?“林静问穿着加大号病服的白木宇。   ”这话好像该我问你吧。“白木宇冷冷地没有表情。   “我没事啊,”面色苍白的女孩子努力笑着,“只是因为胆子太小被流那么多血的你吓到了,就晕过去了,真是,让白同学见笑了。”   “我知道的,你不用再骗我。”白木宇低低地说。   林静愣了一会,随即笑着说,“这家医院真是,出卖病人隐私,”她做出狡黠的表情,“什么时候,白同学我们一起去告他们吧。”那是一种隐藏泪水的笑,多年来,林静已经将这种笑练得炉火纯青了。   春天已经到了,即使在喧闹的城市里,细心的人们,也可以听见滴滴答答的冰消雪融的声音,从树梢上,从电线杆子上,从老奶奶们的棉鞋鞋底上,缓慢地响起来,像是无数小小的钟摆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摇晃,滴答,滴答,永不停歇。   时间,它带走一切也改变一切。流年,它蹲在窗口看着房间里干净美好的小小生物,那个男孩和那个女孩。   “在上初三的时候,被查出了这种病,是很罕见的一种类型,平时没有什么症状,可是一旦发作就有死亡风险。那个时候正在中考,我看着忙忙碌碌的准备考试的同学们,觉得好羡慕他们,因为我自己的生命随时都可能消失,”林静对白木宇缓慢地说着,“以前很讨厌的东西,繁重的学业也好,烦人的老师也好,唠叨的妈妈虚荣的爸爸也好,在这一刻,都显得无比珍贵了。”林静吸吸鼻子,泪眼婆娑地笑着看向白木宇,“白同学也说过吧,我有贪婪地想要活下去。就算这是贪婪吧,我也想活下去。这一次我没有死去,所以,我又多了一段从上帝那里偷来的日子。”林静望着白木宇展开笑容,眼泪不受控制地掉下来。   白木宇看着那样的笑,觉得自己的心被狠狠地揪了一把。他觉得,在这样的林静面前,自己的那些自以为是的满不在乎通通成了荒唐幼稚,自己所谓的勘破悟透全成了逃避现实自欺欺人的想法。   在这样想要拼命活下去的她面前,白木宇觉得自己成了一个懦夫。   纵然同学们的抱怨声快要掀翻教室的屋顶,班主任还是带着一张过完年后红润不少的脸和大家见面了。竟知在抄完作业后伸展胳膊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惊觉夏来白体恤冬来黑大衣的白木宇居然一反常态地穿起了校服。他不可思议地揉揉眼睛……用笔捅了捅白木宇……“小白,不是吧,看你今天这打扮,是要踏实做人朴素做事啊!”   出人意料的是,白木宇并没有像往常那样一脸凶相地用拳头招呼他,而是笑得像棵迎客松似的说,“是啊,从今天起,我白木宇就要重新做人了。”   “不是吧,”竟知张大嘴巴,“那以后南允第一少白木宇的传说只能成为风里的传说了。”   不顾竟知假惺惺的悲伤,白木宇从林静桌子上抽过历史书开始往自己一片空白的历史书上誊笔记。   “看不懂就问我。”林静停下手里的笔,说。   白木宇点点头,继续奋笔疾书。他的字很漂亮,刚健遒劲。林静看了看白木宇的字,又看了看他专注的侧颜,说,“白木宇,我觉得你这样认真抄笔记的样子还挺帅的哎。”   “是不是动心了?”白木宇一边抄一边说,“我可是随时欢迎你坐实我女朋友这个罪名啊。”   “你也觉得做你女朋友是种罪啊,真有自知之明。”林静笑着说。   “咦?这是什么?”翻过一页,从林静的书里滑落了一枚绿色的已经完全失去水分的树叶。白木宇拿在手上仔细端详。   林静有些慌张地从白木宇手里抢过那片树叶,“只是一枚书签而已,没什么好看的。”把“赃物”抢过来后,林静拎起书包,说了声“再见”后就走出教室了。   白木宇看着她的背影摇着头笑笑,正准备继续抄笔记,忽然想起些什么。   林静正快步走着,就听见白木宇在后面叫自己的名字。   “喂,林同学,“白木宇追上来,笑得一脸得意,”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片树叶是我送给你的吧。“看着林静的脸刷的一红,白木宇笑得更放肆了,”原来从那个时候你就喜欢我了啊,藏得够深啊你。“   ”你少在哪儿自作多情,校园里到处都是那样的树叶,你怎么知道,那就是你送的呢?“   白木宇被林静机智的反驳噎得说不出话来。看着吃瘪的白木宇,林静笑得人畜无害。   斜阳照过来,四周的景物都披上了一层暖黄的余晖,少年和少女的影子被拉得很长,齐刷刷地指向同一个方向。   ”喂,做我女朋友的提议你考虑得怎么样啊?“   “你觉得我会考虑这种白痴的提议吗?”   “可全班都说我们在谈恋爱。”“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身正不怕影子斜。“   ”一起回家吧。“   ”又不顺路。“   ”喂林静你……"   ……   “总是因为有在乎的东西想要贪婪地去守护,我们才会拼了命地想要活下来吧。”那个女孩站在落满雪的长街上这样说着,眼睛里有远方和希望。   而那个少年,在那一刻,仿看见了光。   风过小筑   “啊!啊啊啊啊啊!”我听见姐姐持续以70分贝的大嗓门尖叫了整整十五分钟,终于受不了了,一把扯下耳机,去砸她的房门,“贝小筠同学,你是被猪拱了吗?!”   房门“啪”地一声开了,我姐姐贝小筠像只树懒一样扒在门上,两只眼睛射出精光,一只发卷垂在额头上摇摇欲坠,她的粉色睡衣崩开了一颗扣子(显然被她失心疯般地抓过了),脸上荡漾着两坨春情满满的少女红,她的嘴里,含着一只精美讲究的信封,可以在商店作为单品卖出九十九块高价的那一种。   我被她这雷人的造型噎了一下,颤巍巍地伸出手去摸她的脸,“哎呀妈呀还真被猪给拱了!”   贝小筠一把打开我的手,朝我跑了个媚眼,“猪猪,看看这封信。”我叫贝小筑,这家伙总叫我猪猪。   我去她的嘴里接下那封信,打开,也有点傻了眼了。   “贝小筠小姐,恭喜你,经过五轮面试,成为了风狐公司总裁的第三助理。”   就算我贝小筑不刷博不聊Q严格以每年领着国家奖学金和贫困补助的品学兼优勤苦奋斗的高标准来要求自己,我也不能不知道那个占据了市中心黄金地段修了四栋高楼作公司老巢的大佬风狐公司。据说我们市修马路的钱,有一半都是他家交的税。前段时间在网上有个话题“在风狐工作是种怎样的体验?”被置顶的回答就是“令我高兴的不是自己领着相当于别人年薪的十二万的月薪,也不是公司的厕所比城南新开发的那栋名叫“仙度瑞拉”的别墅还要上档次,而是,每月的例会上,我有机会走进一百平米的会议室看坐在首座的总裁沐梓风。”   而关于沐梓风的传言,可以写下一部百万巨著,他符合言情小说里男主的所有标准,面瘫,有钱,对女人不感兴趣(当然是指那些嗯自个脑补去……)。最关键的是,他二十三,单身。   于是整晚贝小筠都在幻想和霸道总裁的浪漫戏码,她拉着我在房间看她试衣服,一边像只猪似的拱她的衣柜,一边说,“猪猪,你说我是走青春少女风还是典雅轻熟风?”   我把英语书无力地往脑门上一搭,“我看你适合抽风。”   结果,我这乌鸦嘴,一语成谶,贝小筠没抽风,她中风了。   把她送进医院时我整个人都是懵的,一个小时后我看着躺在床上嘴歪眼斜(贝小筠一个枕头扔过来,“猪!少抹黑老娘!”)……好吧,我看着粉面朱唇的贝小筠,实在没办法把眼前这个清秀佳人和半身不遂大小便失禁的中风病人联系在一起。   而医生给出的解释是,“这个,中风啊,分很多种,你姐姐这种呢,虽然表现得不是那么明显,但是咧,我们还是建议住院观察一段时间。”   于是深更半夜时,我满面憔悴地拉着贝小筠的手动情地说,“姐姐,我不会不管你的。”   贝小筠以更大的力回握我,眼含泪水,无比感动,她说,“既然这样,猪,你就代替我去风狐工作吧!”   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贝小筠对着目瞪口呆地我列出了种种此条建议的可行性和必行性。   “咱俩从小无父无母,好不容易找着个金饭碗,不能因为你老姐我这意外变故就拱手让给别人啊!”   “你长得随我,就是比我小了几岁,回去戴个眼镜烫个泡面头年龄感就出来了,风狐那群面试官又不拿正眼瞧人,我猜他们根本就忘了老娘长什么样。”   “念书?你还念什么书啊!只花钱不进钱!奖学金?你那点奖学金我买两瓶指甲油就没了!我住院不花钱啊!少说,去不去,就一句话!”   于是,在我姐姐的威逼利诱下,十九岁的贝小筠我翻出了学校的围墙,生平第一次穿上了职业套装,踏进了本市商业大佬风狐的门——当然,我理智地拒绝了泡面头和黑框眼镜。   “你的任务呢,就是坐在这里,紧盯着你面前这部电话,确保任何时候它响起都能在一秒之内被接起。”人事部的黄经理,轻轻地拍了拍我面前的电话,僵尸脸一样地说。   我哆哆嗦嗦地问,“要是超过一秒怎么办?”   “恭喜,”黄经理皮笑肉不笑,“那么你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   我有一种拿起电话砸死他的冲动。   “不过,”黄经理继续说道,“Lily你也不用太担心,毕竟总裁还有第一助理和第二助理,所以你面前这部电话响起的可能性,相当与撒哈拉下暴雨。”   所以,我这个第三助理其实就是个摆设?我喜欢自己的定位。   于是就当我拖动鼠标给电脑屏幕上的动漫娃娃穿上一件粉色宫装时,撒哈拉下暴雨了。   我盯着那响得像催命曲的电话,足足愣了三秒,然后才在裙子上抹了一把手心里汗,接了起来。   “送杯咖啡进来。两颗糖。”电话那端的清冷嗓音道。   我把咖啡送进去,办公桌上堆满了文件,我的上司,风狐总裁沐梓风正埋着头看文件,在我把咖啡轻手轻脚放下生怕惊动圣驾之时,他头也不抬地说,“电话晚了五秒钟接起。”我手一抖,咖啡洒出来,泼在了他正在看的文件上。   我看着那棕色的液体像开花似的蔓延开来,屏住了呼吸,一万头草泥马在脑中奔过。   沐梓风的翻文件的手停住了,他慢慢地抬起了头,看住了我。   我觉得自己膝盖发软。   “总裁,我……”   “你就是新来的Lily?”长着一张时尚杂志欧美混血模特脸的沐梓风问。   我悲壮地点了点头。   “去窗边,一分钟之内吹干。”沐梓风面无表情把文件递给我。   于是我放下咖啡,如捧着一道圣旨那样捧着被浸湿的文件,走到窗边,在灿烂阳关的照射下,深吸一口气,然后对着文件呼呼吹气。   就在我觉得自己快要把肺吹出来时,沐梓风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你在干嘛?”   “我在帮你把它吹干啊,总裁你再等等,再给我一分钟。”   “如果你低下头,就可以看见窗边有个柜子,打开柜子,里面有一只吹风机。”   我撅起的正要吐气的嘴瞬间石化了。   “总裁,”一分钟后,我怀着羞愤的心情把文件递给沐梓风,“总裁,好了。”   “嗯,”沐梓风接过去,然后把空了的咖啡杯递给我,“我想知道,杯底那颗直径一厘米的圆形物体是什么?”   我瞟了一眼,说,“阿尔卑斯。”   沐梓风翻文件的手明显地抖了一下。   我继续说,“公司的糖没存货了,只剩下一颗。总裁你说要两颗糖,然后……”   沐梓风那张英气逼人的脸对着我,“然后?”   “然后我就把包里那颗香橙味的阿尔卑斯给放了进去……”   “你可以出去了。”沐梓风低下头,冷冰冰地扔给我这句话。   我一出门同事们就纷纷围上来,脸上一副八卦表情,“哎哎,贝小筠,你在那里面待这么久,都干什么了!”   我惨兮兮地说完自己的经历,大家的一致建议是,“你可以准备递辞呈了。”   但是一直到下班,黄经理都没来赶我走,后来邻桌的Alice告诉我总裁的第一助理在南非出席公司的剪彩活动,第二助理为了给总裁送文件在31度的高温天气下穿着十厘米的高跟鞋跑了一个小时成功入院,于是,我这个职场新人第三助理假冒的贝小筠就成了总裁身边的唯一可用资源。换句简单点的人话就是,我不会被开除了。   当天晚上,当我向躺在病床上的正主贝小筠报告了公司表现后,她一拍脑门,差点把插在手上的针管给扯下来,“猪,老娘辛辛苦苦赚来的金饭碗你可不能给我砸了呀!”   我安抚她,“姐姐,新官上任第一天难免有点不适应嘛,你相信,从明天起,我一定认真表现。”   结果第二天果真给了我个“认真表现”的机会。   “Lily,”黄经理把一沓厚厚的文件砸在我面前,“好好看完这些资料,今天下午陪沐总去见穆婧婧。”黄经理交代完毕一个潇洒转身,走了两步后又回过头来瞅着我说,“对了,沐总让我转告你,他不喜欢香橙味的阿尔卑斯。”   我:“……”   穆婧婧,国民女神,霸屏女王,二十三岁就红透了半边天,公司如今在筹拍一部年度大戏,请穆婧婧来演女一号。   “Lily啊,你可得小心点,这个穆婧婧啊心高气傲,上次约她合谈,连第一助理Julia都被她给羞辱了一顿。”临走时,Alice好心提点我。   我收拾好东西,背上包,忐忑地下楼,沐梓风那辆拉风的劳斯莱斯很霸气地停在十米之外,我小跑过去,正准备拉开车门,车窗就摇了下来,露出半张沐梓风的面瘫脸,“你干嘛?”   “我上车呀,总裁你忘了吗?今天我陪你去见穆婷婷啊。”我友情提醒。   “坐后面。”   我一扭头,就看见霸气侧漏的劳斯莱斯后面停着一辆朴素的叫不出名字的小汽车。   果然,资本家都是自私的。好东西都不知道拿出来大家分享。我上了车,抱紧怀里的包,恨恨地看着前面扬长而去的劳斯莱斯。   见面的地点定在一家名叫“在水一方”的私人会所,沐梓风一下车就走得奇快,我背着装满了文件的包一路小跑才能追上他,高跟鞋砸得地面哒哒响。   豪华的露天会所里,穆婧婧穿着一双脱下来直接可以当凶器的十二厘米的高跟鞋,两条纤细白皙的大长腿并拢斜歪着,她穿了一件长款的大白体恤(以致于我无法分辨她在T恤下面是否有穿裤子。),一副墨镜遮去整张脸的二分之一。见到沐梓风和我进来,她只是稍微点头示意了一下,突然她摘下墨镜,看着我一副惊恐面孔道,“我去,沐梓风,你的品位越来越走滑坡路啊!”说罢她又戴上墨镜,慈禧太后一样地发问,“那个上次和我顶嘴的Julia呢?”   “我已经打发她到非洲去剪彩了。”沐梓风在她对面坐下,嘴角竟有一丝……宠溺的笑。仿佛对面的穆婧婧只是一个调皮爱闹的小女孩。   我默默地拿出包里的合同,心里逐渐明白了眼前这一对俊男靓女的关系。也难怪嘛,男有钱,女有貌,明星配土豪,天经地义嘛。我把手里的合同递给穆婧婧,十分恭敬近乎谄媚地(我可不想被打发到非洲去剪彩)对她说,“穆小姐,这是我们这次合作的合同请您过目。”   穆婧婧像只妩媚的瘦猴子一样从沙发上窜起来,“你骂谁呢?谁是小姐?”   我递文件的手僵在空中,没想到,出师未捷身先死。   可穆婧婧却又咯咯地笑起来,像恶作剧得逞的小女孩,“哈哈。逗你玩呢!瞧你吓得那个样。”   我全身张开的毛孔又缩了回去。   鉴于穆婧婧和沐梓风的那种关系,合同很顺利地签下。我们三个人在酒店里吃晚饭时,穆婧婧一直喋喋不休地向沐梓风说起家里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琐碎事。我默默地嚼碎嘴里的牛排,心想看着架势应该已经见过双方父母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啊,不由得替中了风躺在床上的贝小筠惋惜,她还没见过她的沐总裁,总裁就要和别的女人双宿双飞上演豪门恩怨的戏码了,想到这,不由得抬头感慨不已看了沐梓风一眼,他却在这一瞬转过头来,正对上我的目光,吓得我赶紧低下头吃牛排。   吃完饭沐梓风理所当然的进了穆婧婧的房间,他吩咐我,“你就在大厅等我。”   我用力点头,“放心吧总裁,我不会打扰你的好事的!”   “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沐梓风宛若看智障一样地看着我,摇了摇头,进了穆婧婧的房间。   房门合上,我的笑容垮下来,一瘸一拐地往大厅走。思政课满分的我看见豪门总裁推开当红女明星的房门这一幕,心里发涩,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产生了深深怀疑。怪不得贝小筠给我说,“猪,别那么天真!这社会处处都是潜规则。”   我坐在大厅里,揉着红肿的脚踝,对着高处的那盏枝形灯发愣,听见沐梓风叫我,“走吧。”   我蹭的一下站起来,重心不稳几乎跌倒,沐梓风伸出手扶住了我的手肘,他手心的温度隔着衣服传到我手肘上,我抬起头,看着那张英气逼人的脸,含情脉脉地说,“总裁,这么快就完事了?”   沐梓风把我放开,径直往前面走。   我一蹦一跳地跟上去,在他后面喊,“总裁别生气,小的开个玩笑而已。”   沐梓风回头看见我滑稽的走路姿势,皱眉问,“脚怎么了?”   我说,“鞋跟太高,小的一时半会还没适应。”   沐梓风蹲下身来,看见了我红肿的脚踝,把手轻轻地按了上去。   我一个激灵立马跳到一边,大叫,“总裁手下留情!”   沐梓风起身,无语地瞥了我一眼,领着我走出了酒店大厅。   这次我十分自觉地自动绕开了沐梓风的那辆劳斯莱斯走向那辆无名小车,手腕却突然被人抓住,沐梓风那充满男性独特磁性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不用了,这次你就坐我的车。”   我受宠若惊地开了后车门,沐梓风却又缓缓把后车门合上,朝副驾驶扬了扬下巴,“坐前面。”   深夜十一点的大马路上,车内只有我和沐梓风两个人。这场景实在太过尴尬,于是没话找话,“总裁,你和穆小姐怎么认识的啊?”   “从小就认识。”沐梓风简短地说。   原来是青梅竹马啊。我暗暗感叹。   车子在不久后停下来,我朝窗外一望,咦,不是公司,而是一家灯火辉煌高端大气的……鞋店。   沐梓风解开安全带,对我说,“就在车里等我。”然后他就打开车门走了出去,三分钟后折转回来,手里提着一个鞋袋。   我好奇地瞟了一眼鞋袋,“总裁你还亲自买鞋啊?”   沐梓风把鞋袋甩给我,“给你的。”   我先愣了十秒,然后从鞋袋里拿出鞋盒,打开鞋盒,一双黑缎面的矮跟鞋,做工讲究,一看就价值不菲。   “以后你就穿这个上班。”沐梓风说。   我刚想叩谢圣恩,又听他幽幽补充道,“人矮就不要学别人穿高跟鞋。”   什么逻辑,就是人矮才要穿高跟鞋来壮气势的好不好?!不对,本姑娘净身高165,哪里矮了!不过在身边这位一米八三的仁兄面前确实显得矮了点。然而,拿人家手软,一阵腹诽后我对沐梓风笑得灿烂,“谢谢总裁。”   “他送你鞋了?!”贝小筠差点从床上弹起来,咬在嘴里的苹果戏剧性地落在了地上。   我捡起苹果,按下她,“你冷静一点。你再这样一惊一乍我都快被你吓得中风了。”   “以我多年的江湖经验,”贝小筠一副过来人的模样,“一个血气方刚的豪门总裁突然送身边的小助理一双五位数价钱的鞋,要么就是想收了她,要么就是想收买她。”   我想起沐梓风推开穆婧婧房门的那一幕,表情冷冷的说,“哦,那我估计他就是想收买我。”   事实证明我的自我认知很正确。自从和穆婧婧的合同签下来后,沐梓风和我的关系又变成了冷冰冰的纯正的上下级关系(我为什么要说又……),我会在每次面前那部电话响起时,在一秒之类接起,然穿着承受了沐梓风“侮辱”得来的那双鞋端着咖啡走进去,把他看过的文件抱出来一一分类处理。渐渐地,发现沐梓风其实是个没什么朋友的人,每次下班时间我和Alice她们呼朋引伴地去楼下吃饭时,沐梓风都坐在办公室里,埋头于一堆文件中,直到我给他叫的外卖送上来。   “嗯,把这个再复印一份给黄经理。”沐梓风把一份文件交给我,抬起腕表看看时间,习惯性地对我说,帮我叫一份外卖。要快。”   我手里拿着文件,看着一直低头不断翻页的他,突然有些不忍,就说,“总裁,经常吃外卖多不好啊。要不今中午我们出去吃?我请客。”   沐梓风文件里抬了抬头,脸上是难以掩饰的疲惫表情,毕竟从早上七点一直不间断地工作到十二点,是个人都吃不消,年轻总裁也是不容易啊。我以为他就要拒绝,没想到他咧嘴露出了一个很轻松的笑,“好啊。”   我感觉心脏突突地跳了两下,咽了咽口水才费力地忍下了即将脱口而出的两个字,“好帅!”   我带沐梓风去的是一家小餐馆,坐下后拿着菜单对他说,“总裁你喜欢吃什么?要不咱们三菜一汤?我姐姐常给我说,吃饭不能少汤。”   “你还有姐姐?”沐梓风问。   意识到自己说漏嘴,害怕顶替贝小筠的事穿帮,我急忙打住这个话题,匆匆忙忙点几个菜。   吃完饭付账,一群十几岁的大学生有说有笑地走进来,走在中间那个戴着眼镜一副文绉绉模样的,正是我们大学文学社的社长丁海。   我是以生病为由向学校请的假,还说自己得的是严重传染病谢绝一切看访,要是让这家伙看见我如今活蹦乱跳容光焕发,事就瞒不住了。我急忙用手掌挡住自己的脸,往沐梓风身后藏,沐梓风轻笑一声,“哎,就算是不想付账也不用这么夸张吧。”他掏出钱包付完账。我也没时间跟他解释这些。   丁海这时朝我这边投来目光,我吓得狗急跳墙,一把抱住了沐梓风,把脑袋深深地埋在了他胸膛上。感到丁海他们已经坐在远处的座位开始点菜了,我赶紧拉着沐梓风走了出来。   我拍着胸膛庆幸没被发现,看到刚被我吃了“豆腐”的沐梓风,此刻双手揣在裤兜里,浑身上下散发着“你该给我一个解释”的阴郁气息。   我灵光一现,马上装出一副感伤语气,弱弱地说,“总裁,不好意思啊。刚才我前男友也在那群人里,我不想让他看到我。”说完还煞有介事地吸了吸鼻子,像是竭力忍住了要掉下来的眼泪。   “没什么。”沐梓风冷冷地说,“以后不要来这里了。”   于是从此沐梓风以后拒绝了我的所有请吃饭邀约,“要是又遇到某人的前男友怎么办?”他面无表情地说。   穆婧婧的戏顺利开机,我周日的任务就是陪沐梓风去巡视片场,可我这个内部人知道,名义上是巡片场,实际就是会情人。想到这,心里居然酸酸的。   已经是深秋十一月,穆婧婧却在我穿毛衣的季节里穿了一件薄得可以看见内衣颜色的纱裙,沐梓风看见了,忍不住皱眉,“穿这么少不怕感冒,下次感冒你又该埋怨药苦了。”   穆婧婧娇俏一笑,“要你管。”   看着眼前这对甜蜜恋人,我意识到自己这枚大电灯泡是时候退场了,干瘪瘪的说了句“总裁我走了”,也不管沐梓风听到没有,径自转身——   然后,我被地上的电线绊了一跤——   再然后,旁边的三角架就以一种诡异的姿势砸了下来,我还没来得及高分贝尖叫,巨大锐利的疼痛感就从脑袋上传来。   我晕了过去,在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我好像看见了沐梓风紧张的脸。   我做了一个大大的美梦。在梦里,我在医院醒来,映入眼帘的是洁白的床单,干净整洁的病房,和坐在病床边一脸憔悴但仍旧好看得不真实的沐梓风。   我揉揉发疼的脑袋,用有些沙哑的声音说,“总裁你也在啊?”   他抬起眼睛看我,但没理我。   我可怜巴巴地继续说,“总裁你看着这算工伤吗?医药费给报销吗?”   他仍旧没理我。   “不报销也行啦,”我有些丧气,“但作为抚恤总裁你能把我名字改了吗?Lily这个名字怎么听怎么像小学生……”   剩下的话被堵在嘴里,我瞪大了眼睛望着天花板,而前一秒还坐在病床边一言不发的沐梓风此时突然俯下身……吻住了我。   一滴眼泪滴在我脸上,他的唇离开了我的唇,他把脑袋埋在我颈窝里,声音破碎,“你知道我有多担心你吗?”   时间静止,我们一直维持着这个暧昧姿势,一动不动。   终于,他开口说话,声音迷离,温热气息喷在我脖子上弄得我痒痒的,“你想改成什么名?”   “Amanda。”我觉得开口说话的不是自己,浑身上下都烧了起来。   再然后——   我就又睡着了。   然后等待我的是真实的醒来场景,洁白的床单,干净整洁的病房,就是缺了沐梓风。   我摸了一把自己发烫的脸,感慨,春梦还是少做为好。梦和现实差距太大。   “所以,”贝小筑瞟我一眼,“你是在梦里狠狠地意淫了一把沐梓风?”   我托着腮帮子苦瓜脸地点了点头。   “我劝你呀,”贝小筠叹了叹气,“还是少做这种天真幻想。你不是说他都有那个女明星穆婧婧了吗?小筑啊,”贝小筠第一次认真喊我的名字,“听姐姐一句劝,宁可做经理的正房,不要当总裁的小三。这是尊严和原则的问题。”   我看着贝小筠那张跟中风病人完全不沾边的面庞,悲伤地点了点头。   既然对姐姐的话点了头,我决定从今以后远离沐梓风。所谓眼不见心不乱,只要减少他那张迷死无数青春少女的骏颜在我面前晃动的次数,我就可以把心底涌起的对他的非分之想按下去!   于是我的工作状态就变成了在一秒之内接起面前的电话然后以最快速度送进咖啡抱出文件,绝不给自己任何和沐梓风搭话的机会。在去厕所的路上远远地看见了沐梓风,我也要立马捂着肚子再折回厕所,绝不和他擦肩而过。一到下班时间,我就像听见日本鬼子进村消息似的,把所有东西一股脑地塞进包里抢在所有人前面跑出公司,绝不留下来和沐梓风单独相处。   可是有些时候,还是会情不自禁地停下手里的工作,朝那间办公室望一眼,然后用力甩甩头把自己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都甩出去。   黄经理对着把头甩得跟拨浪鼓似的我,皱了皱眉,敲了敲我面前的桌子,“Amanda,这周你和总裁去北京出差,准备一下。”   我蹭的一下跳起来,碰倒了桌上的那盆万年不死的仙人掌,“经理不行啊!我……我……我周末要去参加我奶奶的葬礼!”   “你的个人资料上不是写着家里除了一个妹妹没有别的亲人了吗?”黄经理探究地看着我。   “我……我是觉得,”我结结巴巴地说,“我是觉得自己能力不足难以担此大任。”   “哎”,黄经理说,“年轻人要相信自己,何况这次是总裁点名要你去。好好干,第一助理的位置迟早是你的。”   我悲催地坐下来,想着这个即将和意淫对象单独相处的周末到底该怎么平安度过。突然想起……我不是叫Lily吗?刚刚黄经理怎么叫我Amanda?不对,一定是我听错了,Amanda属于那个无限美妙的春梦里的内容。完了,我已经出现幻听现象了。我懊恼地抱住脑袋,把下巴磕在桌子上,心里痛嚎,老天啊,不要再让我对不可能的沐梓风抱任何幻想了!   在去机场的路上,我坚决拒绝了沐梓风让我坐副驾驶的命令,在他的全程黑脸中坐在后座上胆战心惊。一上飞机,我就背向沐梓风扯过毯子盖住脑袋睡觉,感觉沐梓风在背后盯着我,生平第一次感到如芒在背是种什么滋味。下了飞机,我跟在沐梓风后面低着头一言不发。到了酒店,我提了行李拿了房卡往自己房间赶,在晚饭时间给沐梓风发了条短信,“总裁,实在抱歉,我肚子疼,不能陪你一起吃饭了。”一分钟后收到沐梓风的回信,“好好休息。”   我握着手机,张开双臂往后一仰,倒在酒店的大床上,心里突然现出四个字,爱而不得。明明喜欢,却要回避。我烦躁地翻了个身,扯了被子盖住自己睡着了。   在梦里,我又回忆起了那个猝不及防的吻和那滴水晶一样的眼泪。   在北京的两天,我和沐梓风都是机器一样的高速运转状态,终于在星期天签下合同。大家都很高兴,晚上和合作方一起去五星级酒店吃饭,沐梓风喝了很多酒。   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十一点,我把沐梓风送回房间,给他冲好醒酒茶。他坐在那里,仍旧一言不发。我说,“总裁醒酒茶要记得喝。”刚想走看见房间里的窗帘没有拉上,于是就条件反射地走过去拉窗帘。   手里的窗帘拉了一半,突然有人从身后抱住了我,浑身散发着浓浓的酒气。我知道是谁,但我贪恋地没有推开。他突然低下头来,在我后颈上烙下一枚滚烫的吻。   我浑身一颤,像电流击遍全身,沐梓风在这时扳过我的身体,捧着我的脸,眼神迷离地看着我,“不要躲着我。”然后,他低头,吻住了我。   像梦里那样的吻,不过比梦里的要缠绵,霸道很多,渗透着不尽的孤独绝望。   唇齿交缠之间是氤氲的酒香,眼看就要沦陷,我一咬牙一狠心,猛地推开了沐梓风。   他看着我,那样的眼神真容易让人陷进去。   我深吸了两口气,平静自己,说,“总裁,我承认,你很帅,又很拽,是个女孩就不能不对你动心,但是我是个有原则的人,不能在你有穆小姐的情况下和你做这种事!”   沐梓风完全不知所云,“什么穆小姐?”   “穆婧婧啊!”我干巴巴的说,心里打翻了一瓶醋。   沐梓风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感到很头疼,“穆婧婧,她是我表妹。”   这一枚惊天□□把我炸在原地不能动弹,我咽了咽口水,努力缓过神,“表……妹……”   “所以,”沐梓风有些好笑,“前段时间你就是因为这个一直躲着我。”   我别过脸,想起了那个令人脸红心跳的春梦,“也不完全是……”   他再次走近我,把我拥进怀里,把下巴抵在我头上,缓缓说道,“你知不知道?上次在医院吻了你之后,你对我的态度就一直是避之千里,我有多难过。”   我再次被震惊了,“总裁你是说,上次在医院的那个吻,不是我烧糊涂做的春梦?”   他笑了,“你到底是有多笨?回来我不就让黄经理把你在公司的名字改成Amanda了吗?”   “我一直以为是我幻听。那天醒来的时候明明没有人。”   “你睡着后公司打来电话,有紧急事要处理,我就走了,”他语气温柔,“是我不好。”   我觉得自己掉进了一个甜得掉牙的蜜罐里,终于伸出手抱住了他,“不,是我不好。”   “所以,出了个差,原本我的暗恋对象就变成了我的妹夫?”贝小筠坐在病床上,朝我挤眉弄眼。   “我也不知道沐梓风好这口。”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正在喝水的贝小筠差点被呛死,“好这口,小筑,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损自己的。哎,不对啊,现在你是用我的身份和贵公司的大总裁恋爱啊!”   说到这,我有些挫败地低下头,“他早就知道我不是你了。”   用沐梓风的话来说就是,“我不觉得一个把阿尔卑斯放进咖啡里和穿不惯七厘米高跟鞋的女孩会是那个在简历上光荣地写下自己在过去两年跳槽二十三家公司的贝小筠,”说到这沐梓风朝我挑了挑眉,邪魅一笑,“所以,我特意派人去查了查你。”听得我只有干咽口水的份。   “不过他到底为什么喜欢你还是令我想不透。”贝小筠百思不得其解。   关于总裁为什么喜欢我这个深刻问题我也曾在办公室把文件递给他时,装作漫不经心实则忐忑不安地问过他,“总裁,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啊?”   沐梓风正在流畅签名的手顿了一下,他抬起头,盯着我看了两秒后认真地说,“我也不知道,大概是我没见过比你更笨更有想象力的女孩吧。”   “我在大学领国家奖学金的好不好?”我忍不住对他说我笨这个观点出声反驳。   “哦,那一定是国家瞎了眼。”沐梓风一脸正经地说。   十一月底,中风少女(其实她已经二十二岁了……)贝小筠顺利出院,我也从风狐总裁第三助理的位置上光荣下岗,临走时我深情地望了一眼我的格子间和那间办公室,沐梓风笑我,“那么不想走就留下来当总裁夫人啊。月薪翻倍哦。”   我朝他眨眨眼睛,“可是总裁夫人不得不去上学呀!我可以带薪上课吗?”   沐梓风开着车送我去学校,路上我一直不厌其烦地叮嘱他一定不要把车开进我们学校,在路口把我放下就行了。我面露惊恐地说,“要是被我们学校的那群以八卦为业的女生看见,她们还以为我被哪个大款包养了呢!”   “可是,”沐梓风无比认真地说,“我本来就是大款啊。”   我,“……”   “那么这位英俊潇洒的大款你到底有多少款呢?”   “养活你是没问题了。”   汽车驰骋在城市的车水马龙之中,窗外正是一个晴好的天,我看着身边人的侧颜,不由自主地笑了,多好,在我喜欢你的时候,你也恰巧喜欢着我。   人间日月天,晴好与谁言   宋妈迎着楚则成进了院门,穿过偌大一个花园,指着前面说,“这就是我们小姐的住处了。”   楚则成提着手里的木箱子,才往前迈出一步,宋妈忙拉住他的袖子,有些赔不是地笑着,“我们这位大小姐自小被老爷夫人惯坏了,脾气不好,楚先生多担待着些。”   北平权势显赫的范瑞洪范总长,生养了两个女儿,姐姐叫晴好,妹妹叫安好。晴好已经十八岁了,愣是一天学堂都没进过。她性格顽劣,向来看不进去书,范太太变着法地请了无数个先生来家里教她,都被她尽数气走。留得最长的教书先生,在范府呆了不过一月,此后在大街上看见范府的车,闪得比兔子还快。坐在车里的范太太摇了摇头,对晴好说,“现在没人敢教你,以后没人敢娶你。”   晴好不以为意,“哼”一声别过脑袋,说,“他们怕爸爸的枪,敢也不敢,不敢也敢。”   范太太对司机王师傅笑,“这个丫头说的话没几个人听得懂。”   王师傅说,“老爷常跟我夸大小姐,原话是‘我范瑞洪的丫头,就是跟别人不一样。’”   范太太无奈地笑,丈夫对长女的疼爱,已经到了溺爱的程度,她是书香世家的小姐,见不得自己的女儿没文化,所以不论晴好怎么跟范瑞洪撒娇求情,北平的教书先生还是一个一个地被范太太请了来。   这次请来的便是二十六岁的楚则成。   楚则成敲了敲门,一个小丫头来给他开了门,脸上憋着笑,还朝他比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楚则成这才发现屋子里的范大小姐嘻嘻笑着,一块手帕蒙住眼睛,在屋子里乱转着伸手抓左闪右避的丫头们。晴好突然叫了一声“嫣儿,这下你逃不掉了!”一下子朝楚则成面前的小丫头扑过来,小丫头笑出了声,灵巧一闪,晴好一把抱住了楚则成。   屋子里的丫头们忽然都不笑了,看着一身灰衫的年轻先生。   晴好察觉不对,摘下手绢,看见一双清亮的眼睛正在居高临下地打量自己,她慌忙地松开了楚则成,朝后退了两步。   那个人温润地笑了,“范小姐,我是楚则成,新来的教书先生。”   夜间吃饭时,只有范太太带着晴好安好,晴好问起父亲,范太太就说,“你父亲为厅里的事忙得吃不上饭,那群造反的暗党搅得他头痛,哪像你,天天和一屋子的丫头瞎闹,给楚先生瞧见了笑话。”   晴好不快,怏怏地问,“那个楚则成告诉你的?”她想起自己白日一把抱住楚则成,他身上那股淡淡的烟草味和那双清亮的眼睛,心里又突然有些别扭。   范太太往她脑袋上轻轻拍了一下,“什么楚则成,你该叫他楚先生。真是没大没小。”范太太接着又说起这位楚先生是顾太太在牌局上介绍给她的,说楚先生书教得如何的好,为人如何的谦恭有礼,她一车子话说下来,发现晴好早就没听,领着八岁的安好在玩花绳,范太太叹气,“你这样对读书不上心,以后婆家肯定嫌你没文化。”   晴好吐了吐舌头,“妈不是说我嫁不出去吗?哪来的婆家?我就是嫁,也绝不嫁自命清高的读书人,免得遭人嫌。”   即使换了个年轻俊雅的先生,晴好还是不肯好好念书。楚则成也不管她,只是讲自己的课。晴好总在他诵读古诗十九首的声音中出神,托着腮,目光放空,想自己的事。范太太从窗外瞧见了,只是摇着头走开。楚则成合上书本,伸手在晴好面前一晃,晴好的思绪从外面芳菲四月天的花园里收回来,用惊讶的目光望着楚则成,楚则成把手撑在书桌上,随意慵懒地站着,灰衫寥落中又有清寂。他微微笑着,像个和蔼的长辈。   晴好便问,“做什么?”   楚则成笑,“范小姐,做学生的这样不专心,让我这个老师很挫败。”   晴好噘着嘴,“教书的酬金可一分不少地给你了。”   楚则成敛去笑容,在晴好身边坐下,很温和地问,“你怎么这样讨厌念书?”   晴好道,“百无一用是书生嘛。”   楚则成道,“哦,那你倒说说,做什么才有用?”   晴好说,“这也难说,不过做我爸爸那样的人就很好。我爸爸也不念书,只会使枪,还是娶到到了我那个饱读诗书秀外慧中的妈妈。”   楚则成说,“这跟你一天学堂都没进,却用钱养活了我这个读了一肚子书的教书先生,是一个道理。”   晴好心中一惊,抬起脸去看他,楚则成淡淡地笑着,提起茶壶给自己倒茶。晴好问,“楚……先生,你为什么念书呢?”   “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这样好命,一生下来,想要的东西,父母都给你备全了。于我们这样的人而言,读书就是出路。”   晴好无言。   当晚宋妈备好了晚饭,范太太让安好去叫姐姐吃饭,安好跑回来说,“妈,姐姐说她要念书,念完了再吃。”   范太太对着正在布菜的宋妈一笑,“这可奇了。”   晴好渐渐地背完了屈原的《九歌》,楚则成问她最喜欢哪一篇。   晴好噘着嘴,“没有最喜欢的,只有最讨厌的!”   楚则成笑着朝晴好扬起了手,晴好以为他要打她,瞪大了眼睛看着他,谁知楚则成只是轻轻地揉了揉她的头发,温和地说,“真是个倔脾气学生。”   晴好居然红了脸。   范太太这时走进来,和楚则成招呼过了,对晴好说,“楚先生说你最近表现不错。”她伸出手欣慰地摸着女儿的脸,“有长进就好——咦,怎么脸上这样烫,晴好,你身子不舒服么?”   晴好连忙把范太太的手拨开,悄悄地去瞧楚则成的神色,见他没有觉察出什么,才有些恼怒地对范太太说,“妈,就你爱小题大做,我只是觉得屋子里闷得慌。”   范太太马上爱怜体贴起女儿来,决定放晴好一天假,准她上街逛逛,晴好说一个人逛着没意思,范太太让她带上安好,晴好立马跳着脚说不,埋怨安好最爱哭,带着她什么也做不了。   范太太把脸转向楚则成,“那么就麻烦楚先生,带着晴好出去逛逛,有老师跟着,做学生的也不至于闹得不成样子。”   楚则成说好。   北平的街上,无非就是穿着制服的学生,提着枪的巡逻部队,各种挑着担讨生活的穷苦小贩,和一些磨破了鞋子哑着嗓子吆喝的卖报的“小行家”。晴好在一个茶馆坐下歇脚,楚则成买了一份今天的报纸捏在手里看,晴好把空了的茶碗咬在嘴里,两只大眼睛溜溜转着打量茶馆里的客人。楚则成腾出一只手,把晴好嘴里叼着的茶碗取下来放在桌上,说,“不成样子。”晴好凑近来看楚则成手里的报纸,新闻题目是“贼人自取灭亡,范总长诛乱党”,配了一张范瑞洪一身戎装跨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地看着被五花大绑跪在地上即将行刑的几个死囚。晴好下意识地低低地叫了声,“爸爸。”   “范总长果然很威风,怪不得你那样崇拜他。”楚则成说,把报纸放在了一旁。   晴好却开心不起来,黑白照片上的那几个披头散发的死囚,明明狼狈不堪,可是脸上赴死的决绝,却像颗钉子似的钉在她心里。她知道北平的街头巷尾潜伏着这样一群人,他们招兵买马,自建政党,想要建立新的秩序。父亲和他的那一群官场朋友叫他们暗党,说他们都是一群做白日梦的糊涂人。说不定,如今的这间小小的茶馆,气定神闲表情恬淡的茶客中间,就有那么一两个做白日梦的糊涂人。   桌上忽然多了一只小小的手掌,按着报纸慢慢地往桌边滑,晴好眼尖,一把捉住了那只手,一个脏兮兮的衣衫褴褛的小男孩一脸委屈地从桌下冒出个头来。   晴好盯着那个小男孩,小男孩也咬着嘴唇看着晴好,一双眼睛清亮得像溢满了水,小男孩看着晴好,轻轻地问,“美丽的小姐,你可以把这份报纸送给我吗?”   晴好笑出声,一个满身稚气的小男孩学着一个老成的绅士样说出“美丽的小姐”这样的巧话,实在滑稽。   “北平街上有很多这样的小孩子,”楚则成对她解释,“他们收集别人读过的报纸,卖给废纸回收站,赚得一点养家糊口钱。”   “这样的小孩子也要帮忙养家糊口啊?”晴好不忍。   “哪像你范大小姐,”楚则成笑她,“衣食无忧,书也不好好念。”   晴好把报纸给那个小男孩,又解下自己腰间的荷包,放到小男孩小小的掌心里,温声说,“拿去买糖吃。”   小男孩对晴好咧嘴一笑,看向楚则成,奶声奶气地说,“先生长得真好看,和这位善良的小姐真般配。”说完,左手报纸,右手荷包,跌跌撞撞地跑远了。   正在倒茶的楚则成手一抖,水倒在了桌子上,他一面慌忙拿过抹布擦去水渍,一面勉强解释,“这些讨生活的小孩,见惯了世情百态,也学着说些乱七八糟的话。你别往心里去。”   晴好反而笑得坦荡,“别往心里去的人应该是你吧,楚先生。”   回去的当夜,晴好就央着范太太,说自己要跟着去月底的慈善拍卖会。   范太太疑惑,“你对这些人多的场合最不感兴趣,现在又打的什么主意?”   晴好没有像往常那样噘着嘴翻着白眼来反驳母亲,她抱住母亲,轻轻说,“妈,我有得太多了,想分一点给他们。”   范太太的语气里竟有了伤感,“晴好,你真的长大啦。”又感激地说,“楚先生真是位好先生,不仅教你怎样念书,更教得你怎样做人。”   晴好有些嗔怪地嘀咕,“妈怎么就知道是他教的我?”她说话声很小,淹没在范太太人到中年的慨叹声中。   瑞格教堂的慈善拍卖会那天,范太太忽然病倒,出行计划取消,晴好失望透顶,正坐在走廊上闷闷不乐地翻着书,看见一身灰衫的楚则成走进来,心思一起,拉着楚则成往范太太屋外一站,隔着窗户对里面说,“妈,你病了,让楚先生陪我去拍卖会好不好?”她两只水灵灵的眼睛乞求地看着楚则成,楚则成只好配合她,说,“范太太,我会看好晴好,你不必忧心。”范太太的声音从里面传来,带着病中的沙哑,“楚先生,晴好皮得很,在外面你别惯着她。”晴好知道母亲应允了自己的请求,得意地朝楚则成吐吐舌头。又觉得楚则成的那身灰衫不适合瑞格教堂那样的场所,央着宋妈开了范瑞洪年轻时的衣箱,翻找出一身深色西装,让楚则成换上。楚则成有些不情愿,晴好就可怜兮兮地求他,“楚老师,就当帮我这个学生的忙嘛。”楚则成只好从她手里把衣服接过来,无奈一笑,“什么时候你也把《离骚》背下来,就当帮我这个老师的忙。”说罢,拿着衣服进了里间。   晴好坐在外间的太师椅上,摇着双腿等他,门帘轻动,楚则成换好衣服走了出来。   晴好一下子从太师椅上蹦下来,怔怔地看着他——   墨汁般沉沉的黑色,包裹着他笔直修长的双腿,挺拔的脊背,胸膛处露出里面的白衬衣和系得端端正正的领带,前襟一共两颗扣子,不紧不松,他穿得刚刚好。整个人在这样一身墨色西服里显得英俊挺拔,像冬天里的不朽不败的植物,像盛夏里不融不化的雪山。   晴好只道他穿布衫清逸出尘与众不同,不曾想到,他穿西服这样好看。   楚则成看着晴好的神色,以为是衣服不合身,他低头看了看,又摆了摆纽扣,问,“不好么?”   晴好讷讷地道,“不是不好,是很好。”   宋妈在一旁笑道,“楚先生穿着一身,比我们老爷当年还要英俊些。”   王师傅载着两人去了瑞格教堂,车子停下时,楚则成先下车为晴好打开车门,晴好笑着瞟他一眼,把手伸进他的臂弯中挽住了他。   晴好虽然不好交际,可是北平城里大型的宴会范瑞洪必定带着她,范总长的大千金谁人不识?晴好刚一进瑞格教堂的门,就有一群西装革履叔叔伯伯模样的人过来招呼她,这些人都是范瑞洪的僚友,晴好在父亲生日礼单上见过他们的名字。   晴好和楚则成在前排坐下,很多目光朝楚则成围了过来,周围响起了窃窃私语。晴好凑近楚则成压低声音笑道,“你信不信?明天北平城里的大新闻就是范总长爱女范晴好携男友出席拍卖会。”   楚则成伸手在她手背上轻轻打了一下,“你惯会胡说八道。”   角落里,白光一亮,咔嚓一响,星海报社的记者藏在相机后面的脸上有一丝得意的笑。   参加完拍卖会,晴好心情大好,走路的时候也在转圈。高跟鞋踩在地面上像敲击琴键。   楚则成双手插在裤兜里,看着晴好发笑,问,“在慈善拍卖会上大把撒钱的感觉怎么样?”   刚在教堂里,几乎所有的拍卖品都是由晴好以最高价竟下,而且成交价都是高得离谱,楚则成清楚地听见当晴好以一百银元买下一个毫不起眼的玉镯子时,坐在晴好后面的那个中年人难以置信地咽了咽口水。拍卖会一结束,就有一群人围着来恭维晴好,说些什么范大小姐心慈得像救世菩萨,晴好听不下去,急急地拉了楚则成走出来。   晴好蹦蹦跳跳的,伸展着胳膊,“很开心,比我自己得了一大笔钱还开心,哎,楚则成,你说,这些用来做慈善救贫民的钱会不会分给那天那个茶馆里要报纸的小男孩,也不知道那天他爸妈见他拿了我的荷包回去,高不高兴?”   楚则成温和地笑了,“你这么善良,孩子的父母一定很高兴。”   不知为什么,晴好觉得这一次楚则成温和的笑,笑得故作勉强。   第二日星海报社的报纸卖得脱销,主编冯静海很高兴,翘着二郎腿用两根手指拈起报纸笑得得意,报纸中央那一幅黑边配图,范总长的爱女向身边的翩翩佳公子耳语,态度亲昵,而那位英俊风雅的公子,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把一只手轻轻地放在范大小姐的手背上。新闻标题是冯静海亲自拟的——人间四月天,晴好与谁言。北平的四月被造反的乱党搅得乌烟瘴气,老百姓人心惴惴过得不安生,在这样民心惶恐的当口儿,就需要一点官家小姐的□□花边来解乏,来作民生的慰藉。   冯静海对自己的远见卓识感到很自豪。刚想给助理莉莉打电话吩咐下面加印今天的报纸,莉莉却先打进来电话,小姑娘语气焦灼,“主编,有人要我们把这一期的新闻撤下去!是——范总长。”   冯静海听到前面要求撤新闻的消息觉得好气又好笑,要他冯静海撤新闻简直是做白日梦,但当他听到“范总长”三个字的时候,夹着烟的手指很明显地抖了一下。   范瑞洪一直忙厅里的事,家里大小事都交给太太,太太为晴好新请来的教书先生,他一次也没有见过。却没想到,第一次得见本尊却是在星海报社的头版报纸上,照片上的那个小子穿着他范瑞洪年轻时的衣服,坐在女儿身边,装成一副体贴的绅士样,他一面笑着,一面把手轻轻地放在女儿的手背上。范瑞洪看着那个长得倒是俊俏的小子嘴角的笑,觉得自己被无礼地冒犯了。   范瑞洪立即跟太太提出,辞退楚则成。   范太太不同意,“之前给晴好请了那么多先生,就楚先生实打实地教给了她一些东西。他们年轻人喜欢一处玩是正常事,你何苦去相信那些捕风捉影的传闻?”她知道丈夫是为今天的报道动怒。范太太心里喜欢这个英俊儒雅的年轻人,她甚至并不介意传闻成真。   范瑞洪仍旧坚持,亲自叫楚则成来见面,不顾坐在一旁的太太脸上尴尬责怪的神色,板着面孔对楚则成说,“这些日子让楚先生费心了,晴好性格顽劣,给先生添了不少麻烦。”他一扬手,一个男仆就走上前把一袋银元递给了楚则成。   楚则成自然明白了范总长的意思。   范瑞洪继续吩咐,“让王师傅送楚先生出去,这才是我楚则成的‘送客之道’。”他故意把送客两个字说得很重。   不多时王师傅进来,恭恭敬敬地对着楚则成比了个“请”的姿势。楚则成跟着他出去,上了车。   王师傅并不发动车子,点燃一支烟抽了起来,烟雾充盈在狭小的空间里。楚则成用拳头捂着嘴咳嗽起来。   王师傅摁灭了烟头,若有所思地问,“楚先生这就走了么?”   楚则成不答。   王师傅继续道,“我前些日子听到大小姐的丫头嫣儿说,楚先生在教小姐念《离骚》。敢问先生,离骚开篇,是哪两句?”王师傅个子矮小,面色黧黑,看上去很不起眼,但问这两句话,却透着一股威严。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楚则成回答。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王师傅重复,转过脸看住楚则成的眼睛,语气和蔼得像师长,“则成,民生艰苦,别让一个官家小姐改了你的心志。”   王师傅发动了车子,楚则成听见跟着车子响起了脚步声,有人朝着车子追了过来。   他知道那是晴好。   王师傅把车子开出一段距离,才停下,晴好气喘吁吁地赶上来,王师傅故作惊讶,像是刚发现跟在后面的晴好,“小姐,怎么你跟在后面,你叫我老王一声,也不至于跑了这么大一段路。”   晴好只问,“楚先生呢?”   楚则成打开车门走下来,朝晴好抱歉地笑笑,“没来得及跟你道别,真是不好意思。”   晴好走近他,脸上泛起奔跑后的潮红,她抬起头看着楚则成,“我记得先生问过我,《九歌》中最喜欢哪一篇。我现在回答先生,漫漫长长浩浩汤汤的《九歌》中,我最喜欢的,只这两句——”她抓住楚则成的手,用食指在他的手心写字——   沅有芷兮澧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   一笔一划,从她的指尖流泻,在他的掌心交错。   写完最后一划,晴好忽然抱住了楚则成,声音有些委屈,像是一个即将要哭出来的小孩在极力忍耐着,“不要走。”她说。   楚则成看见王师傅以欣赏的目光看着这一幕,他怔了怔,伸出手抱住了晴好,温声安慰,“好,我不走。”   晴好终于在这一声温情的安慰中哭出声来。哭得撕心裂肺,像是在用眼泪宣泄自己的心事。   楚则成抱紧了她,把下巴抵在她头顶,说,“晴好,我们结婚吧。”   楚则成留了下来,以晴好未婚夫的身份。   范瑞洪大发雷霆,骂晴好胡来瞎闹,骂楚则成攀龙附凤,又骂范太太引狼入室。范太太看着急得跳脚像个小孩子的丈夫,觉得好笑,说,“则成没有偷你的抢你的,瞧你急得那个样子?”她对楚则成的称呼已经从礼貌的“楚先生”自觉地换成了亲昵的“则成”。   而女儿的态度则是“不管爸爸怎么反对,反正我就是要嫁给他。”最后连宋妈都在他面前说,“老爷,楚先生这个人好得很,又有样貌,又有才识,对大小姐也体贴,大小姐和他在一起,开心得像个孩子。”范瑞洪只好向女儿投降,但是坚持“嫁给他可以,但必须在家里住。”父亲的态度终于转变,晴好蹦起来搂着父亲亲了一口,北平城的范总长摸着脸,居然有点羞涩。看着晴好欢天喜地的背影,范瑞洪坐下来,拨了电话给星海报社的冯静海,让他登一则晴好的结婚通知。   冯静海自然乐意卖人情给范总长,在知道新郎就是前些日子那则“晴好与谁言”的绯闻里的男主角后,又嘿嘿地笑起来,对电话那端说道,“前些日子范总长还让我们撤新闻,可是多此一举了?”   宴请宾客的事由范瑞洪负责,楚则成不是北平人,在当地没有什么亲友,因此请的都是范总长的僚友。府里的人忙得热火朝天,晴好反而闲了下来,每天只是坐在房里,被嫣儿她们一群丫头缠着讲故事。   “姑爷到底是怎么向小姐求的婚?王师傅不肯告诉我们。”小丫头们笑嘻嘻地问。   晴好就抿着嘴陷入了甜蜜的回忆,想起他抱她用力的温度,想起他清泠动听的嗓音,他在自己狼狈的哇哇大哭声中说,“晴好,我们结婚吧。”没有单膝下跪,没有鲜花气球,甚至连戒指都没有。   晴好不回答小丫头们的问题,只是想着王师傅也算她和则成订婚的见证者,婚宴上要好好地敬他一杯酒。   一个小丫头说,“小姐第一次见姑爷,就往姑爷怀里钻,真是天注定的缘分。”   大家哄笑起来。   嫣儿这时说,“小姐和姑爷的这一段缘分,要感谢咱们的王师傅才对,那天要不是他跑来告诉我老爷要辞退楚先生,恐怕小姐都不能追去和楚先生告别,又哪来我们现在的新姑爷呢?”   笑声更放肆,热闹了人间四月天。   婚礼前一晚,晴好已经睡下,楚则成来找她。   晴好只披件单衣,看见楚则成站在门外,神情居然有些憔悴,她俏皮一笑,“这些天把我们的新姑爷忙坏了吗?都消瘦了不少。”   楚则成像平时授课时那样伸出手揉揉她的头发,说,“惯会胡说八道。”   晴好噘嘴,“明天我们就结婚了,这次我可没胡说八道。”   楚则成忽然抱住她,说,“晴好,沅有芷兮澧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   晴好只当他在笑她,有些不好意思。   他忽然又说,“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晴好问,“这是《离骚》对不对,我还没有背下来啦,有几处意思不是很懂,你以后慢慢教我好不好?”   楚则成松开她,说,“晚安。”转身离开。   王师傅的车载着楚则成离开了范府,朝深巷中的一户人家驶去,远近的狗吠声像一个阴谋。   刚下车,就从屋子里跑出一个小男孩,跌跌撞撞地往楚则成怀里扑,扬起脸儿撒娇地叫,“爹爹!”   是那个在茶馆中向晴好要报纸的小男孩,那句“先生你长得这好看,和这位善良的小姐真般配”的俏皮话是他妈妈教他说的。楚则成当时就知道这一切都是他那个黠慧活泼的妻子的主意。   楚则成弯腰把他抱起,门框上倚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容貌明丽的女人,抱着胳膊笑着看他,俏皮地说,“欢迎归队,楚少校。”   他的妻子,他的生死搭档,他怀里孩子的母亲,韩萍。   “王师傅”王维扬问韩萍,“小萍你那边准备怎么样?”   “老师也太信不过我了,”韩萍撇撇嘴,像个小女孩,“同样都是你的学生,虽然我不像楚少校那样有副好模样骗得了千金小姐的芳心,但在婚礼场所埋埋炸弹什么的,还不是喝盏茶的功夫。”   王维扬点头,“也该让范瑞洪知道,他们口中‘暗党’的反扑力量,不过,这一点,他怕是死后才能明白。”他拍拍楚则成的肩,“校长果然没说错,军校里,还是你和小萍能成大事。”   楚则成看向老师,突然清楚地意识到了自己的身份,他是南允军校的楚少校,干的是惊天动地改天换地的大事。他有妻儿,有老师,有信仰。   可他突然觉得有些累了,向老师说了几句就进屋躺下,看见床头放着一份报纸。   韩萍在门外笑,“你很上镜哎,那张照片照得真好。”   楚则成笑笑,把那张“人间四月天,晴好与谁言”的报纸搁在一边,有些疲惫地闭上眼睛。   “你也晚安啦。”咫尺天涯有个女孩在对他说。   醉情坊里   沈小鱼第一次见到那个人,是在醉情坊里,老鸨大声嚷嚷着出卖坐在台子上的姑娘们的初夜,客人们在下面喊价。   坐在沈小鱼旁边的女孩子是十六岁大的婉玉,她被一个做面粉生意的胖老板用以最高价五百两买下,婉玉哭哭啼啼的,被老鸨压低了生意骂了一句“没出息”,那个胖老板志得意满地领着婉玉去楼上的房间,他神色骄傲,把两只手背在身后,像一只风光的企鹅。   沈小鱼突然就想笑。   这时老鸨用大声地喊了她的名字,“沈小鱼!”   台下静了一秒后,突然响起了此起彼伏的竞价声。   “五百两!”   “六百两!”   “七百两!”   沈小鱼的目光越过了台子边缘那些用来点缀的艳俗的花朵和侈靡的金色绸缎,落到了台下的客人们的脸上。他们油光满面,大多是中年人,脸上的表情急切,像急不可耐的捕食的狼。   沈小鱼狠狠地哆嗦了一下,她突然害怕起来。她不能想象这些人把她按在身下的画面。   最终价格僵在八百两,没有人再接着喊上去,在北汶,用八百两来买一个雏妓的初夜,已经算是出手不凡了。   喊八百两的人那个声音粗哑,是做木材生意的金掌柜,一个矮胖的独眼龙,他的左眼在一次木工闹事中被打出了血,从眼角划开一条凌厉的口子,足有一尺长,看着骇人。他的家中,有七个老婆,最小的和他差二十岁。   “金掌柜真是好眼光,”老鸨奉承着,“这丫头可是当年沈国公的遗孤。诸位还记得沈夫人吧,当年可是名动北汶的美人啊!”   “有什么样的娘就有什么样的雏。”金掌柜咽咽口水,等得有点不耐烦,一直搓着手。   沈小鱼看着金掌柜那张肥腻的像五花肉的脸,还有肉上那道凶狠的一尺长的疤,缩着肩膀就想往后面退。这时老鸨过来一把抓起她的手,把她像拎一只小鸡一样地拉起来,金掌柜有模有样地整理衣襟往台上走,台下的客人卖力地起哄,各种荤话满天飞。坊里一下子热闹得像菜市。   “一千两。”   一个声音突然把所有的声音都盖下去了。老鸨停下了拉拽沈小鱼的动作,沈小鱼趁机从老鸨手中抽回手来,金掌柜半吃惊半尴尬地停下了脚步,起哄的看客也噤了声。所有人都抬头去看那道声音的主人——二楼喝酒的那个年轻人。他穿了一件麻衣,背上背了一把很惹人眼目的长剑。潦倒中显出凌厉来。   台下的客人开始交头接耳地议论起来。   “用一千两买一个雏儿的第一夜,真是阔气啊!”   “看来咱们果真是老了,比不过年轻人了啊。”   “我却不信那小子果真能拿出一千两银子来,这可不是小数目。”   “金掌柜,”老鸨想趁机提价,“这……您看,”她故意装出为难的样子,“要不,您再加点……”   金掌柜不答,脸上的神色更加尴尬。毕竟他做大半年的木材生意,所进也不过五千来两。   “喂,老金,”有与金掌柜相识的客人起哄,“你那木材生意做得那么大,一千两都拿不出来么?”   这时,二楼的那个年轻人,把手中的酒杯往桌上一顿,跃身从二楼飞下来,像一只鸟,凌厉地划破空气,停在沈小鱼面前。   老鸨有点吃惊地看着他。   “哟,好厉害的功夫!”台下有人赞叹。   “这么厉害的功夫用来抢姑娘真是可惜了!”也有人酸溜溜地说。   年轻人不理会台下的议论和僵在一旁的金掌柜,俯身将沈小鱼一把抱起,走下台子,又回头问老鸨,   “房间在哪里?”   老鸨伸出一根手指,朝楼上指了指。   沈小鱼被年轻人抱着往楼上走,听见身后的那些客人的谈笑。   “哟,金掌柜,到嘴的鸭子都飞了!”   “看来,以后到这醉情坊里来不仅要银子,还要功夫啊!”   沈小鱼看不见人们的脸,她只是本能地抱住那个寡言的年轻人的脖子,她看到他的下颔,线条锋利,他的睫毛,很黑很长,她的那双眼睛,她只可以看见,一点点冷漠。   年轻人看着前方,没有看她,沈小鱼看不进她的眼底。   人声渐渐远了,到了楼上,他侧身撞开房门,屋子里已燃起了熏香,香气抢先往人身上扑。   年轻人把沈小鱼放在床上,转身去开了窗户,夜风咻咻地吹进来。沈小鱼想或许他是不习惯这里的熏香,太浓烈,太艳俗,熏得人脑袋疼。   年轻人没有再走近,直接倚在窗边,抱着胳膊,姿态有些轻蔑,“你和沈国公是什么关系?”   “没听到妈妈说吗?”沈小鱼的语气也有些傲慢,“沈国公是我父亲。”   “哦?”年轻人语气轻慢,“原来你也算是个千金小姐。”   沈小鱼知道他在讽刺自己。她四岁的时候沈国府就败了下来,除了被卖进醉情坊的她,府里没有一个人活了下来。当年使沈氏一族荣耀的是父亲的赫赫战功,而一夕衰败,也不过就是功高震主。明白这些道理,沈小鱼花了十年时间,从四岁到十四岁。   “不敢当不敢当。”沈小鱼有些漫不经心地说,不想在这件事上做过多纠缠。   如沈小鱼所想,那个倚在窗边的年轻人在半夜时候离去,没有走过来将她按在身下。他离开的时候,在桌上留下了一张一千两的银票。   第二天沈小鱼是被坊里姑娘们的惊叫声弄醒的。   官差们按着手里的刀,鹰隼一般的目光从每个人脸上扫过,姑娘们哆哆嗦嗦地穿好衣服从房间里出来,脸上还有昨夜的残妆。婉玉缩在床上,抱着一床被子,瑟瑟发抖,已经说不出话来,在她脚边,那个做木材生意的胖老板双眼瞪着帐顶,两粒乌黑的眼珠僵在骇人的眼白中间,他的胸口,鲜血还未干涸,白色的亵衣上还汪着一摊鲜活的红色,整个房间都是浓重的腥味,直往人鼻孔里钻。沈小鱼受不了这味道,捂住嘴巴跑出了房间。   回来的时候官差已经把那个胖老板的尸体带走了,床上留下了一摊血迹,老鸨指挥着小仆清理房间。婉玉还是缩在床上,手里紧紧地攥着被角,一个与她交好的姑娘抱住她的肩膀,轻轻地拍着她的脑袋说,“婉玉没事了。”婉玉终于在这温情的安慰中哭出声来。   “到底是怎么回事?”沈小鱼问和她一道走出房间的桑水。   “我也不太清楚,早上听到婉玉尖叫,我就在她隔壁,披了衣服跑过去一看,婉玉就像刚才那样哆哆嗦嗦地坐在床上,那个余老板已经死了。”   “桑水你认识那个死了的胖老板?”   “嗯,他姓余,做面粉生意,家业还说得过去,但在北汶的诸多富商中,就算不了一回事了。他常往坊里来,以前的相好一直是流云,昨夜他拉着婉玉往楼上房间去的时候,我还看见流云在躲在一边擦眼泪呢。”桑水皱了皱鼻子。   “知道是谁杀了他吗?”沈小鱼问。   “官差们问了半天话还不是什么头绪都没理出来,”桑水皱着眉有些生气,“他们那些人只会按着刀来吓我们这些没什么依傍的姑娘。也不知道是哪个长舌头给他们说了余老板和流云好过的事,他们就一直问流云话,吓得流云一直哭。不过我倒听说,这位余老板其实一直在北汶某位显赫的大人手下做事,就是被那位大人算计了也不一定,那些品阶低的官差自然不敢怀疑到那位大人头上。哎,不过,”桑水忽然停下来,看着沈小鱼,嘴角有一抹促狭的笑,她用肩膀撞了撞沈小鱼,“小鱼你昨晚和你的那位恩客怎么样了?我可听说是个年轻的公子,功夫又好,出手又阔绰。”   沈小鱼刚想说“其实就是个傲慢瞧不起人的怪人,而且我和他也没有一起睡觉”,忽然怔住了,她想起了年轻人一直背在身后的那把刀,那是一把古朴的刀,刀身上刻着几条简单的花纹,很安静,不像其他的兵器那样看着就骇人。   但安静的刀也是刀,何况他功夫又那样好。沈小鱼想起刚才仵作说余老板命丧午夜,而这也正是那个人把一千两银票留在桌上走出房间的时间。   她忽然觉得脊背发凉。   余老板的死只在醉情坊停留了一早上,中午的时候,醉情坊照常开门迎客,老鸨熟稔地和南来北往的客人们调笑,姑娘们衣衫半褪地在客人怀里半推半就,那间死过不瞑目的余老板的房间,又住进了新的恩客。余老板不过是一个叫不出名的小小生意人,阻挡不了□□像花一样在醉情坊里越开越艳,欢爱像藤蔓一样缠绕住坊里的红灯笼和金丝绸。   第二天晚上,那个年轻人又来了。老鸨眼尖,一眼就认出了他,急忙提着裙子跑过去,谄媚地笑,“公子赏面,又来了呀!”   年轻人不看笑得花枝乱颤的老鸨,只说,“我找沈小鱼。”   老鸨就会意地笑了一声,说,“公子真是个钟情的人!”便把脑袋扭过去,朝楼上喊,“小鱼!”   沈小鱼正在和桑水玩牌,几把下来她都是赢桑水,她舞着胳膊,志得意满,去抢桑水头上那支她眼馋了好久的流苏簪子,一面将桑水压在身下一面喊,“说好了这把输了就给我!不许抵赖!”   桑水咯咯地笑着,抓住沈小鱼的两只手,不让她得逞,簪子上青色的流苏撒开来,漾出一片晶莹的幽光。   沈小鱼这时听见老鸨在楼下叫她。她和桑水都愣了一下,还是桑水说,“叫你呢,还不快下去!”   沈小鱼有些不开心地爬起来,穿好了鞋,理了理衣服,走出房间的时候不忘回过头来对桑水说,“记得把簪子给我。”   桑水笑,朝她摆了摆手催她走,“回来就给你。”   沈小鱼走下楼来,看见那个年轻人站在楼下等她,今天他没有背那把刀,换了件月白色的绸衣,打扮得有些像个世家公子,沈小鱼在心里嗤笑,人模人样!   老鸨过来不轻不重地拍了她一巴掌,“怎么这么慢,磨磨蹭蹭!”又忙拉着她的手对年轻人说,“公子,小鱼来了。”转过脸来严厉语气对沈小鱼道,“还不快带公子上去!”   沈小鱼干瘪瘪地说了声,“公子请。”便自顾自地走在前面上了楼。   仍是上次的那间房,不过这次房里少了熏得人头疼的香雾,窗户大开着,清清的月光留在窗棂上。沈小鱼倒了两杯茶,一杯给自己,一杯推给年轻人,僵着脸,语气冷漠,“公子请喝茶。”   年轻人端起茶盏,忽地笑了,看着沈小鱼道,“你们这儿都是这么服侍人的?”   沈小鱼喝下一口茶,瞟一眼他,“不然你想怎么服侍?”   年轻人饶有兴味地说,“哦?这还用我教你?”   沈小鱼蓦地红了脸,她突然意识到自己从未把面前这个人当作恩客,她可以与他置气,斗嘴,摆脸色给他看,而对一个花一千两来买她初夜的恩客而言,这些都是赘余。恩客需要的,就只是“服侍”而已,简简单单,干脆利落。   沈小鱼落了下风,紧张起来。   外面忽然传来桑水的喊声。沈小鱼不顾那个年轻人,开了门跑了出去,年轻人跟在沈小鱼后面慢慢地踱步出来。   楼下围了一圈黑衣的武士,腰间都配着长刀,武士中间,坐着一个六十岁的中年人,身体发福,像只水桶似的塞在做工精细的锦袍里,嘴唇上几根灰白的髭须凌厉地刺破皮肤,两只眼睛像进入了冬天,蛰伏着,勘探着一切。桑水被一个武士把双手反剪在身后,动弹不得,脸上还挂着两道泪痕。楼下的客人们都静静地看着那个坐在武士中间一言不发的老年人。姑娘的调笑戛然而止。老鸨站在桑水身边,半是劝半是骂,“能被翁大人看上,是你的福气,哭什么!”   桑水仍然哽咽,头上的流苏簪子漾出一片晶莹的幽光。   沈小鱼抬脚就想下楼,却被身后人拉住了,年轻人看着沈小鱼,摇了摇头。   翁大人站起来,武士们躬着身给他让开了一条道,一个管家模样的人走上前对老鸨说,“下回魏平尧公子来,就说桑姑娘被我们大人接回府做夫人了。”   老鸨有些害怕地点点头。   翁大人带着他的人马,浩浩荡荡地走出去了。沈小鱼看见被钳制住的桑水回过头来朝楼上望了一眼,簪子上的流苏像为秋风所欺,晃得很厉害。   沈小鱼知道,桑水是在寻找自己。可她被人强拽着走出门时,还是没看见沈小鱼。   “禽兽!”沈小鱼看着桑水离开的方向骂。   翁大人离开不久后,年轻人也走了。走时他还叮嘱沈小鱼,不要去插手这件事。   魏平尧在一个时辰后迈进醉情坊,老鸨吞吞吐吐地告诉他,说桑水被翁大人领回府做夫人,又劝魏公子不要动怒,说坊里还有很多姿色在桑水之上的姑娘。魏平尧挥手打断喋喋不休的老鸨,只说自己还想去桑水的房间坐坐,老鸨自然应允。   沈小鱼推门而进,看见魏平尧惊喜地站起来,在看清来人后,又落寞地坐了下去。   房间光线很暗,沈小鱼走过去把烛火挑亮一些。“你也不要太难过啦。”她对魏平尧说。   魏平尧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公子,也是北汶世家出身。他做桑水的恩客,已经有一年了。沈小鱼知道他是真心喜欢桑水,因为自从他认识桑水后,他就花钱买下来桑水的每一个夜晚,就算他不来,桑水也不用去承欢别人。   “他是在报复我。”魏平尧声音阴阴的,不像以往那么温雅,“他带走桑水,就是想给我个教训!让我以后不要在朝堂上和他作对!”   沈小鱼不太明白魏平尧的话,她只知道翁大人在北汶的权势仅仅在国主之下,是很多富商权贵笼络的对象,但是从今春开始,就有几个世家联合起来反对翁大人的独断专行,魏家即在其列。当然这些事是沈小鱼的姐妹们从各自的恩客那里听来当笑话说来解闷的。   “我不会让他如意!”那天离开的时候,魏平尧阴阴地说。   桑水走后,沈小鱼的生活就变得无趣起来。魏平尧也不怎么来醉情坊了,坊里喝酒的客人们说现在魏公子为报情仇,处处与翁大人作对,给翁大人在朝堂上使绊子。沈小鱼趴在栏杆上看楼下喝酒的客人,他们还是那样高声谈笑着,把酒杯碰得叮叮响。可是沈小鱼觉得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从余老板死在婉玉的床上开始,就有什么东西在悄悄地变化。可具体到底是什么,她也说不上来。   年轻人第三次来醉情坊,是在深夜,沈小鱼已经睡了一觉,正望着帐顶出神,年轻人推开门跌跌撞撞地走进来,带着一身血痕,倒在沈小鱼床边。   沈小鱼吓了一大跳,但借着月光看清那个人的脸后,她下床把他扶到了床上,点起了蜡烛,又偷偷摸摸地下楼打来水给他清洗伤口。   年轻人因为失血过多面色惨白,额头上还有细密的汗珠,他的额头滚烫,嘴唇上起了白皮,几缕头发凌乱地贴在脸上。沈小鱼给他擦脸的手忽然就僵住了,面前的这张脸和记忆中的一张脸在一瞬间重叠,她忽然想起了他。   第二天早晨年轻人仍然昏迷不醒,沈小鱼在早饭时听到婉玉她们几个女孩子面带惊恐的说,魏平尧公子在昨夜归家的路上被人杀死了,他的暗卫们拼死力战,还是让凶手跑掉了。   沈小鱼正在夹菜的手忽然抖了一下,把那一块烧得金黄的豆腐掉在了桌子上,溅出几点酱汁,婉玉忙关切地问,“小鱼怎么了?”   沈小鱼还没答话,就有一个女孩子站出来体贴地说,“以前桑水在的时候,小鱼,桑水,魏公子三个人常在一处玩,她如今听到魏公子的死讯,怎么能不伤心呢?”   年轻人恢复意识是在中午,沈小鱼勉强给他喂下一点稀粥。他完全醒转是在晚上,醉情坊醉情正浓的时候。   “为什么要杀魏公子?”这是沈小鱼在年轻人醒来问的第一句话。   “因为他得罪了翁大人。”年轻人的声音有点沙哑,但吐字很清晰,没有回避也没有躲藏。   “那么余老板呢?你又为什么杀他?”   “一样。他的主雇是翁大人的仇敌。”   “柳亦眉,你还是一点也没变。”   柳亦眉有些惊讶,他没想到沈小鱼会认出自己。毕竟时间隔得太久了,那时候沈小鱼还是盛荣之下的沈国府里粉雕玉琢的小女娃,只有三四岁。   “本来我也没有认出你,”沈小鱼淡淡地说,“可是昨晚我给你擦伤口的时候,你躺在床上奄奄一息,那张脸,跟十年前的一模一样。我和姐姐感情很好的,她瞒着父母的事情却不会瞒着我,有一天,她跟我说自己在后山雪地里救了一个濒死的孩子,你那个时候只有十五六岁吧,在姐姐眼里还算一个孩子,虽然那个时候她自己也不过十七岁。姐姐领着我去阁楼上看你,你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那样子跟昨晚上一模一样,都是一脚踏进鬼门关的人。虽然那个时候我只有四岁,可我还一起和姐姐说谎来瞒着父母亲呢。你醒来的时候,告诉我们姐妹俩你的名字,柳亦眉,当时我还笑说这像个女孩儿的闺名。”   柳亦眉的记忆忽然就倒回十年前,那个时候他只有十五岁,刚成为翁大人的私剑,翁大人为了考验他,命他去刺杀都护府杜大人。第一次杀人,他的手还在哆嗦。撤退的时候落了一身伤,倒在雪地的时候眼睛里面一片白茫茫,想着自己的人生还没开始就结束了,真是难过啊。而昏迷七天后醒来看见的神祇,就是一个清秀温婉的少女和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娃。那个时候他骗了她们,他说自己被仇家追杀,是个乡下人,要到城里来做点小生意。分开的时候沈国府的大小姐给了他五十两银子,认真地对他说,“拿这些钱开一家小店,不要再和人结仇了。”他想起大雪天一个大女孩拉着一个小女孩朝他挥手,说,再见。   而那五十两银子,现在还被封在柳亦眉家中的地窖里。他不知道,自己这一生,还有没有机会开一家小店,不与人结仇。   外面隐隐地响起了雷声,轰隆隆地像是在天穹里打滚。殷殷地,像一张网似的罩下来,把四围青山笼住,把不舍昼夜的醉情坊笼住。   泥土的腥气渐渐浮起,夹着草香,飘进窗里来。   “怕不怕?”柳亦眉忽然问。   “怕什么?”沈小鱼笑,“打雷”   “怕我。”柳亦眉吐出这两个字。   沈小鱼自顾自地说下去,“其实我很喜欢这样的雷声,把雨给招来,哗哗地下一场,天儿没那么热了,树和草也更青了,如果第二天起得早,还可以看见院子里积的昨夜的雨水,浅浅的一洼,旁边还长着几颗圆圆的青苔,风也是轻的,把对面的山吹得温柔,开了门,就有穿短衣短裤的小孩子提着花儿跑过来让你买,粉的是山茶,红的是杜鹃,白的是陌间雪,蓝的是公不老,各种鲜艳的颜色挤在一起,像是整个春天都在那里了,小孩子很聪明地拉着你的衣角问,‘姐姐,你买哪一种?’”   “你们这些大人们豢养的私剑,肯定不知道陌间雪和公不老。陌间雪是一种白色的小花,一簇一簇地开在道路两旁,别的花开不到的地方、不敢开的地方,都等着她去装点,偶然间发了一簇,长势就收不住,像烟火似的炸开来,一团,一片,一地,甚至要开到天际,开到云上去。还有公不老,宝石蓝,三瓣花,开在坟头,把原本凄凉的墓穴长成了一个美得扎眼的花冢。人们说,公不老开过的地方,亡灵就会得到新生。”   “我接待过一个诗人,那个时候我还小,只能给他弹弹琴,陪他说说话解闷,他离开的时候,教了我一句诗。“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那夜雨停的时候他就坐在那个位置呢。”沈小鱼抬手指了指窗边的那把椅子。   “还有一个商人,那个时候他要去荃州,途中经过北汶的时候却被一些人把经商钱给诓进了赌场,几千几万地投进去,结果血本无归。那天晚上他卖了一个陪了他十二年的玉扳指,得了钱往醉情坊里来。他点了我,我就给他煮煮茶,问些'官人家住何方'之类的老话,结果他突然抱着我大哭起来,鼻涕眼泪一起流。天啊,他哭得像一匹无家的狼,嚎得把媖姑都惊动了,媖姑跑上楼来隔着门问我怎么回事,我就说客人喝多了。哭了一晚后他还是只得回去,走的时候不看我,自己觉得很丢脸。”   “大家都有为难之处,往醉情坊里来,还不是为了图一醉。”   “人活在世上,都有自己的不容易,就算沈家没败下来,我也只是笼中的一只金丝鸟,一生见过的男人,不过家中的父兄和未来的丈夫,用一个月的时间去做一幅刺绣,站在檐下,看小仆爬到高凳上去挑亮了门首的灯,裹紧衣服等醉酒的丈夫回来,这样的日子,想想也是乏味得紧。”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那种鸟叫,半夜三更,声音很清澈,像钟磬响,从对面的深山里远远地传过来。它们隔很久叫一次,每次叫只叫一两声,听久了就使人觉得有几分凄凉,像是听见了什么呼唤。”   “还有一种鸟就不一样了,太阳最大的时候它叫得最欢,在树枝间蹦来蹦去,不怕晒也不怕累。一叫就叫一长串,咕咕呜呜的简直是在卖弄,这一声没完下一声又起来了。”   沈小鱼自己也不知道在说什么了,她觉得自己这辈子还没有一口气说这么长的一段话。她忽然停下来,像是讲话被人掐断了一样,她看着那把曾经坐过一位多情诗人的椅子,空荡荡的,她的思绪跳下窗户跃到了大街上。   “多谢。”良久,沈小鱼听见柳亦眉低声说。   桑水输给沈小鱼的那一支流苏簪子,沈小鱼没能拿回来。冬至时候,听到消息说,桑水怀了翁大人的孩子。流云有了新的恩客,是一个在官府当差的衙役,薪水不高,对流云却很好。而魏平尧的坟头,已经开满了蓝色的公不老。   醉情坊仍旧醉意浓。   沈小鱼没再见过柳亦眉,不过她笃信,他定在世间的某一角,好好地活着。   婆罗镇旧事   我家住在青莲乡婆罗镇。   这其实是个很美的小镇,尤其是在夏天。   街道两旁是矮墙,围住一户人家,女主人手植的枣树、槐树总高过墙顶,从里院探出大半个树冠来,在干净整洁的地砖上投下一大片阴影,颜色仿佛也是墨绿的,让人感到舒适的凉意——如一泓汪在青石上的碧水。   夏天的傍晚,夕阳缱绻在人家的屋顶上时,会有一个老婆婆,蹲在路边卖糯米糕。她采来绿油油的荷叶,托着白白的糯米团,团子里包着脆脆的花生仁。一只荷叶里装十个团子,她卖三十文。在她的斜对面,是一个卖糖水的中年人,把担子停在脚边,蹲在地上摘下头上的草帽捏在手里扇风休息。客人来买时,他就揭开盖在木桶上的盖子,舀一碗糖水递过去,同时接过两文钱。   这个小镇,人家不过百户,主街不过四条,曲曲折折的小巷在寂静的角落断掉,又在某个转角接入新的巷道。最热闹的地方是小镇的中央,梵花台,那是一块地势明显高于四周的地域,或许因此就被叫做“台”吧,至于“梵花”,我觉得这是佛家用语,总有种落寞的苍凉在里面,让人想起虚假的繁华。梵花台一带,有酒馆、戏园、成衣店、客栈,各个商户檐角相连,亲如一家。其中也夹着些讨生活的小商贩,雨打风吹的没有归处。有时生意火爆,有时无人问津。   屋顶总是黏稠的黑,院墙总是苍老的白。   我的故乡——婆罗镇。   我还知道一个地方,于梦中,于戏中,于说书人的嘴里。   它叫松阴府。   那是一个人烟阜盛、街道繁华、楼阁连云、马嘶人啸昼夜不止的好地方。   那里有许许多多的人,还有许许多多的妖,因此,那里有许许多多的天师。他们的共同标记,是左臂上的一枚小小的弯刀形墨色烙痕。   我的身体里流动着不安分的血液,对于未知充满向往,憧憬一切更大更远的地方。镇上的麻花婆婆死的时候,一块白布蒙住了她的尸体,她在活着的时候,一直以为天下就是婆罗,婆罗就是天下。   她的普天之下,就是一个小小的婆罗镇,真是令人可怜。亦可悲。   我一直在等待着一个机会,一个离开婆罗镇去往松阴府的机会,一个把自己的天下延向天边的机会。这个机会在我十三岁的那一年到来,由一个叫做雁几山的年轻人赠给我。   这本该是一件称心如意的美事,可是在雁几山走向我之前,我遇到了小叶——一只妖。   婆罗镇的旧事,就从这里讲起好了。   如果你在小镇的街道上见到一个衣服破旧,梳着两个乱糟糟的辫子,头发间夹着些草叶,面黄肌瘦的小姑娘,这就是十三岁的我。我有一双很大的眼睛,但不是水汪汪的那一种,眼白太多,使得每次我看向谁的时候,就像在瞪人,目光不怀好意。   我每天无所事事,镇上只有一所私塾,但是我不喜欢那个教书的老头,他的破棉袄里总窝着一股臭烘烘的热味道,我实在是受不了。当我从私塾的窗边经过朝里面窥探时,捧着一卷书的老头儿总是及时发现我并朝我投来厌恶驱赶的目光,我冷哼一声,离开了那间回荡着“人之初,性本善”的朗读声的教室。在镇上大多数人的眼中,我就是一个游神,整天像只幽灵似的出现在街头巷尾,没有表情也没有声音,只是走着自己的路。好在我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这层身份保护了我,使我不至于和那个二十九岁的乞丐遭遇同样的对待。那个乞丐蜷着身体流荡着,人们骂他好吃懒做,说他罪有应得。但是人们留在我背后的声音却是,“没娘的孩子真可怜。”一声嗟叹,黏在我的影子上。   我有爹,他是一个身体结实长得像铁桶的男人,他寡言少语,不善经营,我们以父女的关系相处同一个屋檐下十三年,但是彼此都很淡漠,一点也不亲密。和他亲密的是街东的杜老伯。他们经常一起坐在院子里的槐树下下棋,两个人嘴里都咬着烟杆,烟锅上冒出一卷白烟。烟丝是这两个家伙一起晒的,他们的那份细心和苦心简直像在照看自己的儿女,所以每次坐在槐荫下抽上一口旱烟,两个人都是吧唧地一声把烟杆从嘴里取出来,再缓缓地极为享受地吐出白色缱绻的烟雾,他们相视一笑,其间滋味,心照不宣。   每一年,都会有一些远方来客踏上婆罗镇的青石街道,他们徘徊,由南至北,踯躅,从东到西。他们会在婆罗镇作小小的停留,短短的休憩,客栈酒肆,桥头垄上,马背驼峰,他们脚步匆忙,像一只流徙的雁。正是这些面容沧桑、肤色暗沉,手里一柄剑,腰间一壶酒,肩上一条褡裢的人们,给恍若一个自闭症孩子的婆罗镇偶尔的问候。所以,我竟从心底对这些素不相识萍水相逢的过客心生欢喜。   我活得像一条扭曲的蛆虫,因为我理不清自己脑袋里的想法。我在每件事物上都野心勃勃,但是我不愿意为他们付出一段漫长的沉潜时光,这就导致我,对每一个做着手里事的人,心生嫉妒,继而愤怒。我从不将这些没头脑的情绪显于外,仍它们在我心里腐烂。我想,我是太孤独了吧,孤独到渴求一切。我越来越不爱说话,我对着每一件事物冥想遐思,一棵树,一朵花,一只爬行的虫子,一眼干涸的枯井。我总是毫不吝惜地将自己的所有精力,整个灵魂投注到它们身上,这样我的世界就变成了若干个。当我从植物茂盛的墙角起身的时候,我的双腿酸麻,眼前一黑,等到看清这个小小的婆罗镇,西方已是晚霞阑珊。   于是,在这种情绪中,我遇到了它,一只妖,它说它叫小叶。   那是在麻花婆婆的葬礼上。这是一个老得被人忘记了名字的老妇人,她的面容和身体都是枯皱的,简直就是一张人皮挂在一副骷髅上,没错,她就是这么老。在叫嚷吵闹的哀乐声中,我想起了麻花婆婆的□□。她生前,坐在一张小板凳上,靠着柱子,愣愣地看着门前的那条青石路。我从那条路上走过了,望见了她,心里一惊,她就像是被钉在柱子上一样,遭受着苦难,痛不欲生,当然这是我的想法,她究竟是喜是悲,谁能明白?不过,她的那一对下垂的□□,像吊在胸前似的,可怜巴巴地缩在衣服里,那样子,真是让人同情。   十三岁的我,坐在一桌大人中间,吃着灵饭,因想起一个老妇人的□□,竟然把眼泪滴在了饭碗里。   麻花婆婆被装进了漆红的棺材里,那东西阴恻恻的,像一个符咒,静静地钉在麻花婆婆家的院子里。几个男人要合上棺盖,我急忙跳到一边,我们镇上的老人说,如果一个人的影子给盖进了棺材里,那么这个人不久也会死掉。我胆战心惊地跳到安全范围内,踩到了一个人的脚。我急慌慌地道歉,对不起!   没有人回答我,我的身边,空无一人。凭空出现的一只脚,这使我背上升起一层寒意。   麻花婆婆的棺材被四个男人抬起,他们吼着一二三的调子把她抬到了一处阴冷的竹林里,圆形的纸钱纷纷扬扬地落在万古长青的竹叶之间,像是幽灵的眼。大家看着麻花婆婆的棺材消失在一铲又一铲的黄土之下,嗟叹着转身离开。   一座新坟隆起,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我走在归去队伍的最后一个,有人拍了拍我的肩。   我的心咯噔地沉了一下,但是——我选择了回头。   便看见它,一只妖,有些紧张拘泥地站在我面前,两只手缩成爪子样放在胸前,像一只胆怯的老鼠,它的目光快速地从我脸上扫过,落向地面,低了一会儿头,又快速地抬起头来看我一眼,然后再次把头低下去。它像是想说些什么,又不知道说什么。   我把它从头到脚地打量一番,面对它远没有想象它那般令人恐惧。它有鼻子有眼睛有衣服,高鼻子大眼睛青衣服。圆乎乎的一张脸,但不胖,身材曼妙,十□□的少女模样。活脱脱的一个人类。   但是,就是那一瞬间的闪念,我对她说,你不是人,对不对?   那些孱弱的白色纸钱在竹叶上颤了颤,起风了。   它看着我,眼睛清亮,微微嘟着嘴,那样子有些委屈,它无声地点了点头。   我叫小叶,它说,小花小草小树的那个小叶。   小花小草小树并没有小叶。   但你一定知道是哪两个字了对不对?   我点头。   它是一只寂寞的妖,和孤独的人作伴。   妖的世界离我们很远吗?我问。   也要分人,离那些人就很远,离你和这个躺在这里的婆婆就很近。它的手指着那座清冷的新坟。   以前你一直陪在麻花婆婆的身边?   我们只是偶尔见面,她太老了,老得失去了力气和情绪。   我点头,微微沉吟,说,那么,我要走了,大家都回去了。   它说,被你踩了一脚,真是对不起。   你有没有搞错?我说,我踩了你,该我说对不起。   可我吓到你了呀。它说。   就这样,我们的友情开始了,莫名其妙又仿佛天定。它对人世的一切都感到新奇不已,它说自己的世界实在是太闷了,无聊得使人想一觉长眠。我说,我们的世界也很无聊,想了想又马上纠正,应该说是婆罗镇很无聊,天下很有意思,还有许多我没有去过的大地方,比如,松阴府。   她反驳我,说,二桃你怎么会觉得镇子没有意思呢?比如呼溜溜转的颜色斑驳的风车,比如小孩子玩的滚铁环的游戏,比如五月时候一串一串从树上垂下的槐米,还有那个摇桨的老头他嘴里的那支歌谣,还有咕噜咕噜在太阳下转悠的水车。我觉得这些实在是让人眼花缭乱,爱不释手。   你的成语用得有问题。我说。   是吗?它无辜地眨巴眨巴眼睛。   我说,如果把你的那个无聊得让人想一觉长眠的妖的世界摆在我面前,不定我也会觉得眼花缭乱,爱不释手。   我们经常展开这样的谈话,蹲在水田边,槐荫下,墙头上,或者不认识的人家的门槛上,由眼前的一只黑黝黝的蝌蚪,低飞的蜻蜓,茂盛的荒草或者过路人脚上的布鞋子说起,最后所有的分歧都会归咎于两个世界的不同。   我们玩一种拍手游戏,手心拍了拍手背,还要唱一首小谣——   金苹果金苹果金金   银苹果银苹果银银银   好孩子好孩子就是我   坏孩子坏孩子就是你   拍完了念完了,两个人划拳,输的那个人就是坏孩子。小叶永远出剪刀,我出石头。它总是坏孩子。   我不介意当坏孩子。它笑嘻嘻地说。   为什么选择我当你的朋友?我问。   因为你总是在人群之外。它答。   是的,我在人群之外,所以和我做朋友是一件冷清又安全的事。镇子上的人对于我和小叶的友情视而不见,谁也没有来问我为什么身边突然多了一个形影不离的十八九岁的小姐姐。但是六月的一个傍晚,天际彤云堆积,霞光灿烂,我摆着手哼着歌从杜老伯门前经过,这老家伙裹得严严实实地窝在藤椅里晒夕阳,我的歌声吵到了他,他睁开了枯皱干涩的眼睛,身体往前探了一些,对我说,   二桃,你最近好像很开心,我劝你要小心一些。   说完,他就又缩回他的藤椅里,夕阳在他耷拉的眼皮上跳舞。   我未哼完的歌声断在喉咙里。一个人飞快地从我身边跑过,急于奔命。我没心思管他。   后面跟着来了另一个人,跌足叹气,该死,又让它跑了!   是一个戴着笠帽的年轻人,穿一身麻布衣服,挽着袖子,露出肌肉结实的胳膊,背上背一个长包袱,脚上一双草鞋,一副落拓天涯客的打扮。我去看他笠帽下的脸,并不好看,嘴唇上是凌乱的胡碴。但是当我的目光一路向下的时候,不由得惊颤了一下。   他的小臂上,赫然一枚弯刀形的墨色烙痕。   南方的,天师,松阴府。   他看着我一直盯着他,不客气地朝我扬了扬拳头,我朝后缩了缩,他转身进了街边的一家客栈,大声叫嚷着让小二开房。我下意识地记住客栈的名字,无涯客栈。   等到我再去看窝在藤椅里的杜老伯,他已经关上了自家的两扇破落的大门,消失在门后。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一直睁着眼睛,听着隔壁房间爹的响如雷鸣的呼噜声。窗外清月皎皎,清夜寂寂。   那枚弯刀形的墨色烙痕浮现在我眼前。   松阴府,来了。   你想去找他?小叶问。   我也还没确定,只是那个人是松阴府来的天师,我可不想就这样错过这个机会。   什么机会?   大概是……逃离的机会。   二桃,小叶说,你总是这样不甘心。   是的,我涩涩地笑了一下,我的心太苦了,甘不了。   不过我不能陪你进去了,小叶在无涯客栈外止住脚,那个人是天师,是我们的死对头,我是说,她有些犹豫,又像是有些委屈,慢吞吞地接着说——我们妖。   我在这一刻犹疑了,我抬起的脚步又落下了。我是想去找那个人吗,那个松阴府的天师,求他带我离开这个荒僻的小镇,去见识外面的风云世界吗?如果我真的决定这样做,那么我需要一个通牒,那或许就是——站在我面前犹豫又有些委屈的小叶,一只妖。   我转身朝后走,小叶,我们捉蝌蚪去。   小叶一直跟着我,到了池塘,看见接天莲叶无穷碧色,它说,二桃,你忘啦,现在是六月,夏天进行到一半,荷花开得馨香满塘,圆溜溜的荷叶被老婆婆采去盛白白的糯米团子——现在,没有蝌蚪。   它伤心地离开了。在我身后消失不见。   围着荷塘种了一圈柳树,依依柳枝,把夏风裁成丝绦,落尽水里漾起涟漪。   我的身后,空无一人。一直以来,空无一人。   我听见咕噜咕噜的喝水声,一个人蹲在荷塘边,把脑袋埋下去,伸嘴去喝荷塘里的水。他的喉结上下翻动,肚子剧烈地起伏着。   荷塘里都是又臭又脏的淤泥。我心里恶心,喉咙里发出了一声响亮的干呕声。   那个人闻声抬起了头,看着我,嘴上挂着一圈淤泥,脏水淋漓,不断往下流。他的面庞很宽,两条眉毛像黑虫,眼睛圆溜溜的,嘴巴很大,几乎占据了他的下半张脸。   我记得这副奇怪丑陋的长相,那天,当我因枯朽的杜老伯一句暗藏玄机的话而陷入冥思的时候,他以一种奔命的姿态从我身边跑过,他的这副长相,叫人过目不忘。   那一天,他的身后,跟着松阴府的天师。   他站了起来,他很矮很胖,把一身褐色短衫撑得很满,站在地上像一只箩筐。他看向我的目光,绝非友好。   我朝后退了退,他见我没有攻击他的意图,转身就想离开。这时,从我的身后飞了两颗鹅卵石出来,凌厉地射向那个人的后心。他被打翻在地。   无涯客栈的那个戴着笠帽的年轻天师,在我身边落下。抱着胳膊,神情倨傲。   那个人从地上爬了起来,愤怒大喊,跟屁虫!雁几山!   被叫做雁几山的年轻天师把包袱解开,抖出一把古剑,对面叫嚣的人立刻灭了气焰,他朝后退了几步,鼓着腮帮子睁大了眼睛,咕噜咕噜的像是在漱口。咕噜声停止的那一刻,一大股黑褐色的淤泥散发着腥臭味朝雁几山射了过来。雁几山飞身一闪,落在一旁。那个人趁机逃之夭夭,像一只疾驰的企鹅。   而我,因为没有雁几山那样好的身手,又因为正站在雁几山的身边,被腥臭淤泥喷了满身,变成了个泥人。   雁几山噗地笑了,我被淤泥熏得睁不开眼睛,也不能说话。他一边说老□□永远只会这种臭招数,一边用袖子擦干净了我脸上的淤泥。   小孩,他蹲下身来,说,怎么每次收妖都遇得到你。   我朝地上吐出了一口口水,砸砸嘴,皱着眉,说,真臭。   小孩,你好像一点都不怕。雁几山站起来,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说。   我可从来没有自大到以为这世上只有人类。   不错的见识,倒比那些捧着经卷之乎者也的老儒生聪明多了,他们天天云,日日曰,子不语,怪力乱神。他面带鄙夷之色,语气发狠,仿佛那些老儒生是他不共戴天的仇人。   我也看书,我说,不过我不看《论语》《四书》,我看《狼海异闻》、《松阴府志怪》、《李微子奇谈》和《清平原血录》。   都是些血腥的妖书啊,胆大的大人也没几个敢看,他喃喃地说,小孩,如果你是个男孩,我就收你做徒弟。   女孩就不行了吗?我惊喜又愤怒地问。   雁几山突然放浪一笑,说,小孩,记住,这世间事,一旦涉及男女,总是说不清。   歪道理,怪逻辑。我恨了他一眼。   小孩,我向你打听个人。   不知道!   你这小孩,我还没说是谁,你就说不知道。   管他是谁,我一概不知!   他是一名天师,松阴府的传奇,雁几山自顾自地厚着脸皮说了下去,曾经收了很多很多妖,被府尹看重,做了心腹的家臣,权势的利爪伸到了南汉七国的各个角落……他忽然停住不说了。   这个人太有心机了,他明知道这样的故事最能吸引我,还故意卖关子,我不争气地问他,然后呢?   然后,雁几山计谋得逞,得意地瞟我一眼,有一天,这个人忽然从松阴府消失不见,他的权势就像没了根的树木一样渐渐枯死。十几年过去了,这个人只作传奇活在人们的回忆里和说书人的嘴里。但是刚刚逃走的那只老□□告诉我说,这个人就在婆罗镇。   我撇撇嘴,它在诓你呢,你要杀它,它凭什么告诉你真话。   那个人的名字——叫鲁道。雁几山说。   我叫二桃。我的爹是一个长得像铁桶的壮汉。他不喜欢说话,总衔一支旱烟在嘴里。他也没有一技之长,靠农忙时节卖力气来换得微薄的收入补贴家用。他帮人家犁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像石头,动作一板一眼,他像极了走在他前面的那头挂着犁的老牛。他不喜欢洗澡,身上窝着一股发酵的烟味。农闲时节,他可以躺在床上打发掉一整天的时间,白色的烟圈从蚊帐里漏出来,夜里他的呼噜响如雷鸣。他和杜老伯下棋的时候,表情是懒洋洋的,随时都可以睡过去的样子。   一副混日子捱时间等死的模样。   心有鸿鹄的我鄙夷厌恶他,从来不和他亲近。   所以,我也从来不知道,在他的左臂上,有一枚弯刀形的墨色烙痕。   他叫鲁道。   爹和杜老伯正在槐树下下棋,两个人都叼着烟锅,白色烟雾缥缈在灰白的头顶。   爹,我喊他,有人找你。   爹不理我,他下棋时候仿佛处身世外,除了杜老伯,谁也喊不应他。   爹!我又喊了一声。   爹还是夹着棋子,叼着烟锅。不为所动。   杜老伯朝我看了一眼,突然用衣袖拂乱了石桌上的棋局,他颤巍巍地起身,对爹说,鲁道,有人找上门来啦。   爹显得震惊又生气,他终于扭头看我。   我身边的雁几山马上上前一步,极为谦卑地抱拳,后辈雁几山见过鲁前辈。   爹突然一脚将我踢翻在地,暴怒地大吼,二桃!你从哪里带来这种混蛋!   雁几山被爹突如其来的怒火吓得有点发愣,慌里慌张地把我从地上拉起来,对爹说,鲁前辈……   滚!爹看也不看雁几山,进了屋。   我和雁几山面面相觑,杜老伯把烟锅从嘴里取下来,一声长叹,走掉了。   我就说你找错人啦,我说,心里忍不住失落,我这个呆头呆脑的暴脾气爹怎么会是你要找的的传奇天师呢?   雁几山却盯着紧闭的屋门深不可测地笑了,本来开始还心存疑惑,见了面,他踢你这一脚,使我百分百确定,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鲁道。   一个时辰过去了,槐荫悄然西移。爹的屋门紧闭。   两个时辰过去了,一只猫蹲在夕阳里咪呜一声,仿佛哀嚎。爹的房门紧闭。   三个时辰过去了,雁几山对坐在石凳上的我说,二桃,你的腿还好吗?   我不屑地回他,三个时辰之前我爹就踢了我,现在你才问我的腿好不好,可见你真的是等得不耐烦没事可干了。   雁几山有些尴尬地笑笑,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子扔给我,这是我们天师的药,专治跌打损伤,你涂些试试。   我用两个手指挖出了一些药膏,撩起裤管,膝盖肿得老高,正打算把指头上的药涂到膝盖上,吱的一声,屋门打开,爹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雁几山惊喜而激动地看着他,鲁前辈……   爹绕过了他,走到我面前,蹲下,拿过我手里的小瓶子,用手指挖出了一些药膏,开始往我红肿的膝盖上抹,他说,过了这么些年,你们还是在用“不了”这一味药。   雁几山说,这么多治伤缓疼的药,就静池先生研制的这一味最好。   爹忽然轻笑一声,静池先生?当年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是个小丫头片子,如今也是你们口中声望隆重的先生了。   雁几山低头,谦恭有礼,鲁前辈历江湖之深远,处人世之久长,晚辈万不能及。   他像那个臭烘烘的教书老头儿一样说话,我还真有些不习惯。   爹给我抹完了药膏,把我的裤管放下,将小瓶子扔回到雁几山的怀里,面对着他,说,你找我,所为何事?   而今人道失常,妖物横行,晚辈欲替天行道,然而力不从心,特想拜前辈为师,以长予之技艺。   爹淡定地说,麻烦你说人话。   雁几山有些尴尬地笑笑,我想拜鲁前辈做老师,学些捉妖的功夫。   现在松阴府,捉一只妖,他们给你多少钱?   这个嘛……雁几山摸着下巴,要分妖的属性,做宠物的一只七枚金错刀,入膳的一只九枚金错刀,入药的一只十一枚金错刀。   果然涨价了啊。爹说。   前辈,雁几山满怀希望地看着爹。   既然我退出来了,就不会再回去,你还是找别人吧。爹说完,转身又要走。   爹!这一次我替雁几山喊住了他,回去不好么,回去松阴府继续捉妖,继续你的荣光。让传奇复活再现众人眼前,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振奋的事情啊!我激动地说。   雁几山一脸欣慰地看着我,朝我竖起了大拇指,无声地给出了我“说得好”的赞美。   二桃,爹说,洗洗睡吧。   第二天和小叶见面的时候,我闷闷不乐。   二桃,它温柔体贴地问,你怎么了?   我的父亲,我说,故意用了“父亲”这样一个庄重的词,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很英武智慧的人,可是他现在老了,糊涂地掉丢了自己的雄心!   二桃,小叶看着我,说,你跟其他的女孩子很不一样。   是的,我闷闷地说,我没有她们漂亮,也不像她们那样会说好听的话来讨人欢心。   不,小叶轻轻地摇了摇头,我的意思是,你的心——更广阔。   和小叶告别的时候,我走在回家的路上,看见雁几山在向那个老婆婆买糯米团子。   他看见了我,朝我走过来,嘴里还包着一个糯米团子,他囫囵吞下,说,婆罗镇的“碧盘雪”,美名远扬啊,松阴府的那些文人才子,天天写下酸溜溜的诗来歌颂想念。   我问,什么“碧盘雪”?   他朝我亮了亮手里的那片盛着白白的糯米团子的绿油油的荷叶。   我嗤笑一声,说,我从来不知道我们这个破镇的糯米团子,还有这么个文雅动听的美名,我想就连卖糯米团子的老婆婆都不知道。都是异乡人一厢情愿的杜撰和想象。   雁几山皱着眉看着我,你个破小孩,怎么说起话来像个酸溜溜的老秀才。   我模仿着昨夜雁几山谦恭有礼的模样,弯着腰拱着手说,鲁前辈历江湖之深远,处人世之久长,晚辈万不能及。我直起腰来,冷笑着看着他,在酸溜溜的说话这一点上,我倒觉得你做得比我更出色。   雁几山知道我在讽刺他,扬起巴掌落在我的后脑勺上,你这破小孩,没大没小。你今年几岁?   我十三了。你几岁?   我十九。   我噗嗤一下笑了,说,我还以为你三十岁。   雁几山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装扮,用手把头顶的笠帽往上推了推,说,那是小爷我懒得打扮,我要是打扮起来,绝对比那些一身白衣像死了亲娘的翩翩才子好看。   雁几山忽然把手里那片绿油油的荷叶朝空中一扣,九个糯米团子像石头一样接二连三地飞了出去,砸在一个人的后心发出沉闷的声响。那个人慢慢地转过身来,是那只亡命天涯的老□□。   雁几山,老□□龇牙咧嘴地说,我跟你无仇无怨,你干嘛非要置我于死地!   雁几山一脸玩味,慢慢伸手去拔身后的刀,我也没办法,有人出十五枚金错刀要你的性命。你最好在咽气前想清楚,自个到底在松阴府得罪了什么人。   老□□朝后退一步,杀气腾腾地盯着雁几山,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   雁几山握着手里的刀,摇摇头,十分无奈地说,又来这一招。老□□吐出大股乌黑污泥的时候,雁几山忽然在空中抖开了自己的包袱,四四方方的一张布在空中快速旋转,把老□□的淤泥悉数收了进去。雁几山拎着沉甸甸的包袱,用鼻子嗅了嗅,看着老□□戏弄地说,咦,真臭。   他把装了淤泥的包袱甩开,握着刀步步逼近老□□。   老□□的脚像黏在地上一样,挪不动道,它无比惊恐地瞪大了眼睛,两只手在胸前挥舞。   雁几山缓缓地举起了刀,用力地落下,刀锋斩开了老□□的头顶,一路向下,把它劈成了惊悚的两半。它的身体化成一摊稀泥,迅速地蒸发在地面,像被吸进了地底。   这次斩杀一刀毙命,完美得像一场故意的表演。   雁几山把刀插回刀鞘,说,前辈,晚辈的功夫如何?您有何指教?   在街道的拐角,爹慢慢地从阴影里走了出来,功夫更胜老朽当年。   槐荫下,爹和杜老伯又在叼着烟锅下棋。我和雁几山抱着胳膊站在一旁观局。   我说,你怎么还不走,我爹说不会教你就不会教你,你干耗在这儿也是白搭。   雁几山一脸无所谓,为杀老□□,我从松阴府一路追到婆罗镇,也该休息两天,就当给自己放个假。   我说,婆罗镇可不是个度假的好所在。   却是个捉妖的好地方。   你为什么捉妖?我问。   为了这天地正统的秩序,也为了我三餐饱食的夙愿。他答。   小孩,跟着我捉妖吧。雁几山说。他递给了我一把匕首。一把简单至极没有任何花纹雕饰的匕首,但我隔着刀鞘也可以感到刀刃上流淌的冷光。   我没有接过,我清楚地知道接过匕首意味着什么。   你不是不愿意么,我说,你不是说,这世间事一旦涉及男女,总说不清吗?   小孩,虽然你是个女娃,但你跟我很像,一样地雄心勃发,一样地不甘庸常,你会是一个好天师,会比你父亲更出色,松阴府的人们会传唱你的名字,你只需要——再狠心一点,他充满期许地看着我,你有一个妖怪朋友,对不对?   他把匕首又朝我递近了一些。   我伸出手,缓缓的握住了那把匕首。   真是个好孩子,雁几山笑。   我和小叶坐在院里槐树的高处,往外是清谧的街道,往里是寂静的院子。槐树下面,是爹和杜老伯下棋的地方。   如今,爹的呼噜声在屋里响如雷鸣。   这就是你的家?小叶说,真是小小的一个。   小叶,我叫它,有什么愿望吗?   我么,它摇晃着自己的双腿,神情如一个孩童,我好像没什么愿望,日子像溪水一样从我身上流过。有时凉凉的,有时暖暖的。不管怎样,我都心生欢喜。   真好,我想,它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单纯干净,无忧无惧。   小叶,我说,我们再来玩一次拍手的游戏吧。   嗯,它笑着点了点头。   金苹果金苹果金金金   银苹果银苹果银银银   好孩子好孩子就是我   坏孩子坏孩子就是——你   小叶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我,我那只藏在背后猜拳的手里握着一把匕首,刺进了它的身体,而它的右手,伸出中指和食指,屈着其他手指——它万年不变的剪刀。   它趴在我的身上,下巴抵在我的肩头,身体慢慢地缥缈了,化作无数绿色的流萤,渐渐地弥漫在天地之间,照亮了黑夜。   于它——连死都是那么纯美。   我望着那些绿色的光点,低低地说,对不起,这一次——我是坏孩子。   我从槐树上跳下来,往街头走,杜老伯家的门在深夜居然是开着的,他蜷在藤椅里……晒月亮。   我从他门前经过,门内忽然传来杜老伯衰老低沉的声音——   二桃,人无衅焉,妖不自作。   动作挺快的嘛,雁几山在街头牵着马看着我笑嘻嘻地说,看来你以后一定会是一名好天师,决绝果敢。   他的赞美在此时的我听来是一种讽刺,我一声不吭地把匕首递还给他。   给你了,他拍拍马头,并不接过匕首,以后你用得着,又说,上马。   我坐在马背上,雁几山牵着马,说,知道你膝盖还没好全,不能远行,我特意买了这匹马,花去了我一枚金错刀,真是没有比我更心软的师傅了。   师傅,我说,“人无衅焉,妖不自作”是什么意思?   这个么,雁几山摸摸下巴,这是我们天师的祖师爷的一句话,说的就是如果人要是没有缝隙可乘,那么妖是不会作祟的。大概就是什么妖由心生,妖由人生之类的意思。你这小鬼,在哪里看来的?   你们的祖师爷,我按住心里涌出的千万种想法,问,是个什么样的人?   祖师爷?自然是我们天师中的传奇人物,现在大家把他传得神乎其神的,什么一个人就灭了妖的一个族,还写下了很多论妖的传世巨著。不过听说他人到中年后渐渐地雄心湮灭,开始感慨毕生所为,写下一句“人无衅焉,妖不自作”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现在多半是黄土中一副白骨了。   人无衅焉,妖不自作——   我想起了我遇见小叶的时候,那是在麻花婆婆的葬礼上,我为这个老妇人伤心落泪,那是在我的十三岁,我发了疯地想要逃离婆罗镇,去往松阴府。   所以我的“衅”,就是我的孤独和不甘吗?   马蹄声在夜色中清寂得像一曲琴。   师傅,我问,天师的祖师爷,叫什么名字?   年深日久,没人记得了,雁几山感慨一声,只知道——他姓杜。   清明殇   〔萧湖〕   今天是寒食,老姐姐不许烧火。临近晌午的时候,和林摸着他的小肚子过来蹭我,嚷嚷着说饿。我抓了一把青果子给他吃。他拿起一个青果,在衣服上擦了擦,送进嘴里,只咬了一口,就瘪着嘴巴吐了出来,冲我喊,“姐姐,苦的!”   这时候,她走了过来。她带着她翻身后的高贵与优雅,走过来,在和林叫我“姐姐”的时候。   她梳着高髻,围着锦裘,身后远远地跟了一堆侍婢。我坐在小凳上,在看树上飞下的两只雀儿打架。她缓步挡在我面前,雀儿惊得飞起,小小的黑影扑向天空。   我仰头看天,今天的太阳很柔。“你还是这样怕冷。”我说。   她扯了扯身上的锦裘,面色冷淡,“没办法,生来如此。”   她忽然看见我搁在膝上的一堆柳条,嘴角扬起,“你还编这个。”   “从前我总缠着你给我编,自己怎么也学不会,可现在……也不知怎么就会了。也真是奇怪了。”我淡淡地笑。   “花惊寒食,柳认清明。”她低吟,“这是我唯一会念的两句词。你教给我的词。”   我想起了过往,几年前的这个时候吧,也是这样的寒食,这样的天气,我们会跑到花园里摘柳枝。她手巧,能用柳枝编花篮子,编成了,还密密地在柳篮四周插满花儿。而我手笨,只会不停地给她摘柳枝,往她怀里塞,惹得她说,“小姐,别摘了,柳树都快被你拔秃了。”到了第二天的清明,我们会坐在马车里,挽着招摇的花篮去北汶城的碧蛟堤踏青,过锁龙桥,游清里江,在小东山的寺庙拜姻缘佛。   她突然偏头去看坐在门槛上因为我的不理睬生气的和林,诡秘一笑,“我刚刚听到,这孩子叫你'姐姐'。”   她的笑把我惊醒,这早已不是以前的寒食时候了。   “你骗谁呢?”她自顾自地说,语气恶毒,“这孩子长得太像沐决风,你瞒不过你自己。”   我感到自己的颤抖,她揭穿了我,不留情面轻轻巧巧的地就揭穿了我。“沐决风”这个名字就像一张符咒,顷刻间令我原形毕露。我觉得眼睛有点发胀。   沐决风,听到他,我就失去了我的画皮。   那天筱弗是被和林赶走的。小小的和林,见到我被一个陌生的贵妇人逼得眼泪汪汪的,就立刻从旁边抄起了一把长扫帚往筱弗身上挥去。筱弗最终被我的小小守护神打败,狼狈地登车走了。   我把和林搂在怀里,眼泪流下来。我抱着他不停地颤抖。   和林伸出小小的手擦去我脸上的眼泪,声音稚嫩,神色坚定,“姐姐,你别怕!我已经把坏人赶跑了!”他像个小英雄一样威武。   这个时候,和林的肚子咕咕地叫了两声。   我破涕为笑,拉着他的手去厨房,“我们和林肚子饿了,姐姐去给你做吃的。”   “可老婶婶说今天不能烧火。”   “姐姐呀……带着和林悄悄地做。”   七年前,我十七岁,是北汶萧侯的独女,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我有一个很好的玩伴,我的丫鬟筱弗。她与我同岁。   筱弗是三年前被爹爹从夜市买回来的,她模样好,手巧,人又勤快,府里人都喜欢她。可娘偏偏看不惯筱弗,每次与我说话时,总要筱弗站得远远的。好在,筱弗并不在意。   每年清明,是我和筱弗最期待的大日子。在北汶,女儿家要守的规矩极多,尤其是大户人家的女儿,更得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过,清明却是出门踏青的日子,女儿家也在这一天得了迈出家门的机会。   我和筱弗在寒食那天编好了柳篮子,在清明清晨坐着马车离家。虽然还是早晨,可大街上已是人影幢幢,我从马车里掀开帘子看见了更宸街的繁华景象,忍不住啧啧赞叹,“出门真好,要是日日都是清明就好了。”   “其实,我最恨清明。”马车里忽然想起一个冷冷的声音,很低,像游魂。   “你说什么?”我问坐在对面的筱弗。   “没什么。”她像回过神来似的,收拾好情绪,摇摇头,静静地笑了。   她好像一尊泥塑,耐得了所有的寂寞,用一颗泥土的心,来抵抗岁月。   她好像不怕牢笼。   那天我们走碧蛟堤,过锁龙桥,游清里江,拜姻缘佛。结果晚间要回去的时候,我却和筱弗走散了。   四周都是人,挤来挤去。我走得又累又饿,在一个路边的茶棚停下来,要了一碗茶。茶棚很简陋,稀稀疏疏地搭了几条长凳,几张桌子,可是靠墙的一个角落里却坐着一位衣冠华美的贵公子,正悠闲地喝着茶。   我一边喝茶,一边捶腿,茶味很淡,可喝着喝着我就昏昏沉沉地想睡觉了,模糊中听到打斗的声音,刀剑的冷光在眼前闪。一个嘶哑的声音在吼,“沐决风!”   我彻底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是在船上,我身上盖着一件男人的外袍,我揉揉眼睛,走出船舱,看到了一个颀长的背影。   那是个挺拔的男人,穿一件白色长衣,正在清澈的月色下划船,月光把他照得恍若不食人间烟火。   我看得有些失神,轻轻喊他,“喂……”   他回过头来,轻声问,“醒了?”   是茶棚里的那个贵公子。我点了点头。   流水贴着船舷,月色下似有琴音。   我把那件外袍递给他,“你的。”   “披着吧,”他继续撑篙,“这河上夜里冷。”   “你怎么不问我,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他突然问,“一般的姑娘家要是半夜醒来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男人的船上,恐怕得吓坏了。”   “那好,我现在问你,我怎么会在这么呢?”我顺着他的话说。   “要是我不想告诉你呢?”他似乎对于捉弄我颇感兴趣。   “就是因为想到这一点,我才不问的。”我干瘪瘪地说。   他笑出声来,“你这个丫头,还真有意思。”   “不过,我猜,”我说,“是那个茶贩要杀你,在茶汤里下了迷药,结果没迷晕你,倒迷晕了我,你一番苦战解决了他后不能丢下我不顾,就把我带到了你的船上。”   “嗯,猜得不错。不过,有几点不对,第一,杀我的不只那茶贩一个,他们共有十二个人。第二,解决这十二个人,我也并未花多少功夫,算不得苦战。”   “他们为什么要杀你?”   他不答话,月光下只有长篙点破水面的声音。   “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   “更宸街萧府。”   那一夜我们不再有话,我坐在船头披着他的衣服看他划船,待船靠岸,我将衣服递还给他。手指触到他的手,一片冰凉。   “你怎么这样冷?”   “小姑娘,”他有些疲惫地笑笑,“虽然我一个男人不该喊累,不过这三月的夜,可是真的冻人,何况我还在划船。”   我伸手握住他的手,感到他指尖一颤,我问,“现在有没有好些?”   他愣了一下,随即笑着点点头。   我登上岸,走了两步回头望,他还立在船头,并未离开。“对了,”我对他说,“我叫萧湖。湖泊的湖,就是河的姊妹那个湖。”   “沐决风。”他说。   回到家后娘首先把我臭骂了一顿,继而感叹有惊无险,没有走丢。筱弗以为我早已回家,也回来了。   可我自己明白,我没有回来。或者说,我没有完全回来。   还有一部分的我,还在那条船上,还在看那个人。看他的白衣若雪,看他的风度翩翩,看他的神秘和玩笑。   原来我在想他,像个梦似的,那个人,沐决风。   一个月后,韩王府上来了人,向爹爹提亲。爹爹又惊又怕,照他看来,韩王乃朝中显贵,行为处事狠佞阴毒,和自己这个不问政事的逍遥侯爷并无交集。韩王此举,实在令人琢磨不透。而我,养在深闺,连韩王姓甚名谁都不知道,更是对这桩亲事分外反感。于是,爹爹婉言拒绝了这桩亲事,令人把韩王府的聘礼如数抬了回去,又另赠韩王十对珍奇古玩,表示愧意。   我放下心来,但是筱弗这丫头,自从韩王府来了人后,她就一天魂不守舍的,做什么都心不在焉,我以为她是舍不得我,就劝她,“筱弗,别担心,我不会嫁给那个什么韩王的!就算要嫁,也一定带着你一起嫁!”她这才放下心来。可谁想到,提亲之事过了两个月都快被人淡忘之时,韩王居然亲自上萧府来提亲了。   爹爹在厅前迎接韩王,我带着筱弗躲在屏风后面偷听他们们说话。然而隔着屏风听得并不真切,只知道爹爹在一直婉拒,而韩王不怒不恼却只是不肯退让。我心中生疑,一个见面都没见过的韩王,为何非要铁了心的娶我呢?   忽然一个婢子慌慌张张地转到屏风后来,压低声音说,“小姐,侯爷说,韩王要见小姐,在朱雪亭等您。”   筱弗担忧地望了一眼,我推脱不得,忐忑不安地赶去朱雪亭,亭中早已有一个人影等候。   那是桃花盛开的三月,梨花也飘雪,他在亭中,负手而立。我只觉得这背影似曾相识。   突然,他转过身来,我愣住。   沐决风。   他神色自若, “这亭子,为何叫朱雪亭?”   “亭左桃花,朱红灼目,亭右梨花,胜似白雪。”我僵在那里,手指攥着衣裙,痴痴地看着他问,“你怎么来了?”   他挑眉,眉间似有笑意,“在下向贵府提亲,却被拒绝,无奈之下,只好亲身前来。不曾想,欲娶萧小姐,竟这样困难,在下这一次差点又要无功而返了。”   我觉得脑子里乱成一团,他竟是韩王。他朝我看过来,不加掩饰地看我,仿佛是在等一个答案,我有些害怕地避开他的目光。   “你真要娶我?”我终于问出口。   “嗯。”他貌似很坚定。   “可我们不过就见了一次。”   “足够了。”   “我……”   “这样吧,”他忽然截住我的话,“我们来打个赌,若这里的桃花是双数,算我赢。否则,你赢。”   “以什么为赌注?”   他朝我一指,“如果你输了,就做韩王妃。”   “好。”   我们一起数桃花,一步一株,“一、二、三……”   “三百零一、三百零二、三百零三……”   最后一株,“三百二十八。”我和他同时轻轻地说出来。   我突然放下心来,如释重负地一笑。   原来我是那样希望。   我就这样自作主张地答应了沐决风,完全忘记了父亲说过,“韩王为人处事狠佞阴毒”。   我们的婚期是在六月初八,韩王府和萧侯府的联姻,很是轰动,成亲那天整条更宸街都是人,挤着拥着观看迎亲队伍。被喜娘掺着跨火盆,拜天地,送洞房,最终新房里只剩我一个,盖着盖头,等他。   门开了,走进一个人,有些酒气,他一定有不少应酬。他越来越近,我紧张起来,感觉心跳如鼓捶。   他却没有掀开盖头,只挨着我坐下,伸出手来,轻轻地抱着我。   我被他抱得动弹不得,有些难受,提醒他,“你应该掀盖头的。”   “再让我抱抱你。”他的声音中尽是疲惫。   “萧萧。”他轻轻地叫我。   “嗯?”   他终于掀开了盖头,看着我的眼睛。然后,慢慢逼近,轻轻地吻住了我,呢喃,“萧萧……”   那一夜他仿佛很害怕。   〔沐决风〕   那年寒食,去拜访萧侯,完全只是受了尚夫人的嘱咐。尚夫人打听得到消息,婉儿就在萧府,便央我去看。   我随便托了一个借口,带几样珍品,往萧府去。路过萧府花园的时候,听得一个清清脆脆的声音,“筱弗这么多柳枝够不够?”   那是一个女孩,穿了青黄颜色的春衫,正踮着脚去摘柳条,蹦蹦跳跳如一只小鹿。她旁边的女孩,在这时从手上的编织中抬起头来,看着她点点头。   婉儿,她果真在这里。   原来婉儿被贬出宫后,到萧府做了丫头。   当年母妃含冤,正是婉儿父亲尚大人上书父皇极力陈冤,才使母妃免过一死。尚大人因此得罪了朝中的外戚势力,被人构陷,男子被斩,女眷皆收入宫中为奴。婉儿就是在事发那年的清明出生的。母妃被幽禁冷宫后,我被养在皇后宫里,在被人孤立的时候,婉儿是我唯一的朋友。可后来四哥想要收她作小妾,她不愿,冲撞了四哥,被我送出了宫廷。不想辗转到了萧府。   第二次见那个女孩子,完全是意外,又是惊喜。   清明时候,我知道太子早已埋伏了人手来暗算我。茶棚里卖茶的小贩是太子的刺客。我悠悠坐着喝茶,想等茶贩自己露出马脚,她却在这时走过来。   她好像走得很累,等茶的时候神色懊恼,看她一个人,应该是和侍婢走散了。她端起茶就喝,我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茶里有迷药,我其实一直没有真的喝下那碗茶。   她左摇右晃了几下,晕倒在桌上。茶贩看事已败露,抽出匕首,以此为信号,潜藏在黑暗里的其他刺客同时进攻。我解决了他们。把她抱到船上。   她醒来是在半夜,真是奇怪,不怕也不恼。我捉弄她,她却问我,   “他们为什么要杀你?”   为什么要杀我?帝王之家,杀戮已是家常便饭,太子疑心深重,恨不得铲除一切异己势力,我的各种应对却成了那帮腐儒老臣口中的狠佞阴毒。   我不想与她谈起这些。   船靠岸,她就要走了,却突然握住我的手。她的手很小,像个小孩子一样,她问,“现在有没有好一些?”   那一刻我决定娶她。   给萧府下的聘礼被退回来的时候,我有些苦恼。而当我在朱雪亭见到她时,才知道这个丫头根本连韩王是谁都不知道。   那天她穿的是妃色衣裙,人面桃花相映红。   我与她打赌,说若桃花是双数她就得答应我。   三百二十八。说是天意,其实是人力。   那些桃花,在等她的时候,我就已数过。   她笑了,那一刻眼眸像星子。我有片刻失神。   成亲那天,婉儿却在新房外拦住我。   她是她的丫头,筱弗。   她抱着我哭,提起了她的父亲,她让我的愧疚盖过了我的喜悦。   我突然意识到,她还在这人间受苦,我却只身一人幸福去了,我如何对得起她,如何对得起那个陪我在深宫里斗蛐蛐的小丫头?   我宽慰她,她却并不开心。她骂我的自私。   推门进房的时候,她坐在床上,有些拘谨。我抱着她,心里很乱。   她说,“你应该掀盖头的。”   她永远都像个孩子似的。   她很好,婚后认真地做一个好妻子,甚至还学了厨艺,可婉儿时时和她在一起。   她是我心上的一道疤,让我不得真正的快乐。   可她突然就走了,在成亲三个月后,在萧侯去世三天后,走得不清不楚,不明不白,我找遍了北汶,也没有找到她。   婉儿却说,她知道她的去处。她让我娶她,我同意了。   这样,那一道疤就成了我的另一个妻子。   〔尚婉〕   我出生的时候,正是清明。父亲和几个哥哥的尸体已经被抛去了乱葬冈,身首异处。母亲被罚作女奴,瘦弱到已经给不了我奶水喝。我在阴冷潮湿的幽宫里长大,特别怕冷。   还好,有他。   他是皇上的第十四个儿子,韩王沐决风。   他从小被养在皇后宫里,皇子们孤立他,不与他玩,我就常常背着母亲偷偷跑出来和他捉蛐蛐玩。   一个是乱臣的遗孤,一个是妖妃的弱子,我们是最般配的,我这样想,尽管明白这极其恶毒。   他把自己的狐裘围在我身上,说,“婉儿怕冷,就该多穿些。”   他把自己的糕点分给我吃,说,“婉儿身子弱,要多吃些。”   他是深宫里,除了母亲,对我最好的人。   可陈王总是纠缠我,那夜他实在是欺人太甚,我挥手打了他一个巴掌。我本是要被处死的,可他救下了我,将我送出宫外。   那时他人微言轻,连他的奴才也背叛他。将我送出宫后,驾车的车夫就动了歪心思。   他想糟蹋我。   我逃走了,从虎穴中逃走,也从去处中逃走。后来,成了被贩卖的奴隶。   我和其他几个女孩,蓬头垢面,被一根粗绳捆住双手双脚绑在一起,缩在墙角被往来行人打量。若谁驻足停留,贩奴人就用长尺抬起我们的下巴,说,“快给客人瞧瞧!”   就像在贩卖畜生。   于是,我遇见了她。我的主人。   她偎在她那和蔼的父亲身边,表情天真如同婴孩。我低着头,蓬乱的头发遮住脸,我从头发的缝隙里去看她。   不知怎么的,她像是感受到我的目光,忽然浑身一颤,扯了扯她父亲的袖子,说,“爹爹,我们把这个女孩子买下来吧。”   她伸手指向我。   贩奴人把我解出来,推着我送到她面前,她来拉我脏兮兮的手,说,“我们回家吧。”   家?她居然就在这样的不经意之间给我一个家。   她问我的名字,我摇头,她想了一会,说,“那你就叫筱弗吧。”   萧湖,筱弗,多么相似的两个名字,我就是她的影子。   她过着寻常大小姐过的日子,写字念书看雀儿打架。看着她的时候我在想,如果父亲还在,尚家没败,我会不会是另一个她。我在暗地里嫉妒她,我的心思被一个老妇人洞悉。她的母亲,那个面色祥和的妇人最能看穿我的嫉妒,她在防备我。   她爱在寒食的时候央我编花篮子,我在编,她就摘着柳枝念,“花惊寒食,柳认清明。”念来念去只这一句。   清明时候我们游玩。每年都是一样,走碧蛟堤,过锁龙桥,游清里江,拜姻缘佛。她乐此不疲,我兴味索然。   那一年,游人到了晚上还没散。我们被人流冲散,那一刻我明明看见了她,看见她四处张望呼唤我的名字,可我没有应她。我转过头,在人群中疾步离去。   就这样走散吧,永远都别回来了,你也没有家了。   回到萧府我故作惊讶问,“小姐还没回来呢?”   侯爷和夫人很吃惊,“萧萧不是和你一起的吗?”   “我和小姐走散了,寻不到她,以为她先回来了。”   我看见夫人一下子站不住跌跌撞撞往后面倒去,磕在桌角上,弄出很大的声响。   不知道母亲知道我被贩卖的时候会不会也是这种反应。应该不会,母亲只是一个女奴,她不再是夫人了。   可她第二天还是安然无恙地回来了。早该想到的,她又不是三岁小孩子,怎么会找不到回家的路?我真是鬼迷心窍,夫人也真是小题大作。   她回来后就变了一个人似的,话少了,不那么爱闹了。我居然觉得难过起来,怀念起她以前活泼的时候了。   我真是鬼迷心窍!   一个月后,韩王府居然来人了,向她提亲。   是了,沐决风已经二十岁了,别的皇子像他这么大已经有孩子了,可因他生母的事,他的婚事一直被搁下来。   但为什么是她呢?   她没见过他,不了解他的过去,不知道他内心的孤寂,没陪他逗过蛐蛐,又怎样做他的白头之人?   好在,她拒绝了。   可两个月后,他亲自来了。来娶她。听说他们在朱雪亭定情,这当然是她晚上睡觉当悄悄话说给我听的。   我在他的新房外拦住他,知道愧疚是他的死穴,所以我抱着他哭,说我有多么想念爹爹,流浪在外的日子又是多么害怕。   果然,他叹息着抱我,对我许诺,“以后,韩王府就是你的家,你就是我的妹妹。”   妹妹!   我猛的推开他,苦笑,“沐决风,难道你当真不懂我!你可真会为自己开脱!一句妹妹,就逃得干干净净!你真是,自私!”   我掉头跑开了,一缕喜悦升上心头,我知道我已经成功地毁掉了他的新婚之夜,他不得安宁。   可他却还是当着我的面,和他的新妻,如胶似漆,恩爱无比。真是故意来戳我的眼睛。   我化作鬼魅,时时去提醒他的愧疚,让他知晓,乱葬冈里我身首异处的父兄并不愿意看到我如今的模样,为他和他的母妃而死的冤魂有所希冀。   他终于说,“婉儿,别再逼我。”   我逼他?分明是他在逼我,他和她一起逼我!   萧侯死的时候,她心如死灰,我陪她回萧府给侯爷守灵。   灵堂里,只有一点微弱的烛火,幽暗阴森。她跪在蒲团上,披着长长的孝布。今夜只她一个人守灵,他不在。   我对着她瘦弱的背影说,“你知道的吧,沐决风和我……”   她天真,但是敏慧,一个敏慧的女人在爱情面前尤其心细如丝,她不会没我察觉我和沐决风的暗地纠缠。   果然,她说,“知道,但不想管。”   “你何必这样自欺欺人?”我不甘心,继续道,“你明知道他在利用你。”   她望着侯爷的灵柩,出神。   “你知道的吧,太子其实一直在拉拢侯爷,三年前太子还向你提过亲,不过你说太子年岁太长,没有同意。沐决风突然向你提亲,你就没有生疑么?而且,你知道侯爷为什么暴毙么?半个月前,太子查人送了一份东西到韩王府上,是他伪造的与侯爷往来的通信。”   “你以为我会信你?”她冷冷的止住我。   我窃笑,我知道她已经上当了。   “信不信由你。”我说,“不过既然你也目睹了我和沐决风的事,就该明白,我可以知道这些。”   “萧湖,”我继续我最后的一次毒杀,“我和沐决风,我们从小就认识了,在我被你买进萧府之前,我都是和他在一起的。”   她走了,萧侯入殓三天后,她就消失了,带着她腹中的孩子。我如愿得做了韩王妃。   “现在告诉我吧。她去哪儿了?”未掀盖头,他就问。   “她呀,她死了。”我的声音从红纱中漏出。硌在他身上。   “你以为我会信你?”他终于对我发怒。   真是讨厌,连说的话都一模一样。   我仍是那样,“信不信由你。”   这是我的报复。   再见萧湖,我都已经二十四岁了,不算老,但总也年轻不起来。   我终于打听得她的下落,寻找到她。   却带着我的衣冠,我的恶毒,我的韩王妃的身份,去刺痛她。最终在她的孩子面前落败。   她和他还有一个活生生的孩子,而我和他,什么都没有。或许,如果他慷慨一点的话,他会恨我。   我登上马车,侍婢们拥着我离开。   一个女子对另一个女子的嫉恨到底有多深?不管深浅,情谊总是要败给爱情。   或许我不爱他呢?我只是太恨她,才爱他?   为什么恨呢?   因为她买下我带我回家?因为她央着我编花篮子?因为她在我身边念“花惊寒食,柳认清明”?因为她睡在我身边给我说悄悄话?   我为什么就不爱她?   惊梦   【一九二四】   楚则玉听见背后有人叫他,直起腰来,看过去,原是那个新招进班里的小杂役正抱着一盆白海棠站在他身后,说,“楚叔,有人找。”   这小杂役原是个孩子,不过十岁左右,粉白的一张脸,掩在白海棠翠绿肥大的叶子后面,十分讨喜。楚则玉想,不定这孩子以后能承袭他的风光,如果那个时候,秣鲤城的老爷太太公子小姐还喜欢看戏的话。楚则玉便扔了手里的扫帚,走了出去。抱着白海棠的小孩急急地往后院跑,生怕去晚了就挨了班主的骂。这小孩童自然不会把方才走出去的那个哀沉颓丧的背影和当年名动华北的玉梨楼乾旦楚则玉联系到一起。他只叫他“楚叔”,他只当他是一个普通的杂役,却从没想过他到底是楚什么。   楚则玉走出去,看见一个年轻的太太松松地搂了件流苏披肩站在院子里,脸上虽搽了些脂粉,却掩不住疲惫的神情。那姿势虽是在等人,神情却出卖了她,让人一看便知晓,她的心思,当不在这姹紫嫣红的院子里。   楚则玉犹豫着不知怎么开口,踯躅了好一会才叫了一声,“王太太。”   “王太太”的心思收了回来,看着他,笑一笑,说,“有东西给你。”她便埋头从手包里翻找,找了许久,也没找到,脸上出现懊恼的神情,两条细眉就蹙了起来。楚则玉这才觉得叫“王太太”是太过分了些,她今年不过二十岁,仍是一个女孩。可秣鲤城里人人都叫她“王太太”,他自然也逃不过。何况,她与他的情分并没深厚到可以唤她的小名“阿绣”的程度上。   阿绣找到要托付的东西,是一条手绢子,雪白的布料像一片月光,上面冷冷清清的绣了两个字,“惊梦”,绣者的功夫并不见得多好,字体歪歪扭扭的,像是被一阵风吹着了的模样。楚则玉不由得捧着手绢子笑了起来,这时他听见阿绣说,“她绣的。“   则玉自然知道这个”她“是谁,便浅浅地扬了扬嘴角,算是一个打了折扣的笑,说,”难怪。“   \"她在家从来不做这些事情,她瞧不起把时光耗在针黹之事上的女子。她呀,还是适合灯红酒绿觥筹纠错的舞场……\"阿绣意识到自己说多了,忙住了嘴,潦草地收场,”我得走了。“   则玉送她出去,看见她上了自家的车,车夫臂上带了一条颜色喑哑的黑纱,才想起班里的嬷嬷们说起的她新寡的消息。嬷嬷们瘪着嘴,皱着眉,苦大仇深的模样倒像是遭遇了灾难的是她们而不是她,“多么水灵的一个人啊,才二十岁就守了寡,有没有一子半女,又没有近亲在身边,将来不定王家的人怎么挤兑她呢!”   阿绣在车上坐好,车夫拉起车,两个轮子呼噜噜地压过路面,于是则玉犹豫着要不要说的“好好保重”也没了机会。   【一九一九 三月】   “哗”的一声,像是瓷瓶子摔在地上,也像是鞭炮点着了火,外面噼噼啪啪地下起雨来,雨势汹汹,激起灰尘。天阴沉了一整天,终于酝酿出今春的第一场春雨。见纹坐在窗户下面,看见院子里的那盆白海堂在风雨中颤颤地抖动着叶子,样子可怜,就说吩咐翠袖说,“你把那盆海棠花搬进来”。翠袖搬了花进来,从裤脚至膝盖处全湿了,她原穿了一条银红小脚裤子,此时那银红色就深了几分,湿漉漉地贴在她的小腿上。见纹就说她,“怎么不披雨衣?”翠袖说,“不顶用。”衣裳也来不及换,就匆匆地跑到后厨去帮孙嬷嬷准备晚宴。   见纹便坐下来,手里握着剪刀,拿起一块红布随意铰着,剪子锋利,红布断得很利索,一块一块的小碎步落满了梳妆台,见纹去看镜子里的自己,两痕细细的黛眉,一双眼睛时时显得婉转多情,高鼻梁,抿着唇,于是原本丰满的唇瓣只余下了细细的一道红。她听见骇人的雨声中夹杂着仆人们热闹的忙上忙下的声音,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了怀镜,她的未婚夫,李家未来的大姑爷。每次他一来吃晚饭,府里就像炸了锅似的忙做一团,连她的贴身丫头也要去后厨帮忙。这使她觉得,阖府上下在拼尽全力地讨好他。见纹心里恼起来,把剪子往妆台上重重地一摔,听见身后有人笑言,“仔细砸个坑出来。”   见纹回头,却是怀镜站在她身后,便说,“你来了。”就仍旧转过身去望着镜子发呆。怀镜走过去,把手按在见纹肩上,从镜子里看住她,说,“有什么不开心的事?”他并不知,令她不快的那件事,就是“他”。   见纹见怀镜穿着深色的西装,笑起来,“怎么穿得这样正式?”   怀镜道,”刚从一个饭局回来,和城东的孙老板谈生意,他做面粉买卖,与我说起……\"见纹忙打断他,说,“生意上的事你不必说与我听,我也不懂。不过,既然你吃了饭,原不必再过来的,这样大的雨。“   怀镜苦笑一下,道,”你哪里知道,生意人的饭局,哪能吃到什么东西,一场宴下来,一肚子的酒。“   见纹抬头去望怀镜,果见他两颊红红的,怀镜其实是一枚不打折扣的美男子,令秣鲤城的多少小姐动心。他虽是生意人,可却有几分书卷气。见纹笑,”你这个样子,该登台唱戏的,连脸上的胭脂也省了。“   怀镜说,”哦,原来你喜欢戏子。“   这时,听见二小姐见绣一路火急火燎地跑进来,慌慌张张地问,“阿姐,我的那盆花呢,怎地不见了?”   见纹就说,“早让丫头搬进来了,知道你爱花,怕淋坏了。”   见绣嘻嘻一笑,“阿姐真好。”   见纹见妹妹身上十分干爽,没有一点被雨淋的痕迹,就说,“你到底是怎么回来的?这样大的雨,街上又没车。我本来打算让洪师傅去接你,又不知道你和你的那群同学的聚会到底在什么地方。”   见绣看了一眼怀镜,说,“我坐姐夫的车回来的。”   “你们是怎么遇着的?”   怀镜答,“二妹的聚会,和我的饭局,原在同一个地方。”   见纹漫不经心地说一句,“你们倒是有缘。”她只管自己说着,也不考虑听者的感受。怀镜倒是没有什么,仍旧默默地笑着,只当是一个玩笑,见绣却把目光望向窗外,故意别开脸隐藏了神色。   【一九一九 五月】   五月的早晨,空气里有种湿答答的雨意,李府外面,停着尚家的车。去上学的见绣看见了那部眼熟的车,就问司机洪师傅,“尚家开车来又有什么事?”   洪师傅一面发动车子,一面道,“听管家说,是来请大小姐于明日去看戏。尚先生特意请的玉梨楼的台柱子楚则玉。”   “听说尚先生的父亲也回来了?”见绣试探着问,她原是叫尚怀镜姐夫,只是在洪师傅面前,不免客气疏离地唤“尚先生”。   洪师傅说是,并且告诉她说尚先生的父亲回来是为了和老爷商量大小姐和尚先生的婚事,又说现在时局动荡,北平的学生闹得人仰马翻的,老爷身为参谋长,很是难做,又问见绣高不高兴,因为参加婚礼可以免去一天的课业。   见绣只是讷讷地听着,不搭话,手里握紧了小鬟阿平递给她的雨伞。阿平望着天对她说,“二小姐还是把伞带着吧,可不是每次都能好运气碰着尚先生的。”原来连阿平也知道上次她是坐尚先生的车回来的。可没人知道,知道当她望着雨发愁时,怀镜在后面喊她,他不叫她二妹,而是直接说,“阿绣,你怎么也在这儿?”阿绣忙回头说,“我和同学聚会,不想下了这样大的雨。”这时怀镜的生意上的朋友们也走下楼来,个个醉醺醺的,望着阿绣笑,说,“怀镜,这一位是谁?”怀镜说,“我妹妹。”“我们倒不知你有这样水灵的一个妹妹。”大家一起哄笑起来。怀镜这时低下头来,压低声音在阿绣耳边上说,“你别理他们,他们这群大老粗说话从来没有分寸。”他喝过酒了,淡淡的酒气喷在她的耳畔,阿绣最讨厌酒徒,此时却不想把他推开,倒想陷进去似的。对于怀镜,阿绣所知甚少,只知他子承父业,做着生意,又知他和姐姐的婚事,是李家和尚家的政商联姻。是否他爱姐姐?是否姐姐爱他?好像没人去深究这一个问题。然而无疑他们是相配的,真正地担得起郎才女貌四个字。或者,相配必相爱更重要。阿绣这样安慰自己,心里却酸酸的。   她与他,原本不过是客气的家人,唯一的交集便是见纹,她对他,也是礼貌客气的观望态度,可这些,全在怀镜的那一低头之间,被扰乱了。在她没有任何防备的时候,怀镜就以那样一个简单的低头姿势闯进了她的世界。   那天大雨,坐车回来的时候。怀镜坐在前座,她坐后座。怀镜问她一些话。   “今年多大了?”   “十五。”   “学校课业难不难?”   “还好,我喜欢国学。”   “我听你姐姐说,你喜欢养花。”   “只是白海棠而已。”   见绣忽然忍不住笑了,觉得这样的一问一答,像极了相亲。想到相亲,她突然又想到别的事,脸就烧起来,好在这样的雨夜,四处都是黑黢黢的,连车里也是昏暗的,所以没人看得到她的脸红。   洪师傅道,“大小姐今年也十八了,尚先生都二十一了,两个人都耽搁不得了。”   阿绣一下子清醒过来,这不是那部车,前面坐的也不是那个人。连丫鬟阿平都知道说,“并不是每次都能好运气碰着尚先生的。”   见绣向窗外望去,这时已经淅淅沥沥地落起雨来。   听着外面的雨声,见纹心烦地翻了一个身。方才小丫头与她说,尚家派人来传信说是明日请李家阖府过去看戏,请的是玉梨楼的台柱子楚则玉,唱的是……小丫头正说到兴头上,见纹就不耐地打断了她,\"知道了知道了,好好地看什么戏。“小丫头识趣地退了出去,见纹把刚戴上的耳坠子取下来摔在妆台上,和衣躺到床上去了。   外面下着雨呢,这样淅淅沥沥的雨应该淋不坏二妹的那盆白海棠。见纹望着帐顶,帐子是一种”雨过天青“的料子做的,青得惆怅寂寥,远远望去只如一团青雾。现在那团青色却在她的眼中,渐渐地幻化成一张脸。眉骨高高耸如一个洋人,然而那双多情的眼睛却表明他非是一个中国人不可,且是那种活在戏折子上的中国人。眼睛周围有朦胧的红晕,像是戏子淡褪的油彩。高挺的鼻梁,很薄的一张唇。   昨夜她应了朋友的邀约,去一个舞会。秣鲤城的舞会,她见得太多太多,早就没有了惊喜。舞池里,红男绿女随音乐摆动身体尽情狂欢,让她想起末日景象。这就是她与阿绣的不同了,她早早地离了学堂,被父亲带着参加各种聚会,像一件珍宝似的展示给众人看。起初她是快乐的,她得到了不尽的宠爱与奉承。可渐渐地,她厌倦了,她觉得自己好似一件急于出售的商品,被摆在那些财大气粗的商人面前。他们谁出的价高,父亲就把她卖给谁。他知道父亲需要靠出售她来巩固自己的地位,现在是乱世,谁也怨不得。所以后来遇到怀镜时,她屈服了。毕竟怀镜那样年轻,又那样英俊,跟那些年近中年大腹便便的商人显出不同来。无疑怀镜拯救了她,以他自己,使她免落入那些浑身铜臭□□熏心人之手。她该是感谢怀镜的,她该以她自己,来回报怀镜。可为何随着婚事的临近,她处处显出不得意和不甘心来。见纹手里端着一杯酒,想着种种,落寞哀伤地走到天台上,夜风吹得她胳膊发凉。这时前面一个人转过身来,一只酒杯,寂寂地落在他的指间。见纹不曾想这里有人,吃了一惊,杯里的酒液摇了摇。那人便轻轻欠了一个身,说道,“抱歉。”嗓音温润,像浸在酒里。于是他和见纹,两人并立,倚着栏杆,看楼下的风景。各自喝着各自的酒,各自想着各自的事。见纹想,这人也是这场舞会的宾客么,怎地他不穿了西装来伪装自己,偏在这灯红酒绿男欢女爱的场所里穿了那样寂寂的一袭长衫来隔开浮尘喧嚣。“我得走了。”那人说着,朝见纹点了点头,便转身下楼了。   他不曾做些什么,如何就让她记住了他,难道只是因为在自己落寞哀伤之时他恰巧转过身来?多么轻浮牵强的解释。然而许多罗愁绮恨,不就藏在那一低头,一转身里吗?   晚上怀镜又过来了一趟,再次说了明日请看戏的话。见纹坐在那里,呆呆的,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只对着一支燃着的红烛出神。她讷讷地伸出手,去碰那突突向上直跳的烛焰。怀镜慌忙抓住见纹的手,说,”这是做什么?“见纹由他抓着自己的手,低着头。怀镜放软了声音问,”怎么了?“这时见绣走进来,说李太太找见纹有事情。见纹便从怀镜手里抽回了手,对着镜子拢了拢头发,出去了。   见绣便问,”姐姐怎么了?“怀镜苦笑着摇了摇头,说,“她心里想的,没几个人说得清。”他把手撑在妆台上,懒懒地站着,随性中显出疲惫来,看着见绣道,“明儿过去看戏。”见绣点点头,突然想起今晨洪师傅的话,心里就发涩。她看见院子里月光凄清,把那一盆白海棠衬得如幽魂一般,就苦笑了一下。怀镜看见了就说,“你们姐妹还真是一样,无故地恼,无故地苦笑。”   见绣便摇摇头说,“我跟姐姐不一样。没有姐姐那样的好运气。”   怀镜听了,心中一凛,愣愣地不知如何开口,这时见绣说了声“我走了”就挑开帘子出去了。   第二天李家阖府坐着车过去尚家,尚老爷亲自迎接,亲家之间寒暄一番,便在尚家的花园里落了座。戏台上早就吹吹打打地热闹起来。李氏姐妹对于看戏兴致寥寥。怀镜陪李老爷说着话,见绣在和小丫头们踢毽子,见纹便一个人起身离座,绕着花园走。正值五月,芳菲未尽,暮春还在枝头上缱绻,红的,黄的,紫的,还在挣扎着不肯老去。远远地传来唱曲声,“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唱声婉转凄恻,不绝如缕。见纹循着唱声走去,湖边一个人,背对着她,一袭布衫,正拈着手指,走着台步,袅袅娜娜地唱着。一个仆役打扮的人走过来对那人说,“楚老板,该您上场了。”楚则玉转过身来,对那人说,“我知道了。”   见纹心里一惊,竟是他,与她在天台上相遇的那一个人。听人叫他楚老板,原来他就是楚则玉。见纹知道秣鲤城玉梨楼的乾旦楚则玉名动华北,多少高官厚禄争着抢着请他去唱戏。却不曾想到,楚则玉却是他。也难怪,第一次见到他,她就觉得他应是活在戏折子上的人。   这一次的戏,见纹看得格外认真。尚夫人原本抱怨说这样欢喜的日子不应听《游园惊梦》这样哀怨的鬼戏,见见纹听得认真,也就不再多言语。见绣却觉得奇怪,以往姐姐和自己一样,最讨厌咿咿呀呀的戏曲,可今日却听得专注,目光紧随着台上的乾旦;去看怀镜,他正陪李老爷谈话,翁婿都十分开心,见绣想起洪师傅说这次是要把怀镜和见纹的婚事定下来,心里空落落的,只想赶快回家去蒙头睡一觉。   台上乾旦莲步轻移,水袖一抛,涂满了油彩的脸上,现出戚哀的神色,”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一九一九 七月】   怀镜从见纹房里走出来,看见见绣坐在院子里,穿了一件月白色新式裙子,正在就着月光翻看一本书。怀镜走过去,问,”看的什么?“见绣不答,只把书合上,把书名亮给他看。怀镜笑,“原来是李后主的词。你们这些小姑娘,就爱读这些绮丽愁怨的词。”见绣知道姐姐今夜又去玉梨楼看戏去了,就说,“怎么,又扑了个空么?”怀镜有些生气地问,“她又去玉梨楼看戏了?”见绣笑,把书摊开放在膝盖上,“人家看戏你也要管。”怀镜说,“谁管她看戏,她天天呆在房里,无事可做,不像你,还有学堂可去。找个消遣,原是好事。只是,”他脸色一沉,“日日都去看戏,这也太过了些。”   见绣知道怀镜这次是真生气了,前几回扑空的时候,他从见纹房里出来,对着坐在院子里的她把手一摊,做了个无奈的表情。见绣被他逗得咯咯直笑,两个人遂坐在院子里,说着话,怀镜与她讲秣鲤城的新闻,她给怀镜说学堂里的故事。两个人一边说一边笑,像亲密的朋友。因此见绣存了一点私心,从不在见纹去看戏的时候拦着她,只是提醒她路上小心早些回来。   怀镜说,“我记得她原来最不喜欢听戏。怎么现在天天往玉梨楼跑。”   见绣心想,你明知道她不喜欢听戏,那上次还专程请她看戏。可知看戏只是借口,拜见岳父商量婚期才是真的。这样想着,见绣生起气来,冷冷地说,“我怎么知道,这些事你不该问我,该当面问她。”   怀镜讨了没趣,告了别就坐着车匆匆走了。见绣讷讷地坐在院子里,手指无意划过方才正在读的词句,“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楚则玉挑开帘子,果然从二楼的观众里望见了见纹的影子,他烦躁地甩开帘子,“她怎么又来了!“   正在抿胭脂的桃金觑着他笑,”人家李大小姐喜欢你,日日来捧你的场,你不感恩戴德怎么还发起脾气,真是不知好歹。”桃金与他是十年的好友,一起在戏班子里登台,说话从来没有分寸。   楚则玉坐回自己的位置,望着镜子里自己的脸,抹了很厚的一层粉,白得骇人,眼睛四周涂了油彩,两只眼珠被浓重的色彩逼得无处遁形,直直地盯着前方。他十岁学戏,十三岁登台表演,十六岁成了玉梨楼的台柱子,一直红到今天,他二十四岁。楚则玉明白戏子的辉煌是短暂的,自己红得太久了,不会再有多少苟延残喘的时日。一个离开戏台的戏子,无疑是潦倒的。很多他的前辈们,曾经红透半边天,在京沪名号响亮,如今,却只有在戏院里做杂役。戏子是受人轻视的,一旦离开戏台,人人都看不起他们。只有在戏台上,才会有人为他们喝彩,把各样的珍贵首饰,翡翠镯子,用手绢包着,毫不吝惜的扔给他。却也是,“扔”。   对于见纹,楚则玉印象深刻。先时在天台上意外相逢,楚则玉已惊叹那女子的美丽,简直比戏折子上的人物还胜出几分。后来在尚家花园里唱戏,她目不转睛地紧盯着自己,向人打听了,才知道,原来她是李参谋家的大小姐,尚家未来的儿媳。后来她日日来听戏,坐在二楼,静静的,穿一身青绿衣服,好像周围嘈杂喧闹的人群根本打扰不了她。他在台上唱戏,她就在台下静静地看着,目光莹莹,像浸满了水,楚则玉承受不了这样的目光,所以从来不去看她。但是他又控制不了自己,总是会有意无意地去看二楼的那个位置,看见她,他好像才能放下心来。有一回她来得晚了,楚则玉没从人群中找到她,唱戏也没有什么精神。后来她急急地来了,穿过人群在位置上坐好,像个听课的学生那样开始认真地听戏。楚则玉看着她,笑了。那是他正扮杜丽娘,一个断肠人物,戏里的人在哭,可是他却在笑。在涂满了油彩的面容之下,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笑。他懦弱地想逃离她,这是一个戏子的自卑;他孟浪地想拥有她,这是一个男人的爱情。   他已经不可救药地沦陷了,在她的青绿衣服里,在她的莹莹目光里。然而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颓唐了,一个戏子,如何使一个官家小姐幸福。这样的爱情,真是荒唐!   今夜仍旧唱的是《游园惊梦》,这是他的成名之作,他扮杜丽娘,总是袅娜娉婷,别有风情。一曲结束,喝彩声几乎掀翻屋顶,各样赏赐叮叮咚咚地落在戏台上。楚则玉退到后台,却见孙老板悠悠地坐在他的位置上。孙老板做面粉生意,家大业大。身材短小,面色黧黑,嘴唇上两撇黑色小胡子,板寸的头发里夹杂着些灰白。孙老板喜欢看戏,在梨园行里有些名气,因他有龙阳之癖,成了不少旦角的出路。   孙老板站起身来,对则玉笑,两撇小胡子向上一耸,“楚老板,今夜的戏实在唱得好。”   则玉不理他,自顾自坐在镜子前卸脸上的油彩。孙老板走上来,把两只手按在他的肩上,看着镜子里唇红齿白的伶人笑,“今夜可有空,去孙某府上一聚?”则玉心里冷笑嘲讽地瞟了他一眼,却在那一瞬间,看见了门口露出的一片青绿色的衣角!   是她!   或许,他该叫她死心。则玉望着镜子,眼睛里流露出隐隐的哀戚。   【一九二四】   见绣从见纹房里走出来,把姐姐交给自己的东西掖在袖子里,看见怀镜站在院子里,背着手看玉哥儿在石桌上临帖。怀镜今年不过二十六,一个四岁孩子的爹,可他的背影却灰暗颓唐。见绣走过去,与他并立。两个人都看着玉哥儿用胖乎乎的小手握着笔一笔一划认真地写着,不知道如何开口。管家王叔走过来,对着怀镜说,”先生,地方已经看好了,在小东山的翠屏岭。“怀镜点点头,王叔走开又忙别的事情去了。   怀镜望着见绣说,”真是对不起,今春你的婚礼,我也没去参加。”   见绣摇摇头,“姐姐病得重,你应该守着她。”这时,房间里传来见纹一声咳嗽,十分凄厉,像是要把嗓子咳破似的。但是见绣和怀镜两个人都站着没有动,他们知道进去也是无济于事,医生也请了,汤药也吃了,安慰的话也说了,可见纹的病丝毫没有起色。见绣从秣鲤城赶来北平看姐姐,下了好大一跳,那样的一个美人,病得一点血色也没有,整个人如一张白纸,说话也有气无力,一咳嗽就吐血。大夫摇着头说,“准备后事吧。”于是见绣便在房里帮姐姐“穿衣”,府里的老人说,人死了,凉了硬了,衣服就不好穿了,所以得在还有一口气的时候赶紧穿衣。姐姐的胳膊柔软无力,见绣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给她穿好一只袖子。姐姐的下巴磕在她的肩上,断断续续地说,”妹妹,自从……我们搬到北平来,已经有半年没见了……你一个人在秣鲤城,过得好不好?“一句话触动了见绣的伤心事,她落下泪来,说,”姐姐,别说话了,仔细累着。“见纹的眼睛半闭着,嘴半张着,哆哆嗦嗦地从枕头底下掏出一张手绢,递给见绣,说,“帮我给他。”见绣点头,“嗯。”见纹仍不放心地问,“你知道他是谁吗?”见绣擦了擦眼泪,握着姐姐的手说,“我是你妹妹,当然知道你的心事。”   见纹虚弱地一笑,费力地抬手指着窗外那个影子,说,“我也知道你的心事。”又垂下手说,“对不起。”   见绣道,“这不怪姐姐。谁也不怪。我们的心事,都只怨天。”   见纹合上眼睛,见绣便走了出去。见纹觉得自己轻飘飘地好像跌进了梦里,梦里她是十八岁的年纪,去玉梨楼看戏,喜欢那个叫楚则玉的戏子。有一日,她鼓起勇气,拿着自己绣的手绢去后台找他,却见他应了那个矮小猥琐的孙老板的邀约,跟着他上了车。后来,便是自己与怀镜的婚礼,便是儿子玉哥儿的出生,还有父母亲的离世,自己一家三口搬到北平,妹妹嫁给了一个年近半百又多病的王老爷做了王太太,一桩一桩事搅在一起,搅得她脑袋疼。她好像听到了熟悉的唱声,   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院子里还开着些不败的花,两只鹦鹉在廊下打架,北平的阳光,也是阴阴的。怀镜问见绣,”什么时候回去?“见绣便说,”明儿早的船票。“两个人都没有什么话说。只是站着。见绣突然想起以前她还在念书的时候,怀镜来家里找姐姐,可姐姐去玉梨楼看戏,他回回都扑了空,便在院子里坐下来,与她谈话。两个人一面说一面放声大笑,白海棠在院子里静静地开着。见绣看见怀镜望着她,动了动嘴唇想要说些什么,翠袖从房间里跑出来,大哭一声,“夫人没了!”   原来世间种种,不过惊梦一场。   悬丝傀儡   银铃倚在门上,看门外荃州的秋天。树叶子纷纷扬扬地落下来,被踩得噼里啪啦,像除夕夜里的鞭炮声,也像烧得通红的灶膛里木柴的爆裂声。银铃听见坐在屋里的爷爷喘着气对她说,“银铃,晚上城里放烟花,你去看吧。”他用枯皱的手颤巍巍地从兜里掏出几个铜板,交到银铃手上,“路上买糖吃。”   今夜是荃州那些出海人归来的日子,城主为这些英勇的健儿在城墙上燃起烟花,许多城民聚在城墙下看。城主穿着袍子把手臂举过头顶说,“天佑荃州,民生安宁。”下面的人纷纷效仿,呼喊的声音响成一片。这是每年这个日子的内容。银铃已经没有了兴趣。令她高兴的是,大街上,从各处来的小贩,带来各种新奇的玩意。还有各处的艺人,表演好看的杂耍。银铃知道自己回去就会遭舅舅和舅母的骂,但爷爷肯定会护着自己。这样一想,心里也就没那么害怕了。   手里的铜板银铃一直没舍得用出去,她在等待着,像一只蛰伏的冬眠的动物,等待最合适的时机出手。她充分吸取了前两年的教训,一定不能在看到最中意的货品时手里的钱已经被花得所剩无几。前面有一群人围聚着,不时传出叫好声。银铃挤进人群,原来是一个卖艺人在演丝戏。   丝戏在荃州并不新奇。每逢赶集的日子,总有一些卖艺人,手里提着一只打扮得花花绿绿的木偶,来给人们演绎前朝故事。丝戏与戏院台子上的戏并没有多大差别,同样的油彩画脸,同样的咿呀唱词,只是演员由人换成了木偶。然则,照样的古今情仇。只是,今夜的卖艺人手里提的木偶,却有一些不同。   那无疑是一只拙笨的木偶。没有用油彩画脸,所以扮得了任何人。只用炭笔潦草地勾了两条黑虫一样的眉毛,下面是两只圆溜溜的只有眼珠子没有眼白的眼睛,鼻子是一个敷衍的点,嘴巴向下弯着,时时不高兴似的。裸着身,身体各处拴着丝线。丝线的另一端缠在卖艺人的指上。这样一只简陋的木偶,在卖艺人的手中,随着他的一牵一引,一拨一勾,一挑一扭,竟像活过来了一样。那张无神的脸,也变得可爱起来。   银铃随着人群大声叫好。她去看那个卖艺人,一个模样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神情有些憔悴,面对人们的鼓掌和喝彩,没有微笑,只是淡漠,只是专注地变幻着手上的动作。   散戏的时候,银铃把爷爷给自己的那几个铜板放到了卖艺人前面,又对着那只有些丑陋的木偶眨了眨眼,笑了笑,这时,她听见卖艺人微不可闻地说了一声,“谢谢。”银铃有些惊愕地抬头,但卖艺人脸上的神情还是那样淡漠无光。这让银铃有些怀疑那声谢谢到底是不是卖艺人说的。   回家的路上,银铃向那个卖拨浪鼓的老人打听卖艺人。那是一个看上去奸诈的高个子老人,眼睛躲在眉毛下面,眼珠子溜溜地转,好像时时都在打鬼主意。他总是一只肩担着货架,用另一只空出来的手摇着拨浪鼓,单调的鼓声响过一整条街。他说他不认识那个演木偶戏的,那个卖艺人是突然来到这里的,或许他是从海外来的吧。他还气鼓鼓地说起自己有一次把货架停在人群中看戏,结果戏完了货架上的东西被偷得七零八落。他连连叹气,又埋怨卖艺人不该把戏演得那么好。   的确,卖艺人的丝戏演得太好,那只木偶在他手中,向下弯的嘴角可以是皇帝发怒时的威严,可以是舞姬被弃时的悲伤。一种表情,千副姿态。   从那以后,银铃只要逮着机会,就会跑到城里看卖艺人耍丝戏。看那只拙笨丑陋的木偶在那个憔悴但仍好看的年轻人手中时而是王侯将相,时而是后妃公主。卖艺人的生意很好,并不缺她一个观众,可她每次还是心甘情愿地把爷爷给她的几个铜板放到卖艺人的面前。每次也是照例地对那只木偶眨眨眼笑一笑,同时听到卖艺人那一声微不可闻的谢谢。   卖艺人表演完毕,对着观众鞠了一个躬,收拾好地上的铜板,走掉了。银铃盯着他单薄的背影看了看,突然追了上去。   “哎,你戏演得真好。”   “哎,别走那么快,你还没吃饭吧。我也没吃,要不咱们一起吃个饭,我知道长东街的那家面馆味道最好,不远,拐个弯就到。”   “你是外地人吧?我以前没见过你,你是不是从海上来的?海是什么样,我还从来没看过海呢。真是可惜,荃州就临着海,每年那么多人出海……"   "我叫宋天成。”一直在前面脚步不歇地走着的卖艺人忽然转过来,温和地说。   “我叫银铃。”   如此,二十七岁的宋天成和十四岁的银铃成了朋友。   “耍丝戏了!耍丝戏了!荃州最好看的丝戏嘞!”荃州夜晚的街头,人潮拥挤,十四岁的女孩子的吆喝声清越得像铃儿。银铃端着铜盘,面对着围成一圈的观众,笑嘻嘻地一个一个地收钱。每次都不忘甜甜地说一句,“您记得下次还来!”收完了钱,观众散去,银铃捧着铜盘邀功似的跑到宋天成面前,咧着嘴笑得眉眼弯弯,“看,好多钱!”而每次宋天成都会抓一大把铜钱塞到银铃的衣兜里,感谢她尽心尽力的吆喝。带着一大笔钱回家的银铃,可以挺直腰板说自己在城里的饭店做活,舅舅和舅母看着钱乐开了花,巴不得银铃天天去城里揣钱回来,自然也不再怎么管她。   得了自由的银铃总说她有如今的日子,全仰仗宋天成,还说宋天成真是一个大方的老板,每次给她的钱比舅舅在乡绅家里做一天工还多。   今天宋天成决定不演戏,要带银铃去买一身秋衣。宋天成看着在深秋穿着短衣的银铃露在外面的胳膊被冻出了一颗一颗的鸡皮疙瘩,皱着眉头问,“给你的钱,你就全部拿去买糖了?”   “哪有?”银铃瘪着嘴辩解,同时尴尬地扯了扯袖子。宋天成不知道,一回到家,舅舅和舅母就如两匹饿狼那样扑上来将银铃的每个口袋翻个底朝天,把她身上的铜板搜刮一空。银铃委屈地看着宋天成,“我的钱,都被舅舅和舅母抢走了,我还想给爷爷买一件暖和的冬衣呢。”   宋天成叹了口气,“在外面你泼辣精明像只耗子,怎么一回家就蔫了呢,由着别人欺负。”   银铃说,“耗子胆子最小了,别人叫一声,它就抱着脑袋慌慌张张地逃跑了。”   宋天成笑, “你什么时候见到耗子抱着脑袋?”他带着银铃到小西街的那家布庄裁衣服,戴着眼镜的掌柜的给银铃量东量西的时候,宋天成坐在一边看着银铃,手里提着那只简陋的木偶。   “宋天成,”银铃喊了一声,这时掌柜的叫她抬平胳膊,银铃照做了,“你为什么时时刻刻都提着那只木偶?今天又不用演戏。”和宋天成相处的这些日子,银铃发现他时时刻刻都提着那只木偶,和人说话的时候还下意识地摆弄着手里的丝线,木偶在他的操控下像个活泼的婴儿,摆摆扭扭。   “这个,”银铃听见宋天成仿佛有些伤感的声音,可惜这时候掌柜的让银铃转过身去,她没法看见他脸上的神情,“它也是会觉得孤单的。”宋天成说。   银铃“噗嗤”笑了一声,这让宋天成有些恼怒,因为他突然从椅子上站起来,提高了声音,“我是说真的!”   这时掌柜的收了手里的量尺,对着宋天成说,三天后来取。宋天成冷着脸跟在掌柜的身后去付钱,留下银铃一脸疑惑地站在原地,“有必要这么生气吗?”   当天从布庄走出来宋天成就和银铃分道扬镳了,他嘱咐银铃早些回家。看着宋天成离去的背影,银铃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他们说好了今晚一起逛夜市的。宋天成真的有必要因为她的那一声笑生那么大的气吗有些生气也有些委屈的,银铃踢着一颗石子踢踢踏踏地走回家,那颗石子被她从城里踢到了乡下。   月亮移到屋顶上,月光正好洒到坐在屋顶的宋天成和他手里的木偶身上。   很多白昼沉睡的人和事,就在这样清冷的月色里醒过来。   “我今天不该那样,我太冲动了,反应过激,会吓到那个小姑娘的。”一个干瘪瘪的没有力气的声音在屋顶苍凉地响起。   ”不过谁叫她要发笑,让我觉得她是在侮辱我。“他接着自顾自地说。   “不过,我干嘛要给你说这些事呢,你没有感觉没有思想,是一只真正的傀儡。”他的笑声中有些阴险的得意,听着有些骇人。   那晚,宋天成带着他的木偶在屋顶上坐了一夜,直到东方露出鱼肚白,直到所有的事情恢复到原状,一切如昨。   三天后,当宋天成手里提着木偶戴着银铃去布庄取衣服时,他们早已经将日前的不愉快忘得一干二净,两个人又是有说有笑,宋天成活动手指,小木偶扭扭摆摆一副开心极了的模样。换上新衣的银铃那天晚上吆喝得格外起劲,宋天成的木偶戏也耍得更好。小木偶舞刀弄枪真像是活过来了一样,观众叫好不迭。那天晚上的铜板多得一个铜盘快装不下。连穿着道袍的道人也来观戏,还慷慨地递给银铃五个铜板。   散戏后,宋天成和银铃找了条小河吹风,他们坐在河岸上,银铃把得来的铜板数了一遍又一遍,最终开心地对宋天成说,“这些钱,就是我们一个月不开戏,也饿不死了!”宋天成不接话,只是笑,小木偶也不动。银铃突然从身后拿出一个包袱塞给宋天成,“给你的!”   宋天成把包袱打开,原来是一件衣服。   “我看你每次演戏,都穿同一件衣服。我也没有量尺,也不知道做得好不好。”银铃在一旁低着头说,“对了,”她有些兴奋地从包袱里拿出一个叠成小块的布团,展开来,却是一件剪裁细致的小小的衣裳。银铃提着那件衣服在小木偶面前比比划划,“你说得对,木偶也是会感到寂寞的。冬天到了,它也会冷,所以,我用做你衣服剩下的边角布料,给小木头也做了一件。”银铃对着小木偶那两个漆黑点的眼睛笑笑说,“小木头,穿上这件衣服,你冬天就不会冷了哦。”   穿着银铃送的衣服的宋天成坐在屋脊上,小木偶也穿上了那件稍微有些大的衣裳,夜晚又来了。   “你看到他来了吧,他来找我们了了。”干瘪瘪的没有感情的声音。   “哦,不,不是来找你,你只是一只傀儡,他找你干什么,他真正的目标,是我。”那个声音里渗了苦涩。   “这个冬天到来之前,我们必须走。”   “她的生日就是下个月初五,她的生日一过,我们就走。”   “她还专门给你做了衣服。”   “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别人亲手做的衣服,她真的是一个不一样的女孩。”   “可惜我不得不走·。”夜色中,他对他的偶人絮絮地说着,声音里充满了伤感和失落。   秋已经很深很深了。院子里的那些树全落光了叶子成了光秃秃的枯枝子。今天银铃起得很早,因为今天是她的生日。宋天成昨天特意叮嘱她要早些到城里来,说自己为银铃准备了惊喜。银铃当时就着急了,”宋天成,惊喜说出来就不叫惊喜了!“宋天成摆摆手,有些不好意思,“我不太懂你们人的玩意。”银铃哈哈笑着说,“我们人?宋天成你是妖怪吗?”一想到这儿,银铃就觉得好笑。她觉得宋天成有时候就像一个涉世未深的孩童,总说些令人啼笑皆非的话。   到城里的时候正赶上落日。红色的霞光照亮长街,暖茸茸的霞光中,是各色小贩收摊回家的身影。那个卖拨浪鼓的高瘦老头在和一个穿道袍的道人说自己今晚要去看丝戏。道人好像对丝戏极感兴趣,当即说要和高瘦老头一起去看。银铃认出来那个道人正是那晚慷慨给她五个铜板的道人。虽然她不喜欢长□□诈的卖拨浪鼓的老头儿,但对于道人这样忠实又慷慨地观众还是有些不忍的。于是她走过去,目光直接略过那个老头,看着道人说,“今晚没有丝戏看了。今晚不开戏。”   “哦,不开戏?”道人显然有些失望。   “卖艺人是我的朋友,我们今晚有其他的事。”银铃好心解释。   “什么事?”拨浪鼓老头在一旁瓮声瓮气地问,他对于银铃故意忽略自己的行为感到很气愤。   银铃直接不理他,对道人说,“您还是明晚再去看吧。”   "就怕明晚就看不到了。”道人苦笑着说。   “不会的,”银铃说,“我向您保证,明天保证还有戏看。”   道人向银铃道了谢,就和担着货架一路骂骂咧咧的高瘦老头一道走了。银铃看着他们的背影,正打算走,道人忽然从前面回过头来,隔着长街,隔着朦胧的霞光叫银铃,“小姑娘!”   “哦?”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道人和老头的身影消失在霞光里。远处,最后一下夕阳落到山头下,太阳把整个天地交给了夜晚。   “银铃!”宋天成提着木偶跑过来,“杵在这儿做什么,咱们划船去。”   银铃从听见道人话的惊愕里回过神来,看见宋天成已经站在自己面前了。   "你怎么了?“宋天成关切地问,“魂不守舍的。”   银铃愣愣地跟着宋天成往前走,宋天成兴奋说着今晚的安排,他很少有这么喜形于色的时候:“先去小河里划船,然后去长东街的那家面馆吃面,记得吧,那是我们第一次一起去吃饭选的地方。或者我们先吃了饭再去划船呢……"   "宋天成,“银铃忽然以一种奇怪的语气叫住了宋天成,“你有没有什么事瞒着我?”   宋天成从前面转过身来看着银铃,银铃脸上的表情仿佛她方才的发问下了极大的决心。宋天成有些懵地摇了摇头,神情如一个孩童。   银铃忽然如释重负地笑了,“我想也没有,宋天成你除了丝戏耍得好,其他事总很笨,怎么会骗人呢。我想,我们应该先去吃饭,这样才有力气划船。”   那晚,是银铃最开心的一个生日。她和宋天成在长东街的那家面馆点了两大碗牛肉面,两个人吃得很撑,用筷子敲着只剩下一口面汤的大碗,哼唱古怪的歌谣。划船的时候她和宋天成一人一支桨。但因为两个人动作不协调,船身摇摇摆摆差点翻船,两个人一齐大笑,笑声引得岸上的人们纷纷侧目。分别的时候,已经是很深的夜晚了。房屋,街道,树木都在月色中酣眠。银铃挥挥手和宋天成说再见转身就走,宋天成忽然叫住她,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木盒递给银铃。   “里面装的是什么?”银铃笑嘻嘻地摇着盒子,盒子里发出铃铃的清脆声,“我可以现在打开吗?”她渴望地看着宋天成。   宋天成点了点头。   打开盒子,一对白如霜雪的耳坠子静静地躺在一块红锦上,红白相衬,越发夺目。那是一对用纯银打造的耳坠子,两个小小的一上一下地缀在一起,方才就是它们摇出了清越的铃声。   “跟你的名字很衬。”宋天成说。   银铃小心翼翼地把耳坠子从小木盒里拿出来,戴好了,摇着脑袋给宋天成看,“怎么样怎么样?”   宋天成微笑着点了点头,“很好看。”   “谢谢了!”银铃欢快地说,“明年你生日的时候我保证送你一个更大的礼!也送小木头一个!”说完她就蹦蹦跳跳地走了。走了两步又突然回过头来,“宋天成,咱们明晚还是要演戏的吧,我都跟一个看客说好了,可不能让人家扑空。”   朦胧月光中,宋天成轻轻点了点头,“演。”   “那就好。”   “银铃。”   “啊?”   宋天成慢慢的举起了那只木偶,确保木偶的眼睛对上了银铃的眼睛,“小木头很喜欢银铃。”   银铃一笑,“银铃也很喜欢小木头。”   银铃蹦蹦跳跳地走了,耳坠子摇出一路的响。风起云动,遮住了月亮,四周变得一片漆黑。不远处的屋顶上传来咪呜的一声猫叫,宋天成循着声音看过去,在那里,两只绿莹莹的眼睛肆意窥伺着。   “我会走。”他对着那两点森冷阴幽的绿光说。   “你和那个小姑娘,你们不是一类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只猫回应他。   冬至的这一天,在很多荃州人心中,是令人失落的一天,因为这一天,他们最爱看的丝戏谢幕了。那个他乡的卖艺人一声不响地走了,没有告诉任何人。而那个曾经帮他卖力吆喝的小姑娘,在每个夜晚,孤零零地坐在曾经唱演丝戏的街头,她的耳畔,垂下两只缀着铃铛的耳坠子。在寒风的吹拂下,摇出一串铃声,却像是呜咽,像是悲泣。   荃州的初雪,下在一个黄昏,一个清冷安静的黄昏。雪花一片一片地零落,把行人的眉梢发尾染作白色。在密密的雪帘中,银铃仍穿着一件单薄的秋衣,她垂着眼睛,默默地走在雪地里。突然,视线里出现了一双布鞋。一双风尘仆仆打了许多补丁的布鞋。   “小姑娘,何苦执着?”又是那道熟悉的嗓音。   银铃看着道人,讷讷地开口,“道长,他到底去哪儿了呢?”   道人叹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一本封面破旧的书递给银铃,“不知道小姑娘说的那个他是哪个他?不过,或许你可以在这本书里找到答案。记住,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银铃看那本书,封面上用黑楷写着书名,《长山志怪》。   书里记载了北宋年间的一件异事。福州姜山有一家的公子,酷爱丝戏,从卖艺人手里重金买来木偶,从此日日钻研,沉迷其中。   “期年之后,其骨渐枯,其血渐竭。”继续看下去,书本突然从银铃手里滑落,砸到地上。十五岁的银铃忽然找到了答案,以前的不合理在这时都显得合理了,为什么宋天成时时都提着他的木偶,为什么他有时候说着“你们人”这样奇奇怪怪的话,为什么道人反复提醒着她“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以及,临别前夜,月光下那一句,“小木头喜欢银铃。"一切的一切,只因为——   “久之,偶得其精血,人偶互换。”   人偶互换。   真正的傀儡,是宋天成。   原来从来都是,都只是,小木头喜欢银铃。   乱景煞流年,安好与君眠   初遇安好,楚随成只是十九岁的年纪。   他和他的一帮出生入死的同学,在岭南的战役中立了大功,回到秣鲤城中来,军校给每个人都记了一等功,一群不满二十岁的青年,走在街上,说说闹闹,打打笑笑,把墨绿色的制服穿得意气风发。   校长告知他们,说城里的冯将军要宴请他们。   冯将军四十岁,领着兵驻在秣鲤城中已经一年了,是第三战区的总司令。   校长特意叮嘱他,“随成,尤其是你,在冯将军面前好好表现,别丢了你爹的脸。”   楚随成的父亲,是楚则成楚上校,如今随总队驻在第一战区。楚上校年轻的时候,足智多谋,好用险招,把古代的兵家之法用到了极致。他常说,“能用脑子解决的就绝不用拳头。”他二十四岁那年,解决了先时北平的猛虎范瑞洪范总长,连消带打地把范瑞洪的僚友尽数歼灭。这个时代改天换地,有他楚上校的一份功。   楚随成想,这便是母亲给自己取名“随成”的原因,她一定愿意儿子将来和丈夫一样出人头地,声扬四方。则成,随成,不像父子,更像兄弟。楚随成记得父亲擦着枪望着他说,“上了战场,你我就是战友,战友都是兄弟。”楚太太摇头直笑,说乱了辈分。   果然到了冯将军府上,楚随成就一直被拉着说话,同来的其他同学都成了陪衬。冯将军一面夸随成有勇谋将来必成大器,一面不断地打着酒嗝。学生们知道他喝高了,但不好劝阻,只得陪着。   厅外忽然走进来一个人,直接绕到了冯远山身边,抢下他手里的酒杯,扶起他的一只胳膊,语气像个责怪孩子淘气的母亲,“将军,你喝多了,进去歇歇。”   鹅黄色的裙子,裙边袖口都镶了一圈蕾丝,蕾丝裹着纤细雪白的手腕,撒开的裙摆下面露出线条曼妙的小腿。是个很年轻的女孩,说起话来温声细语,像是怕惊动了什么人。她没有像秣鲤城的大多姑娘那样在脑后盘一个紧致精巧的髻,乌黑的头发直接披散在肩头,一条发缝把头发三七分,墨一样的头发贴着额头拢到耳朵后面。   她在扶冯远山的时候,抬起眼睛看了坐在冯远山旁边的楚随成一眼,眼睛微微地弯了弯,浸了水一般的眼珠像钻石一样折射着阳光。楚随成明白这是一个抱歉的眼神,她一定是想说“见笑了”三个字,就像一个带着给自己丢人的孩子的母亲,舍不得打忍不得骂,只好无奈一笑对看客说,“见笑了。”   楚随成觉得自己被晃了一下,他看见冯远山线条硬朗的侧脸,看见他手里握住的那只小小的手,觉得心里有条蛇蹿出来咬了他一口。   不疼,只是——痒得难受。   年轻的女孩有些吃力地把冯远山扶回了房,学生们立刻叽叽喳喳地议论起来。   “那是冯将军的夫人吗?好年轻。”   “或许是小夫人也说不定。”一个男生挤眉弄眼地说。   大家回味过他的意思,举着手里的银筷子作势欲打,但都不约而同地发出了暧昧的笑声,只有楚随成眉峰不动,仰头给自己灌下了一杯酒。   军校的表彰大会在楚随成他们从冯远山府里回来的三天后举行,大礼堂里闹哄哄地坐满了学生,校长捂着拳,咳了一声,声音从麦克风里传出来,“同学们安静一下,接下来,让我们有请安秘书发言。”   楚随成正抱着胳膊靠在椅子上打盹,昨晚练枪练到深夜,只睡了个囫囵觉。坐在身边同学陈放忽然推醒他,笑呵呵地说,“随成,你看台上是谁。”   一身挺括的墨绿色军装,光亮的长筒靴包裹着纤细的小腿,原本披散的乌黑头发被扎成一个高高的马尾,在脑袋后面俏皮地一摇一晃,额前的头发仍旧是三七分。温软动听的声音从扩音器里传出来,像泠泠泉水敲击在山石上,“秣鲤第三军校的同学们,你们好,我是冯将军的秘书,安好。”   这便是楚随成第二次见到安好,第一次知晓她的名字。   那日去冯远山府上赴宴的学生统共十来个,大家对于那个穿鹅黄色洋裙的女孩印象深刻,大家席间谈论的“小夫人”成了“安秘书”,学生们对此态度暧昧。临睡前,总要穿着一件白背心躺在床上,翘着脚笑嘻嘻地谈论这件风流事。陈放冲着大家眨眼,“既是夫人,又是秘书,冯将军真会调人。”   话音刚落,其他男生的笑声还卡在喉咙里没有滚出来,突兀地响起了惊雷般的砰的关门声。楚随成端着水盆,脱了外套只穿了件白衬衫,冷着脸走了出去。   “楚随成这几天是怎么了,”陈放有些不满地喃喃,“动不动就甩脸子给人看。”   躺在下铺的男生接嘴,“昨天打靶,那小子的气势像是要把靶子给打个窟窿出来。”   对面的男生抖开了被子,无奈地叹了口气,“人家的爹是大名鼎鼎的楚上校,有点少爷做派也无可厚非。”   靶场空无一人,月光清冷,只有几杆孤零零的靶子立在边缘,像森森的鬼影。空中突然爆起了几声尖啸的枪声,空气都惊恐地荡开来。楚随成把手里的枪插回腰间,揉了揉有些发疼的手腕。军校的枪每次打靶结束都要收回去,这一把父亲留给他的枪,每次发射时后推力太大,总震得他手腕发疼。   疼点也好,疼了就不会想些不应该想的事。   “这么晚了,还在练习?”身后突然有人说话,泉音叮咚一般。   楚随成回头,安好正看着他,眉眼之间笑意漾开。   “安秘书。”楚随成硬着头皮招呼了,低头瞟见脚上的拖鞋,心下懊恼,本来是要洗漱就寝的,可是心里乱糟糟的不出来打几枪实在是难受,也不顾脚上穿着拖鞋,也不管身上只落拓地穿了件白衬衣,冲回寝室在室友的目瞪口呆中拿了枪就往靶场冲,出门时听见陈放咽了咽口水,惊怕地说,“这小子今晚是要去杀谁?”   “难怪孙校长和冯将军都夸你,果然刻苦,这么晚还不歇着。”安好笑言。   “只是有些心烦而已。”楚随成如实说。   “哦?”安好做了个促狭的表情,朝楚随成走近一步,两个人逾越了安全的谈话距离,“烦什么?”   烦你。   楚随成摇头,“没什么,安秘书这么晚来军校做什么?”   安好扬了扬手里的档案袋,“找孙校长取些资料。南允战事吃紧,冯将军要领兵往南允去一趟,想带着几个你们军校的尖子生去历练历练。上一次你们学校的学生在岭南立了大功,各个部队都抢着要你们。”   “安秘书也去南允?”   “冯将军是我的老板,老板走到哪,我这个秘书就要跟到哪。”安好无奈道。   安好与他告辞,走出几步忽又回过头来,笑了,“虽说现在已经是四月,夜里还是凉得很。”她朝他皱了皱鼻子,俏皮的模样像个小女孩,“多穿些。”   自从南方战事吃紧,各个战区的选拔令火速传到了后方的军校。秣鲤第三军校因为在岭南战役中的出色表现,学生们成了各个部队的抢手货。   孙校长把一沓资料推给楚随成和陈放,“你们两个是一年级里的佼佼者,第一战区楚上校,第三战区冯将军,到底选哪个,要好好考虑,毕竟关系大好前程。”   陈放接过资料,看了一遍,压低声音朝楚随成道,“选第一战区吧,毕竟是总队的地盘,还有你老爹给咱撑腰。”   楚随成拿起桌上的钢笔,签下自己的名字,“我去冯将军部里。”放下钢笔,把一份申请表递给孙校长,把另一份叠好放进衣兜里,“先告辞了。”   陈放大大咧咧地和楚随成选了一样的申请表,吹了声口哨,“那我就只好舍命陪君子咯。”   从校长办公室出来正巧碰见安好,两个人都是一身墨绿色的军装。   “安秘书。”   “是你呀,”安好有些惊讶,朝校长办公室望了一眼,了然道,“到底去哪个部里,决定了吗?”   楚随成故意道,“还没想好,我对冯将军的部队不是很了解。”   “你有什么疑惑,问我就好了。”安好把他的话当了真。   “冯将军脾气大不大?对部下好不好?”   “不大,很好。”   “我要是去了的话,是先锋还是后勤?”   “当然是先锋。”   “若战死沙场,记几等功?”   “一等。”   “你今年多大?”   “虚岁二十二。”说完才反应过来,安好一怔,楚随成脸上是得意的表情。   “最后一个问题,”他收敛了脸上的笑意,模样极度认真,开口道,“除了老板和秘书,你和冯远山还有什么关系?”   不是冯将军,而是连名带姓的冯远山,这样的称呼,由十九岁的楚随成说出来,像一种挑衅。   安好仍旧笑,“小同学,个人隐私,我不能回答你。”   楚随成有些恼,安好接着道,“其实第一战区更适合你,毕竟……你是楚则成楚上校的儿子。”   楚随成从衣兜里翻出申请表递给她,语气冰冷,“自己看。”   安好接过来,打开一看,好久,才仰起头问他,“不后悔?”   “不后悔。”   陈放扒开身上的一具尸体,吐了口带血的唾沫,用手背擦了擦脸上的灰,四下一望,地上横七竖八躺着的都是尸体,鲜血一摊一摊地浸染开来像油画的颜料。他给□□上膛,戒备地打量着四周,身后突然响起脚步声,正要转身开枪,就听到那人用疲惫的声音说,“别吓自己,是我。”   陈放把□□别回腰间,照着那人的胸膛捶了一拳,笑声里面有哭声,“楚随成,你小子没死啊!”   楚随成就地坐下,点燃一支烟,夹在指间抽了起来,“死不了死不了。”   陈放一把把他从地上拽起来,拍了拍他身上的灰,“现在没到休息的时候,回去,我们回去,将军还给我们办了庆功宴。”   楚随成和陈放并肩向前走,“出来的时候浩浩荡荡七百人,回去的时候孤苦伶仃两个人,我们到底是英雄呢,还是逃兵呢?”   南允城里跟城外完全是两副景象,城外尸积如山,血流成河,城里仍旧小贩叫卖,酒肆迎宾。一脚踏进城门的时候,陈放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一个梳着两个辫子的小女孩正瞅着这个浑身是泥一脸污迹的年轻男人笑,陈放跺了跺脚,“这他娘的真像在做梦!”   早有人给冯远山报告了战况,楚随成他们到了府上,先是一个小丫头走出来抱着两套新衣,客气恭敬地说,“请两位少尉沐浴更衣后再到厅上用饭。”   南允城外涪江畔一战,他俩已经从籍籍无名的军校学生成了年轻的少尉。   楚随成在澡盆里泡了很久,第一盆水变了色,伤口的血跑出来染红了热水,腾腾地冒着白气,很骇人,第二盆的时候只剩下丝丝缕缕的血色在水面上打转,像不死的心。   楚随成刚扣好衬衣的扣子,就听见小丫头在外面喊了声,“安小姐。”话音刚落,门被推开了,一身素白衣裙的安好走进来,手里提着药箱。楚随成正要穿外套,安好出声,“先别急。”回头打发了走了小丫头,关上了门。   楚随成看着她笑,“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是想怎样?”   安好不理会他的玩笑,径自走过去,让他坐下,卷起他的袖子,胳膊上一道被热水泡过的伤口泛着妖异的红,像新生的血肉,安好转身从药箱中拿出药,“虽然现在还不到夏天,但是伤口就这样置之不管,肉会烂掉的。”她往伤口上洒消炎的药粉,楚随成疼得吸气,安好皱眉,“你也知道疼。”   处理好胳膊上的伤口,安好问,“还有哪里有伤?”   楚随成不答。安好便说,“那你把衣服脱了,我给你检查检查。”楚随成拗不过她,只得脱了衬衣趴在床上由她上药。   腰间的那一道伤口,颜色斑驳,青色和红色和黑色绕在一起,四周的皮肉已经开始腐烂,安好拿药瓶的手僵在了空中,说不出话来。   “五月中旬的突围,陈放那小子扔了手榴弹,混乱中弹片飞进了肉里。伤在腰间,我自己没法上药,陈放手又笨,就一直拖着。”楚随成语气轻松,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他觉得腰间开始火辣辣的疼,部队里的药从来都很烈,上药跟上刑似的。突然有一滴冰凉砸到了自己□□的皮肤上,他的心一紧,缓缓开口,“安好,我不疼,我一点都不疼。”   从此,在楚少尉面前,再无安秘书,只有安好。这样的变化,所用时间,不过两月。   四月半他们从秣鲤城出发,月底到了南允城。冯远山驻在城内,派出部队城外抗敌。楚随成在派出的第三队也是最后一队中。虽然同在南允,可安好随冯远山住在官邸中,他和同学们住在别处,两个人见面寥寥。出城那一日,安好跟在冯远山后面给他们饯行,她没穿军装,一身素白衣裙,裙摆在风中吹开,单薄得像朵絮。前面派出去的两队一共一万三千八百人,死伤惨重。楚随成他们是冯远山麾下最后的精锐。成败就在他们这精英七百人身上。   冯远山慷慨激昂地说了一番,礼尚往来,本该楚随成起头,领着其他战士立下悲壮的生死状,不胜不归之类,这些虚礼,是部队里的传统。可那日楚随成坐在马上,威风凛凛,表情肃穆。到头却也只说了一句,“风大,多穿些。”而后调转马头,领着浩浩荡荡的人马出了城。   冯远山望了望身后衣衫单薄的白裙子女孩,眼睛里面精光闪过。   那天是南允城里的五月十七,墙头陌上,□□正好。十九岁的男孩只是想着,有些话不说出口就没了机会,可是最终仍是没有叫出她名字的勇气。一个月后,他死里逃生,一身是伤地回到了南允城中,在灼热的生和冰冷的死中穿梭太多回,他终于能够坦然叫她一声,“安好。”而不是那样遥远的生硬的“安秘书”。   南允的战胜了,楚随成和陈放都是一等功,可是两人年纪太小,所以也只给了少尉的军衔。楚、陈两位少尉成了南允人的大恩人,走在街上都有过来垂泪道谢的人,陈少尉得意非常,振臂高呼,年岁正好。楚随成只是看着他笑,陈放不满,“楚随成你怎么笑得像个女人似的!”楚随成扬起手就打,陈放闪避,两个人打闹过一整条街,过客都成了看客。   “你看,”坐在茶楼二楼临窗的那个位置上的客人道,“这俩小子多活泼。日后前途无量。”   坐在他对面的白裙子女孩一言不发。   他缓缓饮茶,语气悠然,“你从八岁就跟着我,所以应该知道,我冯远山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觊觎我的东西。所以安好,”他笑得温柔,眼角的细纹都那样多情,“给少尉们上药这种事,交给大夫就好。你不必亲自动手。”   女孩子没有回答。   冯远山把自己宽大温厚的手掌覆在了她那只白白的小小的手上,“你呀你,这么多年了,都是小孩子脾气,一生气就不说话。”   敌军的空袭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那天黄昏,夕阳懒懒趴在围墙上。冯远山召集部下商量事情,楚随成和陈放等在院子里。轰隆的一声响,围墙和夕阳一起塌下去,落石不断砸下,作为军人的本能,楚随成和陈放立即卧倒,灰尘几乎把两人埋葬。第一轮空袭过后,楚随成从地上爬起来,立即在漫天的尘埃中往东边冲,陈放在后面跳脚,“将军的房间在西面!”   蓦地,噤了声,东面,是那位安秘书的房间。   猛力推开门,房间里的女孩错愕地看着他,一枚炸弹恰好落在房门口,楚随成扑进来,把她护在身下,那扇门在巨大的爆炸声中碎成残片四散飞扬。   他抱着安好,打了几个滚,离门口远了一些,居然听到怀里的女孩笑出了声,“糟了,越来越远了,逃不出去了。”   楚随成支起胳膊,安好脸上带着俏皮的笑。   一根横梁在不远处落下来,尘土飞扬,房屋摇摇欲坠。   安好说,“喂,楚随成,你干嘛进来送死?”   楚随成说,“在别处一样也是死,还不如和你死在一起。”话说出口自己都被吓了一跳,原本以为告白是需要巨大勇气的事,要用一咬牙一闭眼一狠心这样下定决心的姿态,可如今或许是天赐“良机”,他最喜欢的女孩就在他怀里,他用一种喝茶谈天的语气就说了“和你死在一起”这样的句子。   死生契阔的誓言,来得猝不及防。   不断地有瓦片墙砖掉下来,满眼都是灰尘,爆炸声根本不让耳朵休息。   安好突然叹气,“等死真无聊。”   楚随成问,“那么现在可不可以回答我的那个问题?”   “嗯?”   “除了老板和秘书,你和冯远山还有什么关系?”   安好咯咯地笑了,“我们都要死了,你怎么还在纠结这个问题?”   楚随成也笑,“所以啊,你就告诉我,免得我死不瞑目。”   安好说,“反正我们没有结婚。”   楚随成如释重负地笑了,“安好,如果这次我们没死,我一定把你从冯远山身边抢过来。不过死了更好,我不用抢了,你现在就在我怀里。”   他抱紧了她,居然觉得爆炸声也动听起来,他说,“安好,只要活着,我一定娶你。”   他没有听到怀里的女孩子轻轻地说,“随成呀,要是你不信楚就好了。”   空袭一直持续到晚上八点,楚随成拉着安好走出去的时候,月光在废墟上流连。他转头对她说,“安好,你看老天爷对我们多好,我们都还活着。”   自此,楚少尉就拉着陈少尉在南允城中的各个店铺挑挑选选,店主问起来,陈少尉就一脸豪气地说,“我兄弟要结婚了,下个月初八,大家都来啊,都来啊。”言毕,又摇头叹息,“真是,一场空袭,居然还给你炸了个媳妇出来,我怎么就没这么好的命。”   于是各个婚庆店的老板天天往两位少尉的院子里跑,献上镇店之宝以报救命之恩。   各项准备都已齐全,只剩下婚纱。陈放道,“这你不能自己做主,得让新娘子自己选。”   楚随成到了冯远山邸上,不见安好,只有冯远山在池边钓鱼,楚随成走过去,敬了个军礼,“将军,安好呢?”   有些事情,他和冯远山之间心知肚明,只是没有挑破。   冯远山握着鱼竿气定神闲,语气和蔼,“随成啊,安好是我的人,又比你大,你该叫她安秘书,或者,安姐姐。”   楚随成握紧了拳头。   “你年轻不懂事,这些日子的胡作非为我就当你是小孩子闹着玩,安好也不会放在心上。你——”冯远山收了鱼线,鱼钩上空空如也,“回去吧。”   楚随成突然上前一步攥住了他的衣领,目光清冷,“我想娶安好,不是玩笑。”   冯远山扔了鱼竿,卡住楚随成的脖子,把他摁在了廊柱上,眼神狠厉,语气阴沉,“她对你笑,是礼貌客气,她给你上药,是瞧你可怜,你的求婚她不拒绝,是她以为必死无疑不想让你死不瞑目。她人善心慈不懂拒绝,你不要蹬鼻子上脸扮跳梁小丑!那些你自以为风花雪月的和她的过往,都被她当作枕边风说给我听。楚随成,你说——你是不是很好笑?”   冯远山松开了楚随成,不去理会他脸上的惊愕和愤怒,拍了拍手,笑了,最后一击,“你说要娶她,你知道她姓什么吗?”他的眼里汹涌着得意和嘲讽,“安好姓范——十四年前被令尊楚则成上校剿灭的北平猛虎范瑞洪的范。”   “所以,你凭什么认为,她会摒弃我养她宠她十四年的恩情,来跟一个隔着血海深仇的灭她满门的仇家的儿子在一起呢?”   楚随成觉得身体里的血液一寸一寸地凉了下去,耳畔忽然响起谁的无奈呢喃,“随成呀,要是你不姓楚就好了。”   一切,尘埃落定。已经贴好的巨大的喜字,俨然一个滑稽的笑话。   陈放在那天的黄昏时候等到楚随成回来,正要问他酒席的桌数定多少合适,楚随成忽然朝他摆了摆手,目光空洞,朝他道,“都退了吧。”陈放再要问,楚随成却突然晕了过去。   冯远山的部队回到秣鲤城是在六月下旬,刚好赶上秣鲤城中的夏天。   表彰大会结束,上台接受校长嘉奖的只有陈少尉一人。校长解释,“楚少尉心系国家,主动请缨,调到了水深火热的第一战区。”   台下,掌声雷动。   陈放从台上下来,经过那个一身墨绿军装的女孩,走了两步又退回来,摇头叹气,“安秘书,你长得好,人又聪慧体贴,是个男人就难免对你动心。可是,你实在不应该拿我兄弟开玩笑。你都不知道知道婚事是假的后,他病得有多么重。”   安好摆摆手,马尾一摇一晃,仿佛听到了什么很好笑的笑话,“实在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们这些小同学这么好骗。”   陈放盯着她的笑足足看了十秒,才咬牙切齿,一字一句道,“为了你这样一个薄情的女子,把自己折磨成鬼样子,他实在不值得!”   那日茶楼之上,冯远山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笑得实在是温柔,他道,“安好,如果有一天你背叛了我,我不会杀你,因我实在舍不得。但我也要告诉你,我冯远山有一千发子弹,为那个叫楚随成的小子准备着。”   他轻轻揽她入怀,道,“安好,你不能忘恩负义啊,你八岁时候,像个小乞丐一样差点饿死在街头,是我把你带回来,像女儿一样宠着疼着。”   最后他说,“安好,不要忘了自己姓范。”   楚随成从南允出发去第一战区的时候,安好悄悄地送过他。那个人,原本骄傲英挺,张扬年少,却在短短一月,瘦得伶仃可怜,她几乎认不得马背上的他了。   楚随成与陈放告别,驭着马走了几步忽然又回转过来,说,“陈放,你帮我看看,那边墙角是不是有个穿白裙子的人。”   陈放叹了口气,知道他的心事,说,“随成你何必呢,那种女子,没了就没了。”   楚随成苦笑,“我知道是我眼花,这一月我总看见她,睁眼是,闭眼也是。”   安好从墙角转了出来,隔着几箭距离看着他。   楚随成忽然笑了,对着陈放道,“我真是疯了,竟然看见她在对我流泪。”   陈放怒,骂他不争气,“那样的女子,怎么会为你流泪!”   楚随成眼睛亮亮的,看着那个缥缈得像幻影的白裙子女孩,脸上浮现受伤的表情,喃喃道,“不会么?”   他转过马头,绝尘而去。   不会么?没有人回答。   只知道,自此,失散天涯。   寒秋离情卷   “离支一战,二殿下立下奇功,今日朝堂之上,麟王那帮人就一直帮着二殿下向陛下讨赏。”梁国丞相李复微大人把双手笼在袖中,弓着背坐在竹簟上,语气闲闲,“如此,怕是储君之位不久就被二殿下收入囊中了。”   梁国大殿下尹笛风坐在老丞相的对面,面色平静,“哦?连李相也认定储君之位,非静川莫属?”   静川正是他的异母弟弟,梁国二殿下。   李复微不答,揣摩不准尹笛风的心思。这些年他一直有意扶持尹笛风,可是才情大于野心的尹笛风好似并不对朝堂算计感兴趣,安安闲闲做着他的美名在外的逍遥王爷,就连上次离支一战,也是李复微说破嘴皮才让尹笛风勉强出征,结果还是被二殿下抢了功。   “一个连自己的妻子都可以牺牲的狠毒人物,若大梁江山真到了他手里,真是令人不寒而栗。”尹笛风喃喃。   他忽然起身,整理袍袖,拱手躬身朝李复微行了一个大礼,“笛风不才,然大梁江山乃祖宗心血,绝不能毁于一旦,还望李相,”他抬起头来,目光殷切地看住了须发皆白的李复微,“助笛风一臂之力。”   李复微一凛,随即觉得胸腔发热,年少时跟随陛下南征北战的热血又回到了老朽的身体中,他躬身一拜,话语落地有音,“老臣定当竭尽全力,助主公成就伟业。”   尹笛风的神色松弛下来,那个缥缈的身影,像雾似的氤氲在他眼前——   从来没有人可以像她那样,把红色穿得那么跋扈,坐在马鞍上,被火红色马靴裹住的纤细修长的双腿闲闲地拍着马肚,语气中满是轻蔑,用手中长鞭的鞭柄指住身后千军万马的他,眼角一丝笑意,“我那帐子里的女奴年纪都大了,寂寞得很,不如我把你带回去,给她们解解闷?”   名动南汉七国的大梁国大殿下就这样在两军对峙之时被不留情面地羞辱了一番。   虽然以才情博得美名,但是他的枪法却也是无人能及,由先时的镇国大将军亲自教授,但是这一次他才刚刚使尽全力送出□□,对面那个目中无人的丫头就甩出长鞭,灵活自如地蛇一样地缠住枪身,两方同时使力回撤,不相上下,但这时,那个女孩忽然朝他眨眨眼,左手袖中忽然朝他飞出几道暗镖,他情急之下松手躲避,□□便被那个女孩用鞭子给卷了过去。   “这个,”女孩收回鞭子,怀里抱着他的那一柄□□,神色颇为得意,“用你们汉人的话说,叫兵不厌诈。你的枪我就收下了,当作——给我帐子里的女奴的聘礼!”说完,抖动缰绳,调转马头,骑着她的那匹枣红色的战马,绝尘而去。   红衣飞扬。   离支国的大帐内,此时一片寂静。   汗王陵沙·阿木用手支着额角,闭着眼,两道紧锁的眉说明了他此时的焦灼情绪,这个离支史上最年轻的汗王,不是草原人常见的憨厚长相,五官深邃,盯住人时一双幽深的眼睛令人不寒而栗。大帐内左右两列对坐的贵族们,都是愁眉紧锁,一言不发。   方才前线斥候来报,离支在乌末山折了五千人,战事告急。汗王擂响金鼓,召集各部的家主,可是那些胡子蓬蓬,在帐子里被女人养出一身肥肉的家主们,到了真正派兵出战的时候,就变成了一只只缩头的老母鸡,没有一个出来按着胸口说愿意带兵出战。   “实在不行,本汗就只有亲自出征了。”陵沙·阿木在王座上坐直身体,两只手放在膝盖上,声音威严地说。   “不行!”左边当头的一个红衣女孩马上跳起来,激动地说,“你不能去!”   除了年轻的汗王,帐子里坐的都是年逾半百的各部的家主,只有这个红衣女孩,看上去只有十八九岁,却坐在尊贵的汗王的左首。帐子里一直垂着头的贵族们都抬起了头看住了这个女孩。   二公主娑洛·乌恩,草原的神话。牧人们都说,如果乌恩公主是男孩,那么她将是整个北域的主人。娑洛·乌恩作为草原女儿,可是却精习汉文,汉话流利,还自学了汉人的兵书,把那些计策用在和其他部的战争之中,无一不取得了大胜。她骁勇善战,一条九节鞭将多少持枪携剑的男人打下马背,她帐子里的武士,从来都有以一当十的实力。北域十六部,就只有离支一部不断发展壮大,人口涨到了三十万,成为北域诸部唯一可以称国的部落。在牧人们心中,二公主乌恩是比汗王更威严的存在。   男人们佩服公主的智慧和功夫,可是女人们却对公主和汗王之间那段风花雪月的旧事更加感兴趣。在那些女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论中,二公主和汗王曾经互相爱慕,那个时候汗王还是陵沙家最英勇的小儿子,二公主是老汗王最心疼的小女儿,人人都称赞他们的般配,可是老汗王临终前却将大公主娑洛·吉雅嫁给了陵沙·阿木。如今大公主吉雅和汗王已经成亲了三年,但是乌恩仍然孤单地住在自己的帐子里。年老的仆妇们说,那顶冷冷清清的白色帐篷,正是二公主对汗王的念念不忘。   大帐议事并没有结果,汗王坚持亲征,二公主一味阻挠,各位家主只是袖着手看戏,反正只要不把他们压上战场,谁去都无所谓。出帐的时候,大半个太阳已经落到了地平线下,夕阳把人影拉得很长很长。风把草尖上的余晖吹碎。   乌恩看见陵沙·阿木的近卫巴达站在帐外,身边排了十几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汉人,一条长长的脚镣把他们铐在一起,每个人都瘦得鸠形鹄面,完全没有人形。乌恩知道这些都是流落到草原上的汉人,以往他们都被作为奴隶分配到各个家主的帐篷里。虽然南汉七国的大梁国正在离水边和离支打仗,但是其余六国仍和离支是进水不犯河水的和平关系,离支人没有蠢到见到汉人拔刀就杀的地步。   乌恩走出帐子后,陵沙·阿木也挑开帘子出来了,他一出来,乌恩就快步往前走,她感到陵沙·阿木的目光紧紧地黏在自己背后,一会后听到巴达向陵沙·阿木报告这队汉人的事,紧接着却是长刀出鞘的冷冽声和男人的哀嚎。   哀嚎声在短短的一瞬此起彼伏,乌恩回头,隔着几尺的暮色,他看见陵沙·阿木手里握着长刀,刀身已经被染红大半,他面前,是十几具刚刚倒下尚有余温的尸体,此时,他正举着刀,对准了那队汉人中最后一人,目光凶狠。   乌恩疾步跑过去,“住手!”她伸开双臂,挡在了陵沙·阿木和最后一个活着的汉人中间。   陵沙·阿木喘着气,那双熟悉的幽深的黑眸里怒气汹涌,两只胳膊僵直,保持着举刀的姿势,“乌恩,让开!”   “汗王!乌恩愤怒又无奈的喊声像一个响亮的耳光,打得他清醒过来。   陵沙·阿木眼里的怒气逐渐褪去,蒙上一层雾似的悲哀,他把长刀扔给巴达,抬起手背擦了擦下嘴角,落落地走回大帐中。   乌恩舒了一口气,转身面向那个唯一活着的汉人。那是一个少年,很高,却也很瘦,连日的跋涉使他憔悴不堪,颧骨高耸,嘴唇上还长出了凌乱的胡茬,他的两只眼睛像是死了一样,枯井似的没有生气,左边脸上被溅了一大泼鲜血,骇人的红色顺着他脸颊锋利的线条一直往下流,下巴那里就挂着温热散发着腥气的一股小小的血流,直滴落到他的衣襟上。   乌恩忽然觉得心疼。她踮起脚,捏着袖口擦去了少年脸上的血污,所幸她穿的是红色,血融进衣服里什么都看不出来。少年脸上没有表情,如一截呆立的木头。   她低头看见少年脚上还铐着脚镣,转身从巴达腰间抽出刚被他擦净的长刀,一刀斩断了脚镣,把刀扔给了巴达,乌恩拉起了少年的手,对巴达说,“告诉汗王,说我的帐子里正好缺了个男奴,人我就带走了。”   “那个人还是没说话吗?”从不老山狩猎回来,乌恩换下猎装,问前来服侍的侍女其木格。   其木格摇了摇头,“一直都没开过口,我都要怀疑他是哑巴了。”顿了一下又补充道,“不过他是汉人,若真开口说话,我也听不懂。”   “带我去看看他。”   大帐内,少年坐在床上,抱着自己的膝盖,怔怔地对着灯火出神。其木格把少年照顾得很好,给他换上了干净的衣服,还给他刮了脸,梳了头。乌恩远远地看见了他,转头对其木格低笑,“人长得真俊。”其木格脸蓦地一红,慌忙低了头。   乌恩走过去,在床沿上坐下,用汉话问他,“你好一些了吗?”   少年转过头来,有些惊讶地看着她。   乌恩笑笑,“我从小就跟着南汉来的先生学汉话,所以会说。”   少年点了点头,又把脑袋偏过去,下巴抵在膝盖上,陷入枯坐状态。   乌恩看着他,语气温柔像在劝一个小孩子,“你不用害怕,那天,那个人并不是真的想要杀你。他只是,打了败仗心情不好,被你们撞上了而已。以后,你住在我的帐篷里,不会再有人对你拔刀。”她把一只手轻轻地放少年的膝头,像在哄一只小猫,“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没有看她,但是他微微张开了嘴,吐出三个字,“尹小川。”   其木格在一旁高兴地拍手,“原来不是哑巴呀!”   乌恩也笑了,继续温声说,“小川,我听其木格说,这几天你东西吃得很少,是我们草原的东西不合你的胃口吗?”   尹小川摇了摇头,有些痴痴的,“我只是……吃不下。”   乌恩知道他还没有从那天那场血腥的杀戮中走出来,汗王陵沙·阿木举起长刀像宰杀牲畜一样砍下了他的同伴的头颅,只留他一人被溅了半脸鲜血地站在夕阳中。如果没有乌恩挡在他和陵沙·阿木之间,他的脑袋也早就像小孩子玩的蹴鞠球一样滚落在地上了。   乌恩叫其木格端来羊肉和热奶,放在床上的小桌上,食物在尹小川和乌恩之间冒着诱人的热气,乌恩切下一块羊肉叉到尹小川面前的盘子里,弯起嘴角笑了一笑,“如果有人陪着你吃,会不会好一点?”说着,已经将一块羊肉送进嘴里,很享受地咀嚼起来。   尹小川怔了怔,慢慢地拿起了手边的刀叉。   那天尹小川睡得很早,离开时乌恩对其木格说,“以后吃饭你就陪着他吃。”   其木格笑,“公主真是心慈得像菩萨,对一个汉人这样尽心。”   乌恩无奈地摇了摇头,脸上的疲惫神色不合年龄,“我只是觉得……有些人本就不该被卷入战争中来。”   虽然其木格听了主子的话,餐餐陪着尹小川,看着他把盘子里的羊肉吃光,碟子里的热奶喝尽才罢休,可她不像主子那样听得懂说得来汉话。所以两个人尽管同桌而食也是相对无言,只有食物咀嚼的味道在空气中响得尴尬。其木格终于熬不住了,找到主子,“公主教我汉话好不好?”   “哦”乌恩把裙角掖在腰间,豪放不羁地坐在地上,两只手撑在身后,此时暮色四合,牧人们已经在各自的帐篷前点燃篝火,乌恩捡了根枯枝扔进火堆里,迸出几点明亮的火星,“想和那个小汉人亲近?”   其木格有些埋怨地在主子身边坐下,捏着自己的手,“公主说什么呢?我只是觉得汉话学了方便。”   乌恩看着其木格被火光印亮的通红的脸,心里觉得好笑,眼角余光一瞥,看见帐子的帘子挑开了,尹小川呆呆地站在门口,望着她们的方向。   “过来坐。”乌恩朝尹小川挥了挥手。   其木格看见尹小川走过来,慌忙起身飞快地跑开了,尹小川神情迷惑地坐在了刚刚其木格坐的那个位置。   “小川,你多大了?”乌恩问。   “二十岁。”尹小川回答,眼睛盯着火光。   “二十岁?”乌恩微微诧异,在草原,二十岁的男人都不能被称为少年了,他们像一身蛮劲的野牛,喜欢人们有些畏惧地叫他们“汉子”。可是尹小川虽然身形高挑,然而俊雅的面庞和安静的气质使他看起来更像一个十五六岁的大孩子。“在你们汉人那里,二十岁都算成年了吧?”乌恩说,“你娶亲了没有?”   “嗯。”尹小川答,这一声“嗯”本来是回答乌恩的第一个问题,他没想到乌恩会紧接着问他是否娶亲,于是慌忙摇头,嗫嚅着说,“还没娶亲。”   “那么,”乌恩忽然凑近他,一只手勾住他的脖子,眨巴着眼睛贼笑着问,“你觉得我帐子里的其木格怎样?”   尹小川好似不太习惯别人和他那么亲近,想挣脱乌恩又挣不开,只得说,“还好。”   “既然还好,不如你娶了她,也好让我们帐子里热闹热闹!”乌恩忽然在他耳边大声说。   尹小川神色不自在,别过脸去,乌恩用另一只手把他的脸扳过来,掐住他的脸颊,右手虎口正贴着他的下巴,左手还勾着他的脖子。因为尹小川比她高很多,此时他们一个低头,一个抬头,面对着面,呼吸几乎要喷到对方的脸上去,女孩的眼睛灿若星辰,声音里有故意恶作剧的威胁,“要是你不愿意,我就像那天那个陵沙·阿木一样——”   尹小川的脸色突然一变,两只眼睛里露出惊恐,那种神情让人想起在饿狼捕食下瑟瑟发抖的羊羔,乌恩反应过来,明白自己玩笑开过了头,不应该用他最惊惧的记忆来吓他,这和伤口上撒盐无异,她急忙放开尹小川,急声解释,“对不起对不起!我开玩笑的!瞎说八道的,你要是不喜欢其木格就算了!”   尹小川抬起手揉了揉自己被捏红的脸,不得不感慨草原的女孩力气真大。   乌恩见他没有生气,笑嘻嘻地伸手去碰他的脸,“刚弄痛你了吧,真是不好意思,我的力气永远这样收不住。来,我给你揉揉。”她鲁莽惯了,下手没有轻重,把尹小川的脸当面团揉。尹小川吃痛,在乌恩的手背上打了一下,乌恩马上笑着叫起来,“你还敢打我了!”于是又朝尹小川的脸伸出另一只手。尹小川朝后一闪,两只手抓住乌恩的手腕,不让她得逞,乌恩一直咯咯地笑,“其木格把你养得真好,都有力气制住我了!”   两个人闹了一会,听见风中有人在唱古老的牧歌,还有胡琴在低鸣,远一簇近一簇的火光在夜色中明灭闪烁。乌恩用脚在地下一下一下地打着拍子,尹小川看见这个一直欢腾的女孩子安静下来,心里好像藏着很多故事。他站起来,说,“我回去了。”   乌恩看见他的脚步朝着帐子的方向,心里居然觉得很温暖,像有一小簇火在柔柔地烤着,他说,“回去了。”显然,他已经把那里当作一个归宿,一个——家。   乌恩看着他笑,“这几天在帐子里好好把身体养好,等到寒秋节,我带你玩个痛快。”   寒秋节是草原人的大日子。这一天,他们打扫帐篷,宰杀羊羔,每个人都穿上新衣,唱着祝福祈愿的歌谣围着火堆跳舞,热闹繁华跟汉人的春节无异。一大早,乌恩就跺着脚走进帐篷来,呵着手,“果然是寒秋了,外面冷得厉害!”尹小川看在她在脖子上围了一条火红色的狐狸毛,更加衬得整个人明媚可爱。   草原上都是白茫茫的大雾,细小的水珠凝在空气中,白帐蓬隐隐地露出毡顶,像趴在雾里沉睡的羊羔。乌恩带尹小川去抓鱼,“每年寒秋离支都要吃鱼的。”她说。   十一月的湖水冷得沁人,又是在早上,乌恩脱了马靴,把裙角掖在腰间,挽起裤腿,露出雪白纤细的小腿,双脚踩进河水的那一刻,她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尹小川看她那打颤发抖的样子都觉得冷。乌恩在小河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踩来踩去,她手里举着鱼叉,眼睛搜寻着猎物,回头看见尹小川没事人似的站在岸边,就招手叫他,“小川你下来呀。”   尹小川摇头,乌恩就朝他举起了鱼叉,恶狠狠地说,“你不下来,我就拿这个扔你!”   尹小川只好就地坐下,脱了自己的鞋袜。   “叉鱼呢,很简单的,我们离支,六岁的小孩子都会。”乌恩在尹小川面前眉飞色舞地说着,可尹小川看她在河里鼓捣一上午,背上的鱼篓仍然空空如也。乌恩绕到尹小川身后,把鱼叉递给他,托起他的手肘,“就这样,手臂再抬高一些,好,盯准了,下手!”   然后就听到尹小川一声撕心裂肺的哀嚎。   乌恩急忙把鱼叉从尹小川的脚上拔下来,连连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是我的错!”又砸砸嘴,“也怪那条鱼,跑那么快,还专门从我们小川脚背上游过。”   她那嬉皮笑脸的样子让尹小川实在生不起气来。尹小川抬起另一只没受伤的脚,撩了一些河水到乌恩的身上,以示小小的惩戒。乌恩马上反击,两只腿在水里灵活得像小鹿,蹦蹦跳跳地把水踩得老高,溅起的水花像雨点一样落在两个人的衣服上。   “那个汉人,巴达你是在哪里抓到他的?”河岸边,汗王陵沙·阿木沉着脸,语气冷冷地问近卫巴达。   “在乌末山。”巴达迅速低头。   “乌末山……那是我们和梁人交战的地方啊。”陵沙·阿木喃喃,若有所思。   “好好查一查那个汉人。”转身离开时,他吩咐巴达。   寒秋节的夜晚就是篝火大会,乌恩带尹小川坐在人群中央,给那些跳舞的女孩打拍子。年老的妇人和年轻的姑娘都不住地拿眼睛瞟坐在二公主身边的那个汉人。她们用离支话大声交谈,开着二公主和这个俊美安静的少年的玩笑。二公主性格豪爽,从来不和她们计较,所以她们也从来没有分寸。   “那小子真好看,公主你把他娶回帐子里吧!”一个妇人说,人群哄笑起来。   乌恩抓起一把草扔向那个妇人,笑着白了她一眼,用离支话大声说,“小心我让人割下你的舌头。”   妇人马上吐出自己的舌头,囫囵着声音说,“公主心慈,一定舍不得!”她那怪模怪样又成功逗笑了所有人。   “你们在说什么?”尹小川在巨大的笑声中压低了声音问她。   “嬷嬷们夸你好看。”乌恩省去了那个妇人的后半句。   这时,围成一圈的人们忽然让开一个缺口,汗王陵沙·阿木带着阏氏娑洛·吉雅在缺口处坐下。人们纷纷向汗王和阏氏唱诵祝词,说着美好的吉祥话,汗王回给她们每一个人温厚的笑,阏氏就跟着汗王一起笑,嫣红的嘴唇抿成弯月。温婉如母亲的阏氏生来就不会说话,这是离支人心中的隐痛。   陵沙·阿木的目光从每一个人脸上扫过去,却发现乌恩和尹小川已经不在人群中。他朝身边的妻子吉雅比了一个手势,意思是自己要离开一下,吉雅笑着应允。   乌恩正带着尹小川在烤全羊,她撕下一条羊腿,二话不说地就塞到尹小川嘴里,尹小川含着羊腿说不出话来,嘴角沾满了肥油,乌恩笑着把他嘴里的那条羊腿拿下来,一面拿手绢擦去他嘴角的油渍,啧啧地说,“你们这戏软性子的汉人吃起东西都那么打折扣。”一面就着羊腿咬了一大口,丝毫不介意这是刚刚从尹小川嘴里取下来的。   陵沙·阿木这时从对面走过来,隔着火堆面向他们坐下。   尹小川看到陵沙·阿木逼近,下意识的就想躲,乌恩伸出一只手,将他护在身后。   “你喜欢这个汉人?”陵沙·阿木用离支话问她。   “我不讨厌他。”   “那你讨厌我咯?”此时的陵沙·阿木又变成了那个负气好胜的陵沙家的小儿子。   “你们不是一类人。你不杀他,他也不会来害你,这样不是很好吗?”   陵沙·阿木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乌恩和尹小川道,“乌恩,今天我不杀他,是为你。他日我杀他,也是为你。”他转身,留下傲慢的背影。   “他刚刚说了什么?”尹小川问。   “他夸你长得好看。”乌恩笑嘻嘻地说,在尹小川的膝头拍了一下,站起身来,“你在这等我一下——突然想喝酒了。”她向灯火明亮的帐子走去,不一会后折转回来,手里拿着两个细颈宽底的白瓷酒瓶,瓶口插着木塞。其中一只抛给尹小川,“这是我们从南汉的商队手里买来的,说是叫桃花酒,喝不醉人。”   尹小川拔开木塞,将瓶子递到嘴边,浅浅地喝了一小口,“好甜。”   “瞧你那个斯文样!”乌恩仰脖咕噜咕噜地喝下一大半,抬起手擦了擦嘴角,“这种酒在我们这里只能当糖水喝。”   “那怎么突然想起它来了?”   “心里有点苦,所以嘴里想尝点甜的。”乌恩偏着脑袋,左颊枕在膝盖上,看着尹小川说。   “因为刚刚那个人?”这次尹小川仰脖喝下了一大口。   “以前,我喜欢过那个人。”乌恩微微笑着,“那个时候我和他都很小,十五六岁的年纪,约定好了要成亲,可是我的父亲在去世的时候却把我的姐姐许配给了他。我的姐姐就是刚刚坐在他身边的那个温婉安静的女人。她从生下来就不会说话,同是汗王的女儿,命运对她太不公了,她没我漂亮,也没我聪明,也没人围着她的帐子唱歌。我被整个草原的人疼爱,我父汗就以为这样的疼爱够多了,所以他就把陵沙·阿木那一份,分给了我的姐姐。”乌恩的语气听不出悲喜,“父汗从来都是一位很公正的慈父。”   “你还喜欢他吗?”尹小川忽然问,手里握着酒瓶,两只眼睛默默地看向地面。   “你还记得他那天像个疯子一样地拔刀杀人吧,”乌恩说,“其实他以前很善良的,连草原上的兔子都不忍心射,只是因为被推到了最高处,一个人身上担着几十万条性命,才不得不谨慎狠心。这样的人,会是一个好汗王,却不会是一个好丈夫。”她突然换了活泼的语气,用膝盖亲昵地撞了撞尹小川,“说说你吧,小川,你是哪国人?怎么流落到草原上来了?”   “我么?”尹小川说,“我是楚国人,从小就是个孤儿,本来跟着商队做事,因为战争,商队被冲散了。我就被巴达将军抓到这里来了。”   “小川你见过战争吗?”   “嗯,”尹小川轻轻点头,“躲在大车后面远远看了一眼,即使隔着那么远的距离,也能听到长刀斩开肉体时那些人哀痛的呼嚎。热风裹挟着浓重的血腥味扑在我的脸上,让人想吐。”   “我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只有十五岁,那是我第一次上战场,以前就是坐在父汗的帐篷里给将军们出出主意什么的。每当我的点子奏效,帐外传来歼敌过千的捷报时,我总是高兴得跳起来,享受将军们的奉承话。可是那一次我真的上战场了,我马下的那个浮库人看上去比我还小,他举刀的手都在抖,我一脚踢在他的手腕上,他的刀就飞出去了。我的匕首插入他胸膛的时候,他的两只眼睛就直直地看着我,好像要把我从马上拽下来拉到地狱里似的。那是我第一次因为胜利而恐惧难过。”   尹小川低头听她说着,脸庞在月光下如一块美玉。   “小川你不会用刀吧?”乌恩问。   尹小川有些惭愧地摇了摇头。   “真好,”乌恩忽然轻轻地抓住尹小川的手,“这双手,从来都很干净。”   梁人在乌末山屡战屡胜,汗王陵沙·阿木焦头烂额,情急之下只得派出二公主娑洛·乌恩领军作战。乌恩出发的日子是在十月初九。   “要定时吃饭,有什么需要就和其木格讲。”离帐前,乌恩特意嘱咐尹小川,但又想起其木格不懂汉话,整个离支,能和尹小川讲话的就只有她。于是有些心疼地拍了拍尹小川的胳膊,“我很快就回来了。”   结果乌恩果然快到十日之后就一身风尘地站在了尹小川的面前,怀里还笑嘻嘻地抱了柄□□。   “这也太快了。”尹小川讶异。   “公主做事从来雷厉风行。”其木格在一旁说。   尹小川不懂,问乌恩,“她说什么?”   “她夸你好看。”乌恩露出牙齿,嘻嘻一笑。   尹小川知道她是玩笑,在乌恩对面坐下,问,“仗打得怎么样?”   “这个嘛,”乌恩喝下其木格递过来的水,把杯子咬在嘴里,想了一会,突然开口,杯子一下子掉下来,落到她裙子上,“梁人的那个将军很好看,跟小川你不相上下哎。”   尹小川突然有些不好意思,瞟一眼乌恩,捡起她裙子上的那只杯子在桌子上放好,有些责怪似的说,“你正经些。”   “枪法很凌厉咯,”乌恩翻着白眼,“如果不是我使诈,就不能脱身了。对啦,”乌恩放下眼珠,正经地看着尹小川,“汗王说我这次大胜归来,要为我举行一个庆功宴,就当振奋军心,你和我一起去咯。”看着尹小川欲言又止的神色,她又急忙补一句,“你就坐我旁边,我会保护好你的。”   尹小川终于点头。   乌恩放心一笑,其木格这时从帐外走进来,低头在乌恩耳边说了几句什么。   乌恩皱起眉来,“他怎么又来了?”   挑开帘子出帐,莫洛家的小主人柯罕正立在帐外,一见乌恩,就立刻热情地迎上来,伸开胳膊想给她一个豪爽的拥抱,乌恩用一只手推开柯罕的胸膛,语气冷淡,“有事说事,没事就滚。”   柯罕只得放下胳膊,放弃这个近在咫尺的拥抱,嘿嘿笑着说,“知道乌恩你得胜归来,我特意过来庆贺。”   莫洛·柯罕和她一起长大,她是唯一一个可以把小豹子柯罕摔倒在地的人,柯罕十岁以前仗着家里的权势在草原上嚣张跋扈,四处欺负弱小,但自从那一次摔跤败给同样只有十岁的乌恩后,他就收敛了许多,乖乖地听乌恩的话,俨然一个小跟班。   乌恩白他一眼,“这套说辞,是你的那个南汉来的先生教你的吧。”   乌恩曾说柯罕太过粗鲁莽撞,从来不懂礼数,柯罕负气就请了个南汉来的先生在帐子里,天天跟着念些之乎者也,学些礼数规矩,不过他用毛笔写下的汉子一个个大如斗,在纸上东倒西歪地就要散架,乌恩想来就想笑。   柯罕被乌恩识破,有些尴尬地用手挠着脑袋。   乌恩笑,“既然你学了许久的汉话,那么就让你和真正的汉人说上几句话。”便转头叫尹小川出来,指着尹小川向柯罕说,“真正的汉人就在这儿,你说说你的汉话。”   看到乌恩的帐子里走出来一个文弱俊美的少年,柯罕心里顿时不痛快,瓮声瓮气地说,“这就是你从汗王手下救下的那个汉人?”   乌恩有些吃惊,“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不知道,”柯罕阴阳怪气地说,“草原上都传遍了,说咱们尊贵的二公主从汗王的刀下救下来一个小汉人,还说,”柯罕顿了顿,像是把一句话吞进肚里,咽了咽口水接着说,“我就说这些天你也不来找我玩,原来是有了新宠。”“新宠”这个词也是他帐子里的南汉先生刚教给他的。   乌恩嗤地一声笑了,转头向尹小川说,“小川,柯罕说你是我的新宠哎。”尹小川神色不自在地把头偏向一边,乌恩用拳头砸在柯罕的肩上,无奈又好笑地说,“柯罕小少爷,新宠这个词不是这么用的。亏你学了许久的汉话,还是说得这么糟。”   柯罕也不在意,把手搭在她肩上,豪气地说,“今儿我们骑马去!”   乌恩把他的手打开,问尹小川,“会骑马么?”   尹小川点头。   柯罕在一边阴阴地说,“马都不会骑的话,还算男人么!”乌恩听见了,在他肩上打了一拳,用命令语气并非商量口吻说,“那么小川就和我们一起去!”   “真是走到哪里都要带上你的小汉人,”柯罕狠狠地踢了一下地上的草,不善的目光从尹小川的脸上扫过,“我去牵马。”   草原上的骏马随处可见,柯罕很快就牵来三匹高大的烈马,他把枣红色的那匹的缰绳递给乌恩,语气中仍有不快,说,“这颜色配你的衣服。”又把青黑色的那匹的缰绳塞到尹小川手里,拧着眉毛用他夹生的汉话说,“别骑坏了我的马!”   乌恩一脚踢在柯罕的膝盖上,“别吓他。”   柯罕摸了摸自己发疼的膝盖,笑着看了眼翻身上马的乌恩,“劲儿还是那么大。”   秋阳高悬,给草原镀上一层灿烂的金色,像一匹铺在草原上的金绸,马蹄过出,草尖上的阳光溅开来,留下一路飞尘。三骑快马齐头并进,乌恩笑着对尹小川大声说,“小川你骑得很好嘛。”尹小川也很愉快地回她,“是你们的马好。”柯罕不屑地从鼻孔里喷出两声冷冷的“哼”。   乌恩收拢了缰绳,绕在手上,马儿止蹄,昂首高鸣,柯罕也很快在她身边停下,“喝酒去?”他问。   “叫上小川一起。”乌恩说。   柯罕生起气来,“你干嘛总想着他!”   尹小川仍然骑马狂奔,乌恩一开始只当他是在帐子里闷得久了,遇上今日的好天气,所以玩得开怀,渐渐地瞧出不对劲来。发现乌恩和柯罕停下后,尹小川就想勒住马头,可是那马就像发了狂症一样,无论他怎么收拢缰绳,就是停不下来,马蹄撒得欢快,马儿抬起前蹄,高昂脑袋,发出一声响彻碧空的嘶鸣,两只前蹄落下来的时候,差点把尹小川抖下来。   乌恩甩出马鞭给了柯罕一下,“你又在搞什么名堂!”   “乌恩,”柯罕不疾不徐地说,好像这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你救下那个汉人,想过他到底是什么人吗?他身上有没有功夫?反正他的那匹马有狂症,恰巧试试他,如果他真的有功夫,危急关头为了保命,一定会使出来的。”   “你的南汉先生教你的真多啊!如果他没有呢?”乌恩冷笑着看着他,那种含着刺的笑令柯罕有些脊背发凉,不受控制地打了个哆嗦。   “如果没有,”柯罕悻悻地说,“顶多摔个残废。”   乌恩瞪他一眼,抬起手腕把马鞭朝他脸上甩去,柯罕从马上跳下来,险险地避开。鞭子在空气中抽出尖锐的一声响,柯罕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要是这一下打在了他的脸上,恐怕他这辈子都得留疤。   “如果他死了,我要你好看。”乌恩从齿缝里挤出这几个字,一鞭子抽在马臀上,马儿吃痛,跑得飞快,疾疾地朝尹小川的方向追了过去。   “乌恩!”柯罕急忙翻身上马,跟着追在了乌恩身后。   尹小川越来越觉得自己制不住那匹马了,那马不停地嘶鸣扬蹄,好像急于把背上的包袱摔下来好恣意驰骋。尹小川干脆扔了手里的马鞭,一门心思地攥紧缰绳,夹紧马肚,避免摔下去。草原的马高大,马腿修长,在这样的高速度下从马背上坠落,非死即残。   “小川!”他忽然听见乌恩在背后喊他。还没回头,乌恩就从那匹枣红马上跃起,飞身落到了尹小川的马后,她伸出胳膊绕过尹小川去拉缰绳,声音急促但又十分坚定地说,“别怕。”   拉住了缰绳后,乌恩从腰间拔出匕首,一刀插在了马肚上,拔刀过后鲜血顿时喷涌而出,马儿吃痛,十分狂躁的扬蹄嘶鸣,奔跑的速度慢下来许多。   “跳!”乌恩大声喊。   两个人一起从马背上跳下来,这样摔下去虽然也会落得一身伤,但毕竟马的速度降下来许多,已经没有了伤及性命的可能。在两人坠向地面的瞬间,尹小川忽然抱住了乌恩,落地时他垫在了乌恩的下面,乌恩的重量砸在他的身上,巨大钝重的痛楚从胸腔传来,一口鲜血从尹小川嘴里呕出来。   “乌恩!”柯罕远远地看见乌恩和尹小川一起从马背上坠下来,吓得胆战心惊,急忙跑过来察看伤势。   “滚!”乌恩看也不看他,打开了他伸出来要拉她的那只手,自己从尹小川身上爬了起来。尹小川躺在地上,面色苍白,昏了过去,呕出的血染红了半张脸。   柯罕看着尹小川,明白自己这一次闹得太过火了,不敢去看乌恩的脸。   “把他带回我帐子里去,”乌恩冷冷地说,“如果他醒不来,你也不要活了。”   柯罕垂着脑袋答应了一声,抱起了尹小川。   尹小川一直昏迷,还发着高烧,迷迷糊糊地从唇间吐出几句呓语,柯罕一直待在乌恩的帐子里,乌恩有什么吩咐他就第一时间凑上来,说一声“水”,他就把水杯放在了乌恩伸出的手上,说一声“毛巾”,他就弯着腰亲自把拧干的毛巾搭在了尹小川的额头上,他在帐子里忙进忙出,其木格倒成了没事人,只能看着昏迷不醒的尹小川干着急。乌恩看他一个大男人像个小妇人一样地忙进忙出,心里对他的怨恨责备也减了不少,但是仍旧板着脸不肯和他和好。   “大夫说他的伤并没有伤及肺腑,应该很快就好过来了呀。”柯罕把一条拧好的毛巾递给乌恩,有些埋怨地说,这些天的连日服侍没让他睡一个好觉,他一个莫洛家的小少爷却要像个女仆一样地照顾一个小汉人,早就窝了一肚子火。   乌恩用毛巾擦去尹小川脸上的汗,听出柯罕的不快,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柯罕惭愧地闭了嘴。但是看到乌恩用手去试尹小川脸上的温度,心里妒意又起,瓮声瓮气地说,“依我看,这小子就是在故意装睡,好让我们服侍他。”他捋了捋袖子,朝尹小川伸出手,“让我来叫醒他。”   乌恩一巴掌打在柯罕光着的胳膊上,声音响亮,让一旁的其木格听着都觉得疼,乌恩瞪了一眼柯罕,冷着脸说,“你还闹!”   柯罕乖乖地收回了手,低低地说了声,“劲儿还是那么大。”   尹小川在这个时候睁开了眼睛,乌恩惊喜地叫了声,“你醒啦!”其木格连忙跑了过来。   “我就说他是装的吧。”柯罕揉着自己的胳膊忿忿地说。   乌恩不理他,朝尹小川伸出两个手指头,问,“这是几?”   尹小川刚刚醒转,意识混沌,不知道乌恩到底是什么意思。   乌恩看他神色迷茫地看着自己,久久地没有回答,一拍脑门,沮丧地说,“完了!傻了!”又恶狠狠地看着柯罕,“你看,现在人摔傻了,你也找块石头把自己撞傻吧!”   柯罕张大了嘴巴,“我……我……”这时,他如蒙大赦地听到尹小川用虽然虚弱的声音清晰地说了声,“二”。   “原来没傻啊。”乌恩拍着胸口长舒了一口气,“这几天你一直发高烧说胡话,吓死我了。”她欣慰地看着尹小川,帮他掖了掖被子,柔声说,“小川你好好休息,养好了身体再去参加我的庆功宴。”因为尹小川,她特意向陵沙·阿木请求把庆功宴向后推迟十日。陵沙·阿木不情愿地答应了。   乌恩踢了一脚柯罕,“你,跟我来!”   柯罕跟着乌恩出了帐子,乌恩把拳头抵在他下巴上,目光冷冽,“柯罕,那天在骑马时候用疯马试小川,不是你的主意吧。”   柯罕为人豪烈,从来没什么小心思,而且这几天尹小川昏迷后,他虽然抱怨却也很自责内疚,对尹小川也很关切。所以乌恩断定,这绝不是从来一根筋一身蛮力的柯罕想出来的。   果然,柯罕神色慌张,结结巴巴地说,“不是我想出来的……还有谁?……马就是……就是我牵来的。”   乌恩用力捏住了他的下巴,威胁他,“柯罕,你要是说出实情,我就原谅你,否则,这辈子你都别到我帐子里来了!”柯罕自从十岁那年被乌恩摔倒在地后,几乎天天缠着她,有时候乌恩三天不见他,他就急得像猴子一样团团转。要让他从此再不能踏进乌恩的帐子里,简直比要了他的命还难受。   柯罕败下阵来,叹了一口气,“好吧,我告诉你。”他被乌恩捏着下巴,声音也模糊不清。   乌恩放开他,等着他的答案。   “是汗王。”柯罕说。   “陵沙·阿木?”乌恩讶异。   “嗯,”柯罕点头,“那天我去牵马,遇到了汗王,他问我牵着马做什么去,我就告诉他我们要去骑马,他给我出了这个主意。”   乌恩忽然想起,寒秋节那天,陵沙·阿木说过,如果有一天他杀了尹小川。一定是为她。她转头看着帐子,烛火给帐子烘出一层暖软的气息,那个孩子一般的少年就躺在帐子里,遭受着离支汗王不尽的揣测和以性命为代价的试探。是否他知道这些,如果他知道,那么在坠下马背的那一刻,他是否还会将自己护在怀里呢?   “回去吧,不要让陵沙·阿木知道今天的事。”乌恩说,转身进了帐子。   柯罕忽然觉得她的身影疲惫不堪,沉沉的似乎就要倒下。   “今天叫你来,”陵沙·阿木的语气像一个慈爱的长者,“是想告诉你,楚人的商队来到了离支,我已经安顿下他们,他们明天出发回南汉。”   乌恩语气漫不经心,“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不是说,”陵沙·阿木缓缓说,“那个汉人是楚国人,以前跟着商队做事吗?”   “你要送走他?”乌恩听出陵沙·阿木的言外之意,一股怒火从心底蹿起来,“你还是不信他!”   陵沙·阿木语气波澜不惊,“让一个人回到他的故乡不好吗?他本来就不属于这里。”   乌恩被噎得说不出话来,她突然觉得失落,她一厢情愿地想把尹小川留在草原,可是却没有真正问过尹小川,“小川你想回去吗?”或者鼓足勇气问,“小川你愿意留下来吗?”   “回去告诉那个汉人这件事。你不能自私地替他做决定。”那天,陵沙·阿木最后说。   回去的路上乌恩觉得心里装了块石头,拖得脚步也重起来了。其木格带着尹小川在帐子外烤羊羔,她抖动手腕把胡椒粉均匀地撒在羊肉上,并且伸手示意尹小川也这么做。尹小川没掌握好力道,一下子撒出许多胡椒粉,其木格咯咯地笑起来,尹小川有些不好意思地拿木勺把胡椒粉匀开来。   夕阳在他背后下沉。他的背影融在光里。   乌恩走过去,在旁边坐下来,尹小川也跟着坐过来,其木格一个人在那里照顾即将烤好的羊肉。   “小川,你是楚国人对吧?”乌恩问,随意地抓着地上的草。   “嗯。”   “你觉得离支怎么样?”乌恩的目光落在很远的人家的毡顶上。   “很好啊,很热闹,东西味道也很好。”尹小川的语气轻快。   “如果,”乌恩那只抓草的手突然停下来,她低着头不看尹小川,只看自己的那只像是因为尴尬而静默的手,“现在有一个机会,让你回去,回到楚国去,你……”   “我还要参加你的庆功宴啊,”尹小川听出她的意思,打断她,“这些事留到以后再说。”   “南汉来的商人明天就走了。”乌恩觉得自己是使尽全力才能说出这句话,但表面还是要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   “那么,”尹小川那只原本撑在地上的手忽然伸过来抓住了她的手,用力地握了一下,像是一句安慰,“那么我就不走了。”   他站起来,把乌恩也从地上拉起来,他对乌恩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们吃羊肉去。”   二公主乌恩的庆功宴是离支的大事,在离支节节败退的关口,二公主的这一个胜仗更多的是稳定军心鼓舞士气。离支各个有头有脸的家主,都聚在汗王陵沙·阿木的帐外,举起酒杯,对乌恩说着各种奉承话,乌恩听得发腻,但是脸上还是要绷着笑,仰头喝下一杯又一杯的祝酒。   祝酒轮到莫洛家,少主人莫洛·柯罕站起来,举着酒杯,呵呵地笑着,“我们离支的神箭乌恩公主,祝你平安康乐,福祚绵长。”   “又是你的南汉先生教你的套话?”乌恩打趣他。   柯罕憨憨一笑,仰脖将酒饮尽。   乌恩坐下后,尹小川突然将酒杯伸过来在她的杯子上轻轻地碰了一下,轻轻地说,“祝福你。”乌恩端着酒杯等他说下文,但是尹小川却止住了。   “这就没了?”乌恩问。   “我们汉人说,这个叫一切尽在不言中。”尹小川看着她温柔地笑,喝下了那杯酒。   “这就是汉人的讨厌之处了,”乌恩撇撇嘴,“想说什么就说出来不就得了吗?干嘛放到酒里?两个人闷闷地喝下一杯酒,还是不知道对方要说什么。”她抱怨了一通,把酒杯送到嘴边,正打算喝下,尹小川忽然伸手捏住了酒杯,“别忙喝,我先说。”   乌恩放下酒杯,两只眼睛亮亮地看着他,嘴角带着得逞的笑,等着他说出什么“平安康乐,福祚绵长”的祝词。   “我喜欢你,想娶你作我的妻子。”尹小川看着她,说。   陵沙·阿木正在往妻子吉雅的杯里斟酒,妻子有了身孕,不能多喝,忽然看见今日庆功宴的主角二公主乌恩蹭的一下站起来,有些慌张地跑开了,带倒了一张矮桌,杯盘碗碟哗啦啦地掉下来,酒液淋漓。她身边的那个汉人,也站起身来追了过去。吉雅看见丈夫忽然放下酒壶,沉下脸来,她的目光落在空了的那两个座位,好像隐隐地明白了什么。   正在觥筹交错的家主们看见了这一幕,面面相觑,人人都知道二公主从汗王的刀下救下来一个汉人,也知道二公主对这个汉人极为亲密,做什么事都带着他,连今日盛大的庆功宴,他都是坐在二公主的旁边。柯罕脸上是一层阴沉的怒气,他把酒杯重重地顿在桌上,酒液溅出来,跪在一旁服侍的家奴忙拿毛巾为主人把桌面擦干净。   乌恩走得很快,听到尹小川追过来的声音她干脆跑了起来,尹小川紧跟在她后面,一下子扑过来抱住了她,喘着气说,“别跑了别跑了,追得累死我了。”   乌恩就真的像截呆木头似的,任尹小川的两只胳膊箍住她。她听见尹小川趴在自己肩头急促呼吸的声音,觉得自己从耳根到脸颊一路烧了起来。   深秋的风迎面扑来,风里渗了凉意,乌恩觉得自己脸上的滚烫褪去后,就干巴巴地对尹小川说,“抱够了就放开。”话一出口,心脏又不住地乱跳。   “那我放开你,你不准跑。”尹小川说。   “嗯。”乌恩点了点头。   尹小川慢慢地松开自己的胳膊,突然又收回来抱紧乌恩,“你还没说答不答应我?”   乌恩觉得好笑,“如果我不答应你,难道你要一辈子这样抱着我?”   “虽然很想,但是不能。”尹小川的语气里有淡淡的悲哀。   乌恩慢慢地转了个身,伸出手抱住尹小川,把脑袋往他怀里钻,声音里有丝笑意,“谁说不能啦?”   “我不同意,”大帐内,只有汗王陵沙·阿木、阏氏娑洛·吉雅和二公主乌恩。此时,汗王怒气冲冲,盯着乌恩,“一个要你来保护的胆子小得像老鼠的汉人,凭什么可以做你的丈夫?”   “这是我自己的婚事,我只是告诉你,并没有要征得你的同意。”乌恩冷冷地说。她站起来,与陵沙·阿木对视,“汗王指使柯罕试探他的那一次,我就坐在他的马后,可是从马上坠落下来的那一刻,他把我护在了怀里,自己垫在我身下。”   陵沙·阿木望向坐在一旁安静的吉雅,气急败坏,“你姐姐也不会同意!”   乌恩朝姐姐走过去,蹲在姐姐面前,拉着姐姐的手,“姐姐,我要成亲了,嫁给一个对我很好的人,他长得很好看,性格也好,而且,他不会用刀,不会变坏。”   最后一句话令汗王陵沙·阿木浑身一凛。   阏氏娑洛吉雅把手温柔地放在妹妹的头顶,点了点头。   乌恩挑衅地看了陵沙·阿木一眼,走出帐去。   陵沙·阿木久久地看着那个离开的背影,忽然感觉一双手从背后抱住了自己,他握着那双手,轻轻地说,“对不起。”   吉雅摇了摇头,把脸贴在丈夫宽阔的脊背上。他们之间,有些事不必说破。   奉命去调查尹小川的巴达至今没有回来,陵沙·阿木的心一直高悬着没有落下来,他惟愿自己的猜想不要成真,可是内心最深处又希望着发生什么事。   如果发生什么事,乌恩和那个汉人的亲事就只得作废了吧。   这几天乌恩的帐子里热闹非凡,阏氏吉雅派来几个操办婚事的经验的老妈妈来指点乌恩那些年轻不经人事的侍女,其木格是这些侍女中最沉稳最会做事的,可是这几天她总郁郁寡欢心不在焉,老妈妈们佝偻着腰背在她耳边絮絮地说着,说完了停下好一会才发现她根本没有在听,两只眼睛愣愣地看着远方,老妈妈在她的肩上拍一下,拉下脸来说,“姑娘现在不听,以后自己谈婚论嫁的时候,也是什么都不知道!”其木格在这一句话里陷入沉思,自己谈婚论嫁?操办完主子的婚事后,自己也会嫁人么,她的丈夫会是一个满身蛮劲的草原汉子吗?反正,不会是那个人了。老妈妈看其木格还是一脸呆相,火更大了,骂骂咧咧地跺着脚走开了,打算跑到二公主那里去告其木格一状。   “其木格也不知怎么回事,以前挺机灵一丫头,现在就跟个呆子似的。”老妈妈仗着自己是阏氏身边有身份的女奴,在二公主面前也不拘礼数,坐在垫子上像个簸箕。   “妈妈不用去管她,”乌恩心里明白,只说,“或许这几天正是其木格的好日子吧,女孩子这几天多多少少都有些不舒服。”   老妈妈见自己的告状不顶用,忙识相地住了嘴,笑嘻嘻地凑上去说,“这几天二公主要老老实实待在帐子里,不能出去。你最贪玩,什么时候也坐不住。”她那亲昵的语气,就像在对自己即将出嫁的小孙女嘱咐一般。   新人在成婚之前,不能见面,这是离支的古老习俗。   乌恩老老实实地点头,对老妈妈保证,“我不见他。”已经三天没见面了。她捏着自己的手指,默默地想   老妈妈戏谑一笑,牵动嘴角的两条皱纹,她像是洞悉乌恩心中所想一般,说,“再想也不能见。”   很静很静了,其木格好像也睡着了,乌恩听见夜风嗖嗖地从从帐顶上溜过去,烛火在帐内孤单地跳跃摇曳着。再过两个时辰天就亮了,就是成亲的日子了,太阳从地平线喷薄而出的那一刻,尹小川会在帐外等着她,那个时候,万顷霞光,满地朝阳也是宾客。她会由其木格扶着走出去,戴着红色的头纱,把手放在她的丈夫的手心。左右两列乐队就会吹起浑重的号音,花瓣和祝福一齐被前来祝贺的人们投掷到她和尹小川的肩上。嬷嬷们会用离支话大声说笑,可是尹小川一定听不懂,只能礼貌又尴尬地朝她们微笑。以后得教会他离支话,毕竟一生还有那么长。刀就不要教他使了,不会用刀才是真正的尹小川。   乌恩披着衣服坐起来,默默地想着心事,有时候微笑,有时候又皱眉,她忽然看见帐外有一个人影,立在那里久久地没有动,像一张被钉在帐子上的黑色纸片。乌恩走过去,轻轻地问,“小川,是你么?”   尹小川“嗯”了一声。   “你怎么还没睡?”   “只是,睡不着。”   “我也睡不着。”乌恩贴着帐子坐下来,眼睛望着帐顶,“你这几天在做些什么呢?我呀,一直在听妈妈们的教导。衣服怎么穿啊,头纱怎么戴啊,怎么接受长辈们的祝福啊,给唱吉祥歌儿的小孩子们几颗糖啊,还有……”乌恩突然停下来,有些不好意思,她吐吐舌头,“总之这几天真的很忙啊,小川你呢?”   尹小川说,“我什么也没做,只是等着。”   乌恩这才想起他不懂离支话,离开了她,尹小川就是形影相吊的独自一人。呆呆地坐在帐篷里,看着朝阳沦为夕阳,听着说着他族语言的人们在帐外大声说笑,这种感觉,一定很……孤独。   “小川……”乌恩突然觉得有些心疼和抱歉。   “让我抱抱你。”尹小川忽然说。   乌恩一愣,“可我们不能见面。”   “我们都把眼睛闭上。”   尹小川看见乌恩闭着眼睛,披着件衣服乖乖地走了出来,长长的睫毛颤动不已,清冷的月光照亮了她婴儿一般的脸庞。他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在暖暖地化开,仿佛自己一动,身体里就会漾出水来。   “你闭着眼吗?”乌恩忽然警觉地问。   “闭着呢。”尹小川伸出手,紧紧地抱住她,“你闭着眼睛吗?”   “你放心,我也闭着呢。”乌恩说,“你身上好冷,你在外面站很久啦?”   尹小川不说话,只是用尽全力地拥抱她,好久,他才松开手,“外面冷,进去吧。”   “你也快回去。”乌恩正要转身,忽然觉得额头一凉,尹小川吻了她一下,这一吻她猝不及防,呆了一下,才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快回去吧。别冻坏了。”   尹小川看着乌恩进了帐子。   “你走了吗?”帐子里飘出女孩的声音。   “走了。”他说。   “骗人,”她笑,“走了还说话。”   “我真的走了。”尹小川对着帐子说,他觉得这一刻身体里的水就从眼角漾了出来。   “大殿下还没睡么?”尹静川麾下的余摩将军从帐子里走出来,立在尹笛风的身边,语气殷切,“明儿就是作战的日子,大殿下要养好精神才是。”   尹笛风苦涩地说,“作战?这也叫作战。”   余摩叹了一口气,大殿下有的时候就是太刚直清厉,迂古不化了,像余摩这种身经百战见识过各种手段的老将军,并不觉得二殿下的做法有什么不光彩,“这是战术。”余摩说。   “不如说是骗术。”尹笛风冷冷地说。   余摩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   “静川回去了?”尹笛风忽然问。   “回去了,二殿下在我们这边呆了这么些天,再不回去就被离支人瞧出端倪了。”秋夜冻得余摩直搓手。   “真是个寒秋啊。”尹笛风对着那轮明月喃喃。   月光照耀下,骏马载着主人卖命地飞驰,马蹄敲碎了夜色。“快一点,再快一点!”马背上的巴达心急如焚,此时他真是恨不得飞到汗王陵沙·阿木的帐子里去。   二公主乌恩的婚礼是草原上的盛事,几乎所有人都聚在了二公主的帐子外欢呼喝彩。所有人家的毡顶都飘了一抹红色。每个人都笑意盈盈地说着吉祥祝福的话儿,也有一些爱慕二公主的草原少年,一面仰脖喝下二公主的喜酒,一面瞅着二公主身边的那个汉人直跺脚。夜晚的时候,大部分人已经醉成一摊烂泥了。到处都是提着酒壶酒袋飘在草原上的人影,互相见了面,什么也不说,先呵呵地笑起来,两只酒壶碰在一起,各自仰头喝下后又错身走开。四处的篝火像匍匐在地上的小兽,把夜晚燃成了白昼。   其木格觉得自己有些醉了,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觉得烫得有些骇人,她看见前面有一个高大的背影寂寥地委顿在地上,她提着酒壶,脚步有些发虚地走了过去,在那人身边坐下,用肩膀撞了撞他,“你也不开心么?柯罕少爷。”   乌恩几乎要被头纱给闷坏了,整整一天她都一直戴着,看什么都是透过一层朦胧的红色,直到尹小川坐在她身边,轻轻地挑开了那层薄薄的红色。   尹小川穿着红色的喜袍,在她身边坐下,看着她柔柔地笑。   乌恩看着尹小川,好一会才说,“小川,你怎么瘦了,瘦了好多好多。”   尹小川轻轻地握住她的手,低声说,“哪有好多好多?你好好看看。”他攥紧了她的手,另一手按着她的肩膀,开始吻她的眼睛。乌恩只好把眼睛闭上,觉得尹小川的吻像一片柔软的羽毛那样落在她的眼睛上,带来酥酥麻麻的凉意。两个人呼吸相闻,乌恩伸出一只手抱紧了尹小川,声音低低地说,“我在想,明天要去姐姐的帐子里,让她好好看一看你,我们的婚事就是她同意的,陵沙·阿木可生气了。我没有什么朋友,柯罕你已经见过了。不过今天我怎么没见到柯罕呢,不知道他到底在哪堆祝酒的人群里,还有其木格……”   尹小川忽然停下来,额头抵着她的额头,鼻尖对着她的鼻尖,距离近到几乎要看不清。他说话的温热气息喷在乌恩脸上,“你怎么一直说话?”   乌恩垂下眼睛,小声说,“我有点紧张。”   “她十岁的时候,”柯罕已经很醉了,说话的声音断断续续,像扯在空气里的丝,“样子威武得像一只小老虎,穿着红色的裙子,把鞭子抽得啪啪响,有一天,她站在我面前,用鞭子指着我的鼻尖,大声说,‘不准欺负小图!’你知道衮图吗,那个像小鸡一样的小子,我随随便便就可以把他撂倒在地上。我说,‘你有什么本事替那小子出头!’她居然提出要和我比摔跤,我当时笑得滚到了地上,我不知道比她高多少,她怎么可能摔得过我。我们抓住对方的胳膊,眼睛都往上翻去看人,一副凶狠无比的样子,一喊开始,她居然一下子把我撂了地上,我躺在地上好久没反应过来,听见她站在我面前得意地拍拍手说,‘摔跤也不是用蛮劲的,蠢牛!’”说到这,柯罕嘿嘿地笑起来,样子还真的像极了一头蠢牛,回头看身旁的其木格,已经趴在一块石头上睡着了,手里的酒落到地上,流了一地。   “你紧张什么?”尹小川有些哭笑不得地问。   “我也不知道,”乌恩摇摇头,“就是觉得心跳得厉害。”她抓起尹小川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有没有感觉到它在里面蹦得像只猴子?”   “这只猴子不叫紧张,”尹小川认真地说,“它叫喜欢。”   他慢慢地吻住了乌恩,两个人一齐倒在那张铺开在床上的暖热的羊皮上。   灯火迷离,乌恩觉得自己在轻飘飘地往下坠,离帐顶越来越远。   “我可以说话么?”她问。   尹小川声音模糊地“嗯”了一声。   “我想以后不住在这里,我们去更北的地方,养一群羊,白天带着羊群晒太阳,晚上枕着羊背数星星。这里虽然热闹,可是每天都要很多仗要打,时时都听得见男人们磨刀的声音,和梁人完战后,我们就离开,好不好?或者去楚国吧,那儿是你的故乡,我们可以做一点小生意,你说卖桃花酒怎么样?话说回来我还没见过桃花呢。”   她忽然感觉有什么冰冰凉凉的东西滴在了自己的脸上,她想去摸尹小川的脸,手却被他捉住了。   “小川,你在哭吗?”   “没有,你怎么会这么想。”   “好像有眼泪掉在我脸上了。”   “或许是帐顶的雾气渗进来凝成水了吧。”   乌恩点点头,想起来,又问,“你说好不好?”   尹小川把头埋在她的颈窝里,抱她很紧,好像她是一条鱼,随时会从他的怀里滑走,他的声音无限缱绻,“好。”   陵沙·阿木听到帐外有动静,急忙掀帘去看,巴达从马背上滚下来,吭哧吭哧地喘着气,马匹已经倒在地上累死。   他扶起巴达,听见巴达拼尽最后的力气从嘴里吐出几个字,“那个……汉人,大梁二殿下……尹静川。”   陵沙·阿木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停止流动了,像尊石像一样立在原地。   阏氏吉雅被侍女扶上了车,车子出发前,她拉住了丈夫的手,用眼睛问他,“你不和我一起走吗?”   陵沙·阿木摇摇头,妻子眼中的泪光像针似的刺痛了他,他把一只手轻轻地放在吉雅的小腹上,那里有一个成形的生命,他笑起来,疲惫沧桑,“吉雅乖,好好地把咱们的儿子养大。”   吉雅咬着嘴唇,一大颗一大颗的眼泪滚出来,陵沙·阿木揽过她,吻去了她的眼泪,声音哀痛沉重,“对不起。”他不再看她,把车帘一放,跳下车去,在马臀上狠狠地抽了一鞭。车子朝前疾驰,那个悲伤的呜呜声越来越远。   夜深露重,柯罕被冻得酒醒了大半,他抱着胳膊直跺脚,看着睡在一旁的其木格,犹豫着是不是要把这个和自己一样失意的侍女抱回帐篷里。在外面这么睡一夜,多半会被冻出病来。   他蹲在其木格前面,搓着手,说了句“得罪了其木格”,就打算抱起她。   这时候他忽然听到了马蹄声。那不是一匹马——那是千军万马像大潮一样奔涌过来,势不可挡。   他胆战心惊地回头,一下子跌坐在地上,远方地平线上,正卷过来一道高大的尘墙,他看见,那些坐在马背上的黑铠武士腰间刀光凛凛,高扬的大旗在风中招展,一个遒劲的“梁”字几乎喷薄而出!   尹静川穿好衣服,走出帐子,看见自己麾下的余摩跨坐在马背上,身后带着一小队人马,立在不远处等他。   他走过去,余摩和他的部下立即翻身下马,整齐而迅速地低头,“二殿下。”   尹静川指了指那顶亮着烛光的帐子,声音低沉,“别让他们靠近这顶帐子。”   余摩一愣,随即应道,“是!”   尹笛风这时坐在马上悠悠地走过来,瞥见尹静川身上红色的喜袍,抱了抱拳,语气悠然,“真是恭喜静川了。”   尹静川不理他,余摩见此,忙朝后面扈从吩咐,“还不快给二殿下换上战袍!”   立刻就有两个黑衣武士捧着叠好的战袍走上前来,恭敬地立在尹静川身边。   “我倒觉得静川你穿红色更好看。”尹笛风跨坐在马背上,幽幽地说。   余摩点出几个扈从,“你们几个,把这顶帐子围起来,别让任何人靠近。”   尹笛风见此,朝一身战甲的尹静川一笑,“你真是有心了。”   尹静川像是没听见这话似的,翻身上马,表情波澜不惊,问他,“战况怎么样?”   “离支人现在个个都是脚步发虚的醉汉,路都走不稳,杀他们,就跟宰牛羊差不多。”   “陵沙·阿木呢?”   “被利箭射成了刺猬,”尹笛风淡淡地说,“我和余摩将军过来的时候,陵沙·阿木也在往这边赶。这人真是奇怪,背上中了七八箭,还是憋着一口气坐在马上往前奔,那样子……”他颇有深意地朝那顶被几个黑铠武士围起来的帐子看去,“像是急着去见什么人。”   乌恩摸了摸身侧,没有人。她记得睡觉前自己是把脸贴在他胸膛上的,两个人紧紧相拥,各自的温度交织在一起。她睁开眼,坐起来,帐子里没有人,烛火在突突地向上蹿,闷沉的声音像阴云一样压在人的心上。她把衣服拿过来,对着衣服上繁复的刺绣出神,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自己已经是他的妻子了啊。   帐外很静,像是所有的声音都被压了下来,乌恩挑开帘子,两个黑铠的武士立即一声不响地拦住了她。   汉人?汉人的武士?汉人的武士怎么跑到她的帐子前了。她手里保持着掀开帘子的动作,探究的目光从那两个武士脸上扫过去。   然后她听见了一声凄厉的哭喊,划破长空,几乎刺破了她的耳膜。这一声兽鸣般的喊叫使她看清了眼前的一切——   各处都亮起了火把,无数的汉人武士按着腰间的刀穿梭在各个帐子之间,他们从离支人的帐篷里运出了金盘银碗和羊皮貂毛,堆在战车上,车轮子被压得喘不出声。而那些帐子的主人,以各种难以言状的姿态鲜血淋漓地匍匐大地或者仰望长天,每个人身上都被打上了一个血窟窿,像是共有的这个民族的烙痕。   那声凄厉的喊叫是一个妇人发出的,她看着一个汉人武士当着自己的面把她未满月的孩子撕成了两半,鲜血溅了她一脸。她哭喊的样子像一只厉鬼,恐怖惊悚。那个梁人兵嫌恶地揉了揉自己的耳朵,把手里的长刀轻轻巧巧地刺进了她的身体。   而在夜色中迎风挺立的,是汉人的军旗,风扯得大旗猎猎作响,乌恩看清了,大旗中央,以苍劲的针法,绣了一个“梁”字,像一只睡在旗面上的黑色狮子。   他们被梁人偷袭了,在最没有防备的日子。   乌恩觉得心里一时间飞满了无数的蛾子,扑腾缠绕在一起,搅得她心口痛,大家都怎么样了……他怎么样了。   她的目光扫过那两个没有表情的梁人武士,突然侧过身用手肘猛力地撞翻了左边的那个,右边的那个见她动手立即拔刀,她一矮身,躲过了刀锋,同时抽出了倒在地上的那个腰间的战刀,反身在右边那个的腰上划了一刀,鲜血喷涌,受伤的武士疾疾后退,倒在了地上。左边的挣扎着就要起来,乌恩猛地把刀插在了他的腹间,他瞪大了眼睛,脑袋向后栽倒在地上。   那双眼睛,让她想起那个被她杀死的浮库人——都是恨不得把她拉到地狱去的眼睛。   其他武士听到帐子门口的动静,都朝这个一身红衣的女孩围了过来。   乌恩握紧了刀,等待着他们一涌而上。她现在一点都不害怕,只觉得心里有一簇火在熊熊地烧着,她要杀了他们,去找到他。   “住手!”突然有人喊。拔刀的武士立即朝后退了一步。   熟悉的声音,乌恩放心下来,朝声音来源看去,然后她看到了,跨坐在战马上的尹静川和他背后如乌云般堆积的军队。   贴着高挺的鼻梁戴着一张铁面具,遮住了他的上半边脸,两只眼睛像幽深的洞口,看不到底。像是一下子就长大了好几岁,从一个单纯干净的少年长成了挺拔英武的年轻人。一袭黑色的战袍披在身上,腰间挂着战刀,火光和月光一齐在刀鞘上跳动。   威风凛凛,如同天神。   乌恩心里的那团火瞬间熄灭了。她认得他,认得他的声音,认得他的眼睛!   哪怕他已经不是她认得的那个人。   所有的事情都在心里得到了一个解释,一切的缘分都变成了计谋,诺言和承诺,飞灰烟灭,分崩离析。很多很多画面撞在一起,像玻璃一样粉身碎骨,那些旧事痕迹就像玻璃碴子一样扎进她的血肉里。她觉得自己滚烫的血液一寸一寸地凉了下来,心里塌了一块,身体里盛装了一堆腐朽的废墟。这堆残骸之上,落下了一滴冰凉的眼泪。   原来他真的在哭,原来他真的不能。   她看着尹静川,目光像是要把他射穿。   余摩看了看立在地上的那个看着有些痴癫的女孩,又看看坐在马背上一言不发的面色阴郁的二殿下,突然不想再把这场戏看下去了。他突然设身处地地替这个女孩想起来——一觉醒来,新婚的丈夫变成了屠戮族人的敌军首领——余摩打了个寒颤,甩走自己脑袋里的想法,他一个局外人,实在没必要给自己找不痛快。   乌恩突然钉出了手里的刀,刀身颤动着朝尹静川飞去,最后射穿了马头,鲜血喷涌中一声凄厉的马嘶,尹静川从马背上滚落下来。   余摩即刻就想拔刀,突然有人按住了自己的手。尹笛风令人摸不着头脑的说了句,“清官难断家务事。”   乌恩捡起了地上的另一柄刀,朝尹静川走过去,声音在一瞬间苍老,像枯灰,“骗人好玩吗?”   她说出这几个字,拼尽全力地朝尹静川刺了过去,尹静川没有拔刀,只是闪避。   余摩看得暗暗心惊,那个红衣女孩的刀法凶狠凌厉,简直就是刀刀要命。她此刻完全就像一只报复的野兽,恨不得和敌人同归于尽,如果二殿下再不拔刀,性命堪忧。   嘶的一声,刀锋割裂了战袍,尹静川的胳膊上划出了一道血口,又是嘶的一声,他的膝盖上又挨了一刀,单膝跪在了地上。   “殿下!”余摩惊呼,立即就想拔刀上前,但是尹笛风压着后面的军队,又紧紧按着他的手,没有一个人敢上前一步。   第三道从尹静川的脸上划过,刀锋碰到铁面具震颤了一下,随即在尹静川的左颊上留下触目惊心的一条血口。   骇人的红色沿着他脸颊锋利的线条一直往下流,下巴那里就挂着温热的散发着腥气的一股小小的血流,直滴落到他的衣襟上。   乌恩的刀正抵在尹静川的咽喉处,她忽然就住手了。   她艰难地扯动嘴角挤出一个难看的笑,突然手腕回转,刀尖掉了个头,直刺进了自己的胸口,锋利的刀刃淹没在张扬明媚的红色之中,她的身体开始摇摇晃晃地朝后倒去。   所有的人都没有料到这一变故,余摩觉得按着自己的那只手忽然抽搐了一下。   尹静川惊恐地朝她扑过去,想要抱起她,她使出最后力气推开了他,同时拔出了被红色染透的刀,一大泼鲜血溅在尹静川的左脸上。她重重地沉闷地倒在草地上。   尹静川跪在她身边,颤抖着想要把她抱起来。胸口巨大的痛楚堵住了她的咽喉,她说不出话来,觉得意识像烟那样飘走了,力气像水那样流走了。声音和光影都越来越远,他模模糊糊地听见尹静川带着哭腔在喊“军医!军医!”,像一头陷入绝境的狂躁又无助的狮子。   面前这张被溅了一大泼鲜血的脸啊,又使她想起那个人。她突然觉得无比怀念,于是用尽拼出最后一丝气力笑着对他说——   如果你见到一个叫尹小川的孩子,请一定叫他回家,告诉他,他的妻子在帐子里等他。   梁人胜了,他们不动声色地绕过了堵在乌末山下的离支军队,直取离支的大本营。而喜悦的离支人,酣眠在族中公主新婚的醉梦里。   余摩从大车里走出来,望着天空长舒一口气,还有三日,就能回到大梁了。   尹笛风看见他,笑着说,“怎么,将军在车里憋坏了?”   余摩嘿嘿一笑,“可不是,都快长霉了。”   两个人骑着马,走在车队的最前面,走在归程。   “静川还是没说话?”   “没有,”余摩无奈地摇摇头,嘴角一抹苦笑,“我几乎要疑心他是哑巴了。”   就添一个赘余好了   因为忽略了一些事,所以,哎,就当番外好了呗。   七七八八林林总总的故事,都是从前的心情。会想起喜欢的漫画家曾经说过,“我可以看见你,你却只能想象我。”又说,“跌跌撞撞的成长,又美又疼才是本质。”那个时候,我是个怒气冲冲的黄毛丫头,像一只满怀怨气的猴子。   人呢,应该就是敢于冲撞,敢于打破吧。敢于试探并且勇于以局外人的身份观察结果。   有很多喜欢的女孩子,都是一个个的小精灵。这种不知道下一秒究竟会怎么样的心情,实在是,太好了。   嗯,晋江的管理员真是太好了,我前几分钟发的短信,后几分钟她就帮忙处理问题了。   良心管理员呀良心管理员。   关于婚姻,关于房租,关于工作,这些都是离未成年的那个我很远离现在的我很近的事。   和热带的植物小岭儿讨论起,关于当年那些我们喜欢一个人的心情。还记得,当年在高中毕业聚会上哭了整整两个小时,把自己都吓了一跳。   只因为,我在肯德基外面的广告牌上看见了他,比我大十六岁的他,想起当年那种……   “不谙世事的条分缕析,浑然不觉的步步为营,满心欢喜又捉襟见肘,浮想联翩还望而生怯,乱七八糟无话可说……”   “深有同感。”   今天我有很想你。   老夫着实又非了一把。   天已经黑了,就算是一个人生活,也要去准备一下晚饭吧。   流光容易把人抛呐。这么多年了,说话还是这么拖泥带水的不清不楚。 全文完 ========================================================= 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eternuo】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